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专项方案编制指南内容摘要:
+25 玻璃纤维 )材料,不得采用 PVC 材料。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 》 GB 50411— 2020 规定应对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抗剪强度进行复验。 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幕墙的安全。 2 幕墙节能工程中的保温材料,包括幕墙周边与墙体的接缝处 12 保温材料的 燃烧性能等级和施工措施,均应符合规范和公通字 46 号通知的规定。 外墙外保温工程非幕墙企业施工的工程,也应主动配合外保温施工单位制订防火安全施工措施,并应对上述部位 做好 隐蔽工程验收 记录。 第十一节 幕墙玻璃加工 的安全要求 钢化玻璃的钢化程度与 安全有关。 根据有关规定半钢化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不适用于普通玻璃幕墙。 2 规范规定幕墙 夹层玻璃 应采用干法加工合成,不应采用湿法合成。 3 应采取防止玻璃自爆的措施(包括玻璃加工和玻璃安装)。 4 隐框和半隐框幕墙(含隐框开启扇)采用的中空玻璃,其二道密封胶必须采用硅酮结构胶。 第十二节 幕墙清洗和擦窗机安装工程 1 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参照最新发布和实施的 行业标准《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 JGJ 168— 2020 和《擦窗机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JGJ 150— 2020 编制安全方案。 2 擦窗机安装单位应具有安装施工资质,并应由总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审表 ,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安装施工。 第十三节 其他 1 幕墙 开启扇防坠落 幕墙中的隐框 上悬 开启扇、挂钩式开启扇及其他形式 (平开、 13 平推、推拉、 下悬等) 开启扇, 应采取 防坠落措施。 2 各类 幕墙面板的运输、 堆放和 安装 ,应采取防倾倒 的 措施。 第六章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第一节 施工临时用 电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严格 按照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 2020 规定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用电 设备在 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 组织设计。 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其现场用电量一般均超过上述标准,故 一般均应编制用电 组织设计。 2 施工现场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应按照规范要求有 8 项内容 :( 1)现场勘测。 ( 2)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 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 3) 进行负荷计算; ( 4)选择变压器。 ( 5) 设计 配电系统: 包括 设计配电线路、 选择导线或 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 6)设计防雷装置。 ( 7)确定防护措施。 ( 8) 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 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幕墙工程 ,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组织设计一般都已包括幕墙分包的 施工用电容量 ,但没有幕墙施工阶段的用电负荷计算和具体的配电系统设计,因此幕墙施工单位应进行幕墙施工阶段的用电组织设计。 通常根据施工实际需要,从总承包单位的总配电箱 中接出若干分配电箱,在不同楼层和部位分别设 14 置。 对幕墙施工单位单独承包的工程,则应按上述要求编制全套 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 4 施工现场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的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规范以强制性条文形式规定,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从总承包单位总配电箱接出的临时用电工程,均应经总承包单位审核批准,方可实施,纳入总承包统一管理。 第二节 施工机械 使用安全技术 幕墙施工(不包括工厂或车间制作设备) 机械根据现场实际配备种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一般常用 机械有 : 电焊机 、手持式电动工具(电锤等)、 吊篮提升设备、起重机械(用于单元式幕墙 单元板块的吊装 ) 等。 单独承包的 幕墙工程还应增加垂直运输机械(包括施工升降机)。 第三节 施工脚手架 的安全技术 幕墙工程采用脚手架的类型,有总承包单位的 项目,其 脚手架搭、拆 、改造 和使用 管理 的 分工 ,应在方案中明确。 根据 87 号文件规定 ,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方案,其中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的,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 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论证。 也就是说搭设高度 24m 以上 50m 以下的钢管脚手架的专项方案不需要专家论证,应按文件第八条规定“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 15 程师审核签字。 ” 幕墙施工单位自行搭设的脚手架应由具有特种作业上岗证的人员搭设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搭设,并按上述要求报审或 组织论证。 脚手架专项方案应 按《脚手架专项方案编制指南》要求编制。 需要论证的脚手架专项方案 应另组织论证。 幕墙施工需要利用总包单位脚手架时,应与总包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脚手架搭设、 改造、 使用和 拆除的分工及相关管理责任。 利用总包单位脚手架施工的项目, 幕墙施工单位 除按照协议和 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外,在幕墙工程专项方案中, 应 列入 脚手架使用和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其他形式的脚手架应按 87 号 文件规定 ,编制专项方案和组织论证。 安全使用脚手架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应有针对性,特别是脚手架 的材料堆放、施工荷载控制、防火措施、架体检查和拆除等措施应具体、可行。 第四节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除了外脚手架和吊篮作业属于高处作业外,幕墙施工中有很多材料、构件 和操作人员 需要 通过室内 外其他施工区域进入幕墙安装脚手架和吊篮,因此同样需要对施工现场的临边作业(基坑、料台、阳台、雨蓬等), 洞口作业(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竖向洞口等),悬空作业(悬空安装门窗等)以及攀登作业、交叉作业编制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16 第五节 施工现场防火、防雷安全措施 1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包括建立消防管理体系,制订各项消防管理制度、配备消防设施 并保证其完好、制订现场防火(如防止焊接火花引起火灾等)措施、建立义务消防队等。 2 施工现场防雷 措施包括对脚手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及施工用电的防雷措施。 第 七章 吊篮脚手架 吊篮脚手架工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 〔 2020〕 87 号文件规定,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应编制 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但未列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范围”,因此没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由于在施工高 50m 以上的幕墙安装工程中,使用吊篮脚手架施工危险性较大,根据《杭州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杭建监总 〔 2020〕 45 号 )要求:“施工高度 50 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采用高处作业吊篮的,应将吊篮安装、拆卸方案纳入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方可实施。 ” 吊篮脚手架施工专项方案一般由租赁公司编制,经幕墙施工企业、总承包施工企业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不论吊篮施工专项方案是否需要经过专家论证,幕墙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都应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核。 吊篮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审核要点: 1 吊篮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 : 17 (1)吊篮施工荷载计算以及所选用吊篮的承载力验算; (2)吊篮平面布置图; (3)吊篮悬挂机构的安装方案(包括安装位置处理、屋。建筑幕墙专项方案编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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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吨,或者 1013 元 /m2 砌筑: 5570 元 /立。 抹灰: 715 元 /平米(不扣除门窗洞口,不包括脚手架搭拆) 面砖粘贴 18 元 /m2. 室内地面砖( 600*600) 15 元 /平米, 踢脚线: 3 元 /米, 室内墙砖: 25 元 /平米(包括倒角) 楼梯间石材: 28 元 /平米,踏步板磨边: 10 元 /米。 石膏板吊顶: 20 元(平棚)铝扣板吊项: 2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