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总结(共10篇)内容摘要:

“人情案”、“关系 案”,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 (二 )信息化执法水平不高。 一是民警在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技能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身心健康素质等方面参差不齐,在管理、服务、办案等过程中还存在问题。 二是民警的知识结构不够优化,在信息化应用上普遍存在“老民警会办案的不会计算机操作、新民警会计算机操作的不会办案”的情况,导致警综平台、“大情报”系统等公安业务信息系统推进不力。 (三 ) 执法制度不完善。 派出所执法 工作普遍存在 “穿旧鞋,走老路,老人老办法”,总是按照老规矩办事,凭借老经验 办事,觉得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对于新时期 的公安执法工作没有充分认识到位。 (四 )执法监督不到位。 目前,在基层执法单位推行了兼职法制监督员制度。 但实际工作中,大多数情况下法制监督员只是对执法办案程序环节进行监督,在其他方面难以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加之存在部分兼职法制监督员的业务水平有限,使基层派出所自我防错、纠错的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公安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在认识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部党委在新形势下提出的 具有战略意义的“三项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也是公安机关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的关 键环节。 公安机关在履行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职责中,都离不开执法活动。 要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一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就要做到规范执法,着力在提高执行力上下功夫,要抓紧研究制定各个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规定,完善各项执法办案制度,把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作为事关公安工作全局、事关公安机关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该破的案件破不了、可以调解的矛盾纠纷调解不了,使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正常的社会秩序得不到有效维护 和国家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 都是执法不规范所产生的;执法不规范会给执法者自身带来很多麻烦甚至灾难,轻者被投诉、处分,重者脱警服走人甚至有牢狱之灾。 执法不规范最终损害的是执法公信力、执法权威、执法形象,特别是损害了党和国家、政府的形象,更为严重的还会直接引发社会稳定问题。 近年来被互联网等媒体炒作的诸多涉警事件,都不同程度地与民警执法不规范有关联,教训极其深刻。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促进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对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 的几点思考 制约基层执法建设的因素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彻底解决,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任务刻不容缓。 在当前的条件下,派 出所作为公安机关基层实战单位,要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取得突破,需要我们在执法主题建设、执法制度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提升执法民警执法素质。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和群众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对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执法素质、执法水平、办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时期的对执法主体的要求是懂法律、会管理、能执法办案、善做 群众工作的“多面手”。 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既是新形势下与时俱进的需要,又是决定执法规范化建设成败的关键,执法主体的能力与水平,最终决定执法规范化建设能否实现预期目标。 加强执法主体建设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开展好各类主题教育,培育民警的法制理念、大局理念和民本思想,在基层执法单位内部形成严格文明、规范执法的浓厚氛围,有效提升民警严格公正规范执法的水平,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的现代执法理念。 近年来,基层公安机关通过大讨论、大走访、大练兵等一系列举措,使民警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 平的提升。 强化执法主体的建设,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 执法制度建设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和有力保障,是进一 步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环节。 这就要求基层公安机关根据执法实际需求,做好相关的清理、细化、统一工作,同时必须兼顾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将法律规定的动作、语言及办案程序固化为民警的自觉行为,建立规范民警执法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结案、立案制度。 对于属于我们管辖的案件,要依法受理,迅速立案,开展好案件处理工作,对于不属 于我们管辖的案件,要正确指导群众维护权益的途径,杜绝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 二是完善调查取证制度。 立案受理后,执法民警要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做好详细的案件记录、证据收集,需要鉴定的要严格按照程序认真鉴定,需要保存的证据要及时保存,做到调查取证依法科学规范。 三是完善案件审理制度。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让当事人享有充分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让当事人充分行使自己所享有 的权 利,杜绝案件审理不清,证据收集不足,法律条款适用不当,保证执法公平、公正。 确保每位执法民警在每个执法环节,每个执法细节上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走精细化执法路线,同时还要注重与制度统一,减少民警查找法律办案的繁琐程序,让这种制度化、规范化慢慢成为一种警队文化。 三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质量。 目前,基层公安信息化已经渗透到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坚强支撑,丰富了执法培训方式,促进了执法业务规范,规范了执法程序。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民警素 篇五:浅谈基层派出所如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浅谈基层派出所如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 设 向华派出所 王利君 日期 : 20201209 11:28: 作者 : 今年公安部提出了开展“三项建设”的目标任务,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居其一,表明当前基层执法存在诸多不足的现状,也为进一步改进公安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 近年来,基层派出所执法民警的法制理念发生了很大转变,法律知识、办案水平都有很大提高,法制机构从无到有,法制监督职能作用日趋明显,执法质量逐年提高,基本执法问题在执法实践中逐渐避免,但是,目前我们基层的执法中还有一些不适应新时期新任务要求的环节和问题。 一 、存在问题 执法主体方面。 具体表现:一是一些民警工作上不思进取,敷衍了事、精神萎靡不振、责任心不强,工作差错不断。 二是有些民警仍是思想落后,墨守成规,在执法过程中,习惯于凭老经验或个人喜好办事;有的民警老是以执法者自居,自认为“执法者应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容不得群众的批评意见;还有的民警固执地认为群众根本不懂法律,在执法过程中上来就随意训斥群众,根本不允许群众辩解,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申辩,认为是狡辩和故意找茬,搞情绪化执法,更有甚者滥用强制措施。 三是在对待执法权利应用上存在思想偏差。 有一些民警认 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按法律规定执勤执法,甚至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随意执法的恶果已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的社会形象。 执法行为方面。 一是少数民警“执勤为民”意识不强,而是大搞“弹性执法”。 有的民警对认识的人违法就“少罚、轻罚或不罚”;对其他的人则是“一律重罚”,造成当事人产生抵触情绪,对民警执法不理解、不配合,甚至对抗。 二是以罚代管。 一些单位为了调动民警的积极性或片面追求工作任务的完成,随意下达一些硬性任务指标,造成有些基层派出所民警在执法工作中“以罚代管”,片面追求执法数量和任务的完成。 三是执法方法简单粗暴。 有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对执法理念、法律条文的理解上过于机械和僵化,而忽视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认为对违法当事人予以上限处罚,才能体现法律的威严;有的在执法过程中把执法与 服务对立起来,不向群众告知和宣传法律条文,漠视群众的感受,对群众的解释置之不理、置若罔闻,将群众推向对立面。 执法质量方面。 一是适用法律程序不规范;二是适用法律条文不严谨;三是法律文书使用不规范。 如处罚决定书中的条、款、项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或适用错误,有的工作粗枝大叶,填写执法凭证丢三落四,录入信息错误不断。 四是 案卷的制作质量不高。 表现为笔录文字表述不全,语言不规范 ,针对性不强,主次不明,笔录内容过于简单 ,语句不通,字迹潦草等;证据意识不强 , 收集方式单一,尤其是对原始证据的收集不够全面充分。 执法形象方面。 一是依旧存有“冷、横、硬、推”的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教育整顿,一线执法民警的执法态度有了明显的改观,但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群众投诉民警执法问题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民警的执法态度上,本来是正常执法,就因为民警执法态度问题,引起群众不满。 二是推卸责任,推诿扯皮。 近年来,由于群众的法制 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在执法过程中,一些被查处的群众抱有情绪,有时会提出无礼问题,或找出各种理由进行恶意投诉。 有些民警害怕被投诉,就推卸责任,遇到问题推诿扯皮。 三是 少数民警警容风纪不整,着装不规范,形象不佳;有的民警上班时间不务正业,脱岗、聊天、打电话;有的民警上岗时警容不整、精神不振、举止不文明、动作不规范。 二、原因分析 部分民警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缺乏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 目前,部分民警满足于现有的工作生活条件,缺乏进取心、责任心,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对于社会的发展进步缺乏一种忧患 意识,缺少一种敬业精神。 对法律的重要性和执法职能认识不清。 大多民警对法律的理解局限于常用的基本法律,甚至个别法条,认为有了这些,就足可以应付实际执法工作。 没有从派出所的执法职能出发正确认识法律对于执法民警的重要性。 工作压力引发情绪化执法。 当前基层派出所的工作越来越多,加之各种非警务活动频繁,民警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 同时,随着群众的法制意识越来越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越来越多。 在强大的工作压力下,一些民警在执法工作中,有时会遇到个别人的非难或无理投诉,在这种情况下,有 些民警无法控制自己的工作情绪,带着情绪执法往往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 队伍管理教育缺乏创新机制。 按照现有有关管理制度,基层派出所民警人数多工作任务重,辛苦一年,绝大多数人得不到鼓励,工作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创伤,部分原本扎实工作的民警没有了进取的劲头,万事随大流,工作平平庸庸。 民警的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疏于管理,不重质量,每年有培训,培训效果不明显,没有一种科学有效的培训管理机制,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对法制工作重视不够,法制力量薄弱。 基层派出所设立了 法制监督员,但对法制人员的培训提高没有跟 上,这些法制民警对法制建设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全警法律素质。 一是全面培训。 基于基层民警法律专业毕业比较少,对法律缺乏系统了解,所以很有必要在业务工作相对少的时期给基层民警进行系统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和培训,并形成一种长效机制,从而打牢基层民警的执法基础。 二是重点培训。 能不能加快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法制队伍建设不容忽视。 基层法制队伍建设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执法质量的整体提高。 所以,对法制人员一定要重点加大培训力度,通过法制队伍建设促民警队 伍建设,通过重点培训,使法制人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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