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合伙经营协议内容摘要:

资的日常事务 ; 2. 共同投资人 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 有义务向 共同投资人 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方 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 共同投资人 可以对。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 (1)转让股份。 (2)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 六 条 : 投资的转让 及 禁止事项 1. 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