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物流公司全套制度非常全面和实用内容摘要:

提前结算的,需备注上月出勤情况及当月出勤情况。 物品若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若员工故意拖延不交上物品,公司有权从应支付的费用中扣除和物品相同价值的金额。 若员工尚欠公司相关钱款,公司可依法从员工工资收入中予以扣除。 员工离职均应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视其为自离,按相关制 度处理,并对其追究损失赔偿或保留追究损失赔偿的权利。 对于员工自离的,用人部门经理必须在该员工离开工作岗位三个工作日内以工作流形式申报,并对该员工遗留问题进行清查,逾期上报或未申报者,若造成公司损失的,将上报差错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损失的 10%,剩余部分由责任部门承担。 所有离职人员的工资计发以经批准的实际离职日期为准,离职工资以离职者考勤记录及离职清单核发工资。 因未办理离职手续或因工作未移交、移交不清而使公司蒙受损失的,公司有权从其获得的收入中则扣除相应款项,根据情况赔偿公司损失或移交公安机关处 理。 第七节 人事回避 一、内部举荐 公司鼓励员工举荐以下人才: A、对口人才(有丰富的物流行业经营管理经验); B、特种人才(有特殊的才能或人际关系,能为公司办妥某一方面工作); C、高素质有培养价值的人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公司鼓励员工内部推荐基层岗位员工到公司应聘,条件合格者,公司将优先录用。 二、除本章第一条规定的情况外,凡公司在招聘、干部任免、干部提拔、员工考评、加薪、晋升、员工调动过程中,涉及到自己的配偶、亲属或有关系的人,主管级以上干部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公司不允许有配 偶、亲属、(男女)朋友在同一部门工作,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如实申报,并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进行部门或岗位调整。 第二 章 薪酬福利管理 第一节 员工勤务 一、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作制三种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岗位, 原则上上班时间为 08:00— 17: 30。 其中含用餐时间 小时。 各区域各部门可根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调整上下班起止时间(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和用餐时间。 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公司经营性质和岗 位特点,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公司对工作时间不固定或不受严格限制、工作时间较为弹性、工作时间内可以适当休息的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作制:根据公司经营性质和岗位特点,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所在岗位工作时间、休假时间较为集中的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 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岗位参照当地劳动部门的批文。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规定 公司实行 OA 打卡考勤。 员工入职时公司所分配的工号,作为员工登陆 OA考勤系统的唯一识别码( OA 账户使用及注意事项详见《总 10013 关于 OA 账户使用规定 》),员工按以下规定进行上下班打卡操作。 OA 打卡相关规定: ( 1)免打卡人员: A、公司总监级及以上人员。 B、理货员(包括经营管辖外场)、叉车司机、仓管、组长、修理工、司机、洗车工、接送货员、卡车司机、加油员、保洁员、木工。 C、总裁特批人员。 ( 2)只打上班卡人员: 高级经理级管理人员只打上班卡。 除以上人员外其它人员必须按时打上下班卡。 (上两头班的,需打二次上班卡) (二)、考勤管理 员工在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而未打卡者(含忘记打卡、出差、培训等),必须在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 一次性走“补考勤申请”工作流,次月 1 日17: 30 前补考勤全部结束,否则按旷工计算。 考勤内容: (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而在 1小时内未到岗者。 ( 2)早退: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在 1 小时内离岗者。 ( 3)旷工:上班时间过1小时(含)仍未到岗者、下班时间未到提前 1 小时(含)以上离岗者、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未经准假而不上班者。 ( 4)忘打卡:员工在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而未打卡者(含忘记打卡、出差、培训等)。 ( 5)以下行为为旷工或视作旷工: ① 单日缺勤一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含 1 小时),计旷工半天 ;单日缺勤四小时以上(含 4 小时)的,计旷工一天; ② 无正当理由未打卡或考勤记录不完整者; ③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④ 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⑤ 对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服从但未书面提出异议,不按时到岗者; ⑥ 用不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 (三)考勤奖罚 员工出现违反考勤制度情况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罚: 序号 事件 经济处罚 备注 1 委托别人代打卡者 解除劳动合同 2 代打卡者 记过 3 直接领导虚报员工考勤 /不据实批复考勤工作流 罚款 200 元 4 员工上班时间擅自外出办私事者 无工资,并负激励半天工 资; 取消勤工津贴 5 迟到、早退故意不打卡者 按旷工 1天处理 取消勤工津贴 6 旷工 14 小时者 (含 1小时 ),视为旷工半天 无工资,并负激励半天工 资; 取消勤工津贴 7 每次旷工 4小时以上者(含 4小时),视为旷工一天 无工资,并负激励一天工 资; 取消勤工津贴 8 依规定时间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 当月累计超过三次(含)者 取消勤工津贴 9 迟到、早退者 扣 1元 /分钟 并取消勤工津贴 10 当月出满 全勤,无违反考勤制度 奖 50元 11 举报 14 项者给予举报者奖励 奖 500 元 对于不定时员工的考勤管理 ( 1)考勤表不记录迟到、早退。 ( 2)部门必须合法合理排班,协调好员工工作与休息休假,每周至少安排员工连续休息不少于 24 小时(一整天)。 ( 3)对不服从排班安排、不按排班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按以下条例进行处罚: ①对无故不按排班时间到岗者,按违纪管理中第七项 “无正当理由„„”处理。 ②超过排班时间 1小时以上(含) 4小时以下无故不到岗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超过排班时间 4 小时以上(含)无 故不到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③对排班任务未完成,而擅自提前离岗者,按违纪管理中第七项 “无正当理由„„”处理。 ( 4)违反其他条例的按第一条进行奖罚。 三、人事排班表 各区营业部、运作部门,月末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次月排班表,作为上报考勤的依据,并将月末确定的当月排班表作为考勤上报附件上传保存,不上传附件按照虚报考勤处理。 四、考勤确认 考勤记录作为出勤及核算工资的依据。 各部门出勤情况由部门经理在 OA 系统上报并打印签字确认,负责人如下: ( 1)薪酬专员负责上报总裁、副总裁考勤,总裁、副总裁助理及秘书 考勤由自己上报; ( 2)经理级及以上人员负责上报以下人员考勤:上报人本人、直管员工 /专员 (不含下级部门负责人 ); ( 3)经营储备类人员 (含储备员工、储备人员、储备管理人员 )由所属区域的区域经理上报,职能储备类人员 (储备人员,储备管理人员 )由所在部门领导上报; ( 4)异动人员全月考勤统一由异动后所在部门上报人负责上报; 考勤确认:各部门负责人按 OA 系统既定格式打印本部门出勤情况,员工通过在 OA 系统查询考勤,由员工本人和部门经理核实确认并签名。 部门经理必须对本部门人员出勤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 瞒报员工出勤情况。 一经发现,予以全公司通报批评,并按以上考勤奖罚第一条奖罚。 考勤确认表须在每月3 日之前签名确认完毕,寄回各区域人事部(部门所属区域),由人事部负责保存,不得丢失、涂改、复印。 五、工资表签收规定 工资表签收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 工资表签收规定: ( 1)保持签收表的干净、整洁、无涂改(员工的签名和负责工资签收表的经办人签名); ( 2)必须使用黑色水笔(签字笔)签名; ( 3)必须亲自签收,不允许代签。 ( 4)工资签收表的完整性:工资表上的所有员工都必须签收,不 允许有空缺(离职的人员需用铅笔在备注栏中注明其离职)。 上交时间:签收表每月 3日交至(邮寄以邮寄时间为准)各区人事部(包括异动人员)。 签收表审核规定:各区域人事部负责审核签收表,建立台账,每月 15日前入档完毕。 相关奖罚规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签收表、签收表遗失和不完整的部门,各区域人事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在 3 个工作日内补齐。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核入档完毕、入档的签收表不完整、不合格的区域人事部,薪酬福利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在 3 个工作日内补齐。 六、请假流程 员工休假(包括事假、病假、 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假等),必须在OA系统走“请假 /调休申请”工作流,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除事假和年假,其它假期,必须在“请假 /调休工作流”里上传请假证明。 病假、丧假手写请假条,部门领导签字后上传请假条电子照片作为附件。 上传附件不符者,统一按事假处理;未上传附件者,不允许提交工作流,不准休假。 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处理。 请假时间如需延长的,须提前向权限领导申请,并于休假期满前及时起草相应工作流续假(可由权限领导代为起草),未获批准超假者作旷工处理。 请假期满后未按时返回 或未按规定及时续假,并未提前向权限领导申请续假获批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天数达到自离条件后 ,由员工直管领导按自离流程及时上报。 紧急休假来不及事先请假的,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 15 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休假后上班第一天内补齐请假手续。 员工休年假、婚假、产假、看护假,至少提前一周申请,经同意后,妥善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员工在请假时间内提前回公司上班,须走“请假 /调休申请”工作流进行销假,注明原因,否则将按原请假天数核算工资。 连续休假的,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用打工作流。 以上假期工作流都必须用员工本人 OA 起草。 以上“批准”特指工作流全部审批完毕且同意。 七、请假审批权限 请假审批工作流权限: 3天内(含):当事人申请→直管领导审批→各区人事部薪酬专员执行; 3天以上 15 天以内(含):当事人申请→直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复核→各区人事部薪酬专员执行; 15 天以上 30 天以内(含):当事人申请→直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复核→分管大区总经理 /总监审批→各区人事部经理批准→各区薪酬专员执行; 30 天以上:当事人申请→直管领导审核→逐级审批至事业部总裁级领导→各区人事部总监批准 →各区薪酬专员执行; 入职三个月内(含)的员工 ,请事假天数不得超过 30 天,入职三个月以上的员工,请事假不得超过 3 个月; 员工当年最高累计请假(包含事假)天数不得超过 5 个月 ,工伤假 ,病假等必须延长休假期的特殊情况,须按公司流程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延长; 春节放假前半个月管理人员 (包含主管 ,不包含专员 )一律不得请事假,其他人员事假须按公司请假流程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事假不得超过 5天。 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事业部总裁及人事总监审批同意。 第二节 员工薪酬管理 一、薪酬原则: 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提 供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 薪酬的评定以能力、贡献、责任为主,按照工作岗位、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的差异确定不同的工资级别。 二、薪酬结构: 工资构成: 公司实行计时工资制和计件(提成)工资制两种工资分配制度。 计时工资结构:工资总额=基本工资 +补贴 +津贴 +绩效奖金 计件(提成)工资结构:工资总额=基本工资 +补贴 +津贴 +计件工资 (提成工资 ) +绩效奖金 补贴包括:食宿补贴等 津贴包括:岗位津贴、勤工津贴、贡献奖等 绩效奖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和员工绩效按相关考核制度核算(关于绩效奖金 的发放标准详见绩效管理部文件《奖金核算方式及修改规定》)。 工资系数:综合公司所在城市的消费水平及城市类别,公司实行地区差异化工资,适用于经理级以下及非提成制员工。 ( 1)地区工资系数:根据当地市场工资水平,将市场工资水平相近的归为同一类城市,把全国各省市共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城市、二类城市、三类城市。 依据城市类别确定各地工资系数。 详见下表: 城市类别 省份及城市名称 地区工资系数 一类城市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1 二类城市 广东 (除广州、深圳外 ) 天津 江苏 浙江 辽 宁 重庆 山东 福建 海南 内蒙古 三类城市 河北 河南 安徽 山西 湖南 湖北 四川 陕西 吉林 黑龙江 江西 云南 贵州 广西 西藏 青海 宁夏 新疆 甘肃 ( 2)岗位工资标准:原则上所有人员的工资均以岗定薪。 ( 3)地区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各省市的不同类别,赋予不同的工资系数。 ( 4)实施原则 ①所有员工因工作需要,由公司安排平级调动到另一城市的地区岗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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