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租赁协议内容摘要:

的条款在承租期内,甲方始终为签约组织(合同中所列的村民委员会,尤其承担本合同中所有的出租方权利和责任,不受个人职务、村民委员会组织变更的影响)。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该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后,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合法进行的建设、经营和管理。 乙方开发经营的活动,必须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法规范围内进行,否则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内,可分租、分包、转租、转包给他人。 乙方在租赁期内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林地资源。 全面负责租赁的林地、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对森林的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并投入相应的人员和经费。 如因开发利用不当,管护无力,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及损害,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因开发建设所需行政许可手续(如山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低产林改造、更换高档树种、森林景观开发需砍伐树木、征占用林地等),乙方应按照规定报批,待批准后实施。 林木(含所有松林及杂树)一次性转让费已于签约之日付给了所有相关农户,林木与村委会及村民无关。 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有义务协助办理。 4 乙方在不得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可以开展多种经营争创实效,甲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乙方对该租赁林地有优先延期租赁和优先购买权。 乙方在建设和开拓经营中。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