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在线监测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管理内容摘要:

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 3)建议采用国家 级样品,若考虑到运营成本采用自配标样,应用有证标准样品对自配标样进行验证 , 验证结果应在标准值不确定度范围内。 标样浓度应与被 测废水浓度相匹配。 每周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或按规 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标样溶 液核查,质控样(或标准溶液)测定的相对误差应不大于标准值的 177。 10%,若不符合,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 并记录结果。 ( 4)样品的测定值应在校准曲线的浓度范围内。 ( 5)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进行实际水样比 对试验,比对试验时,实验室质量控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比对试验实验室监测分析方法 详见《水污染源在线 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3552020)中的表 2,比对试验相对误差值应满足 HJ/T3552020表 1中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 ( 6)样品的采集和保存要严格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912020)的有关规定,实施全 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监测数据与运转要求 在连续排放情况下,化学需氧量( COD)水质在线 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有机碳( 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 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和氨氮水质 自动分析仪等至少每小时获得 一个监测值, 每天要保证有 24 个测试数据; pH值、温度和流量至少每 10 分钟获得一个监测值。 间隙排放期间,应根据厂家 的实际排水时间确定应获得的监测值。 对于 COD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 TOC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 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在线监测仪和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监测数据数应 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 对于 pH值、温度和流量,监测数据数应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的 6倍。 设备运转率应达到 90%,以保证监测数据的数量要求。 设备运转率公式如下: 设备运输率( %) =实际运行天数 /企业排放天数 100% 监测系统的维护工作 每日工作 ( 1)运营单位应每日上午、下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 , 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 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 2)每 48 小时自动进行 TOC、氨氮 、总磷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及 COD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UV吸收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的零点和量程校正。 每周工作 每周 1~ 2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内容包括: ( 1)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 态和 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 2)检查自来水供应、泵取水情况,检查内部管 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 清洗),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 ( 3)检查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 4)对于用电极法测量的仪器,检查标准溶液和电 极填充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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