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各项制度内容摘要:

费标准和依据,实行挂牌 上岗,接受群众监督。 三、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四、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刁难群众,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索要钱物等。 五、全体工作人员上班必须态度和蔼,动作轻快,语言文明规范 5 民政 婚姻登记处出勤请假制度 一、出勤签到制度: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受政务中心管理,上下班 到政务中心签到按指纹,不得迟到早退。 二、请假制度:做到有事有病书面请假,一天以内由政务中心 领导审批,一天以上交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工作人员当月出勤全勤者,政务中心给予 200元全勤奖。 四、凡当月 考勤有旷工者,由政务中心 按规定处理。 民政 婚姻登记处卫生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文明公约,爱护卫生,加强卫生管理,不断提高保护卫生的自觉性。 二、卫生标准,做到办公室物品摆放有序、整齐、美观,桌椅无灰尘,四壁无积尘,窗柜无灰尘污垢、泥沙,无蜘蛛网。 三、保护不幸清洁卫生,做到上班前小清洁,下班时保洁,每周五下班前大清洁。 6 民政 婚姻登记处印章证书管理制度 一、印章、证书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印章、证书平时上锁入柜,必须使用规定的婚姻登记专用章。 三、证书平时不得加盖印章存放,办理一对盖一对。 四、下班前当场清理当日证书使用情况,做好记录。 五、空白证书无丢失。 六、污损,作废证书由专人登记造册体中销毁,并登记备案。 七、每月核对空白证书与签发证书的数量,以及用证收取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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