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履专项基金“爱心大使”邀请函及合作方案-20xx-10-内容摘要:

小时以上的山路。 很多的孩子一年四季只有一双露脚凉鞋可以穿,甚至很多孩子光 脚走在求学的山路上。 无论是泥泞的雨天,还是天寒地冻的雪天,他们单凭自己的双脚走过艰难险阻,为了上学,他们只能依靠一双毫无御寒功能的凉鞋在雪地里奔跑。 一双鞋,不过百元,是富裕地区孩子一周的零花钱,是平均收入水平的成人一天的工资。 一双鞋,不过百元,带给贫困儿童的,是行走求学之路的保障,是护送他们寻找新希望的基石,是他们走出山区改变自己命运的开始。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让我们用“希望之履”专项基金,为这些孩子们送上带去希望的鞋子,愿他们走上希望之旅,人生之旅。 二、项目介绍 北京瑞曼卓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与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合作成立了“希望之履”专项基金,让贫困地区的孩子有鞋穿,走好路,健康快乐地成长。 捐助两百元,就能抚平一个孩子一年的求学之路。 “希望之履”专项基金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综合各方资源与自身优势,通过媒体宣传和公关活动等形式,凝聚公益的力量,关心下一代,促进保护下一代生命、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为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进步做出贡献。 三、项目宗旨 “呵护孩子一小步,改变世界一大步” 北 京 瑞 曼 卓 锦 文 化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Remun Zhuojin Culture Media CO., LTD.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建外 SOHO 西区 15 号楼 706 室 Address: Room 706, No. 15 Building, Jianwai SOHO,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联系电话: 01059003508 公司网址: 5 爱心大使合作方案 “希望之履”专项基金会 长期 对在社会上有一定贡献及正面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授予“爱心大使” 称号。 “爱心大使”有义务将“希望之履”的爱心宗旨传递给每一个人。 “爱心大使”合作方案如下: 一、 “爱心大使”的义务 (一) “爱心大使”有义务支持并出席“希望之履”专项基金举办的各项活动 ,每年至少出席两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爱心大使”头衔。 (二) “爱心大使”有义务 对“希望之履”专项基金做各项宣传工作。 “爱心大使”在 公开活动中、 个人网站、微博中 有义务 适当宣传“希望之履”专项基金 , 将“希望之履”的爱心宗旨传递给每一个人。 “希望之履”专项基金在拍摄宣传片及录制主题曲时,“爱心大使”有义务出席参与。 如“爱心大使”将要参与其它公益组织,有 义务 告知 “希望之履” 专项基金 ,以免 产生冲突。 如“爱心大使”以此头衔用于 商业 宣传,有义务告知“希望之履”专项基金。 二、 “爱心大使”的权利 (一) 授予荣誉 “希望之履”专项基金 将 会 永久 授予 “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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