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内容摘要:

(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在任期内辞职,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 (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 就任前,原 (理事、董事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 (理事、董 事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职务。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人员组成的变更涉及举办者的,由举办者推荐;涉及教职工代表的,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负责人的变更,由 决定。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成员名单 6 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聘任或者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 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学校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每年召开 次会议 (至少一次 )。 经 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实行 1人 1票制。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会议应由 1/2以上理事出席方可举行;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 2/3 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或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7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理事长、董事长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 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成员代其行使职权。 (理 事长、董事长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 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会议; (二)检查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议的实施情况; ……………… 第十八条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成员。 (至少 10日)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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