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水利局水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流程图内容摘要:

不需 处罚 拟处罚 放 弃 听 证或 要求 听证 期未提出 法规处 组织 审查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收集相关证据。 违法行为正在进行时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并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局领导批准不予处罚 构成犯罪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送达处罚权利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局领导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 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达决定书 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 执行 当事人 15日 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结 案 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 7 日内提出听证 举行听 证会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 见 专案监督检查 群众举报 领导交办 监督检查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水利局监察室 电话: 2079615 复 核 不予处罚 复议或诉讼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河南省〈水法〉实施办法》第五十条;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 《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新乡市 水利局水事违法行为 行政 处罚流程图 [13] 不需 处罚 拟处罚 放 弃 听 证或 要求 听证 期未提出 法规处 组织 审查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收集相关证据。 违法行为正在进行时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并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局领导批准不予处罚 构成犯罪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送达处罚权利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局领导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达决定书 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 执行 当事人 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结 案 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 7 日内提出听证 举行听 证会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 见 专案监督检查 群众举报 领导交办 监督检查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水利局监察室 电话: 2079615 复 核 不予处罚 复议或诉讼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二条 ; 《河南省〈水法〉实施办法》第五十条。 新乡市水利局水事违法行为 行政 处罚流程图 [14] 不需 处罚 拟处罚 放 弃 听 证或 要求 听证 期未提出 法规处 组织 审查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收集相关证据。 违法行为正在进行时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并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局领导批准不 予处罚 构成犯罪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送达处罚权利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局领导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达决定书 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 执行 当事人 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结 案 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 7 日内提出听证 举行听 证会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 见 专案监督检查 群众举报 领导交办 监督检查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水利局监察室 电话: 2079615 复 核 不予处罚 复议或诉讼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 新乡市水利局水事违法行为 行政 处罚流程图 [15] 不需 处罚 拟处罚 放 弃 听 证或 要求 听证 期未提出 法规处 组织 审查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收集相关证据。 违法行为正在进行时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并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局领导批准不予处罚 构成犯罪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送达处罚权利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 据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局领导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达决定书 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 执行 当事人 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结 案 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 7 日内提出听证 举行听 证会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 见 专 案监督检查 群众举报 领导交办 监督检查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水利局监察室 电话: 2079615 复 核 不予处罚 复议或诉讼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新乡市水利局水事违法行为 行政 处罚流程图 [16] 不需 处罚 拟处罚 放 弃 听 证或 要求 听证 期未提出 法规处 组织 审查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收集相关证据。 违法行为正在进行时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并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局领导批准不予处罚 构成犯罪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送达处罚权利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局领导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达决定书 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 执行 当事人 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结 案 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 7 日内提出听证 举行听 证会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 见 专案监督检查 群众举报 领导交办 监督检查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水利局监察室 电话: 2079615 复 核 不予处罚 复议或诉讼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新乡市水利局水事违法行为 行政 处罚流程图 [17] 不需 处罚 拟处罚 放 弃 听 证或 要求 听证 期未提出 法规处 组织 审查立案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收集相关证据。 违法行为正在进行时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并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局领导批准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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