温岭市大溪镇潘郎小学迁建二期工程监理内容摘要:

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6. 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等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中标人确定后, 招标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更改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 15 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 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第八节 合同授予 29. 合同授予标准 25条规定评出的投标人。 30.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按照《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及《 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 》( 浙政发〔 2020〕 22 号 )的要求,对 中标候选人 、评标被废除的投标人及废标原因 进行公示。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 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 书面 异议。 中标公示后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招标人在公示合格后 ,未收到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通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 通知 的, 将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中标结果。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1. 履约 担保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 投标须知 前附表第 19 项所规定的合同履约 担保。 中标人应将 合同履约保证金 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以中标人的名义转账存入或汇入 招标人账户。 履约保证 金按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 ,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退还。 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提供履约担保,则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备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32. 合同的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 监理 合同,并报 合同管理部门及 市招投标管 理 委 员 会备案。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带合同履约 保证金 ,准时到场签约。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除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赔偿由此造成中标人的有关损失。 中标人拒绝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市招投标管 理 委 员 会备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招标人的有关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 技术负责人 及 项目总监 必须到场,否则合同不 予 签订。 16 第九节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3.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4.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 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 监 管 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第十节 纪律和监督 35. 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6.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7.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 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8.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9. 投诉 投 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 《关于印发 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处理若干规定 的通知》(温招委〔 2020〕 47 号) 及《关于印发 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 的通知》(温招委〔 2020〕 2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 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保证金、资格标进行评审,再对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只针对通过投标保证金和资格标评审的投标人。 评标分值由下列两项分值组成,总分为 100 分。 报价分值 93 分、 信用评价分值7 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 递 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8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投标保证金评审 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资格标评审: 投标人未按本 投标 须知第 条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本 投标 须知第 条规定的 ; 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 条规定提供资料的,或提供 的资料无效或不符合要求的。 资格标评审 资格标初步评审。 资格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资格标详细评审: 投标人 的 企业副总经理( 按投标须知第 条办理相关手续 )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份数提供的;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未按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 资格标内容不全或未 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资格标详细评审。 资格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条款情形之一的; 企业资质或项目总监资质不符合要求的 ; 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原件的; 投标人未按投标须知 要求提供原件资料的,或提供的原件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原件资料无效的; 有挂靠迹象的; 未按要求提供温岭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的; 信誉、履约情况不符合资格条件标准的; 项目监理人员配备表中或资格后审申请书中填报的项目总监的姓名与所提 19 供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原件姓名不一致的 ; 投标人瞒报项目总监 在监 工程项目 监理 任务或伪造证件、业绩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 投标人或项目 总监 目前处于被限制投标的(指凡被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或 监察或检察部门 做出限制投标的 ) ; 投标人或项目 总监 有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间(或记录期内) 的(指凡被 部级或 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 或监察部门或检察部门 记不良行为的)。 投标人或项目 总监 在温岭 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投标过程中被记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间(或记录期内)的; 投标人或项目 总监被 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记不良行为且 被限制投标的(限制期内) ; 项目总监有 在监 工程 的( 符合 温建工 [2020]54 号 文件规定的情形 ,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除外); 申请文件的内容明显不符合资格审查相关要求的; 其它与有关法律、法规及相 关政策性规定不相符的。 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的初步评审。 商务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 商务标无法区分正、副本的,或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正、副本份数的; 商务标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承诺书投标报价大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商务标 封面或 投标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或签字 );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 标文件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商务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商务标的详细评审。 商务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投标 人擅自调整投标报价计算书中招标人提供的数据及计算程序 的; 投标人承诺的报价超出前附表 13 项规定的有效报价浮动范围 的; 20 商务标中出现重大计算错误而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按要求调整的;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其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报价算术性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 或不予以书面确认 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 投标承诺书 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商务标中投标报价计算书中投标报价与投标承诺书中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承诺书中投标报价为准修正投标报价计算书中的下浮率。 其 余 算术 错误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修正。 细微偏差补正 评标委员会仅对经算术性修正后投标报价进行细微偏差补正。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 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商务标分值计算: (93 分 ) ( 1)有效标界定 经商务标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后作为废标处理的 投标报价 不再进入基准浮动率计算。 ( 2)当全部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3)计算基准浮动率 基准浮动率 的确定 : A%X%+B%(1X%)。 招标人随机抽取的 浮动率 (A%)的确定: 在开启商务标前 ,先由招标人从 80%、 %、81%、 %、„„、 87%、 %、 88%十七个数值中确定 八个连续值 ,再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从这八个连续值中随机抽取四个值并计算平均数,该平均数作为 招标人随机抽取的 浮动率 (A%),并公布。 投标 人 有效投标报价 浮动率 (B%)的确定 :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相对标底价的平均浮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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