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范内容摘要:

(Ⅱ)螺旋钻成孔灌注桩 第3 2 13条 螺旋钻成孔灌注桩宜用于地下水位以上的一般粘性土、砂土及人工填土地基,不宜用于地下水位以下的上述各类土及碎石土、淤泥和淤泥质土地基。 第3 2 14条 不同类别的土层宜选用不同型式的钻头。 一、尖底钻头:适用于粘性土层,如在刃口上镶焊硬质合金刀头,并可钻硬土及冻土; 二、平底钻头:适用于松散土层(见参考资料三图8 1)。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38 三、耙式钻头:适用于含有大量砖头、瓦块的杂填土层(见参考资料三8 2)。 四、筒式钻头 :适用于钻混凝土块、条石等障碍物,每次钻取厚度应小于筒身高度,钻进时应适当加水冷却(见参考资料三8 3)。 第3 2 15条 钻孔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安装有筒式出土器的钻机,为便于钻头迅速、准确地对准桩位,可在桩位上放置定位圆环(见参考资料三图8 4); 二、开始钻进,或穿过软硬土层交界处时,应保证钻杆垂直,缓慢进尺; 在含砖头、瓦块的杂填土层或含水量较大的软塑粘性土层中钻进时,应尽量减少钻杆晃动,以免扩大孔径; 三、采用长螺旋钻孔到要求深度时,一般应在原处空转清土,然后停止回转,提升钻杆。 如孔底虚土 超过容许厚度,应用辅助工具(掏土或夯土工具)或二次投钻清底; 四、采用短螺旋钻孔时,每次钻进深度应与螺旋长度大致相同; 五、当出现钻杆跳动,机架摇晃,钻不进尺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钻砂土层时,钻深不宜超过地下初见水位,以防坍孔; 六、钻孔完毕,应用盖板盖好孔口,并防止在盖板上行车; 第3 2 16条 灌注混凝土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灌注混凝土前,必须对孔深、孔径、孔壁、垂直度、孔底虚土厚度和积水深度进行复查、不合格时应及时处理; 二、必须先安放钢筋笼,然后灌注混凝土; 三、混凝土应连续灌注,分 层振实;分层的高度按采 用的捣固工具而定,一般不得大于1.5米; 四、灌注混凝土至桩顶时,应适当超过桩顶设计标高,以保证在凿除浮浆层后,桩顶标高和质量能符合设计要求; 五、混凝土坍落度一般采用8~10厘米。 (Ⅲ)潜水钻成孔灌注桩 第3 2 17条 潜水钻成孔灌注桩宜用于一般粘性土、淤泥和淤泥质土及砂土地基,并且可以钻入基岩。 潜水钻机尤适于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土层中成孔。 第3 2 18条 护筒应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地表土层较好,开钻后不坍孔的场地,可不埋设护筒; 二、在杂填土或松软土层中钻孔时,应埋设 护筒,以起定位、保护孔、维持水头等作用;护筒用钢板制作,内径应比钻头直径大10厘米,埋入土中深度不宜小于1 .0米,在护筒顶部应开设1~2个溢浆口; 三、应保持护筒的位置正确、稳定,护筒与坑壁之间应用无杂质的粘土填实;护筒中心与桩位中心的偏差不得大于5厘米。 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 480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39 第3 2 19条 用泥浆护壁、排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粘土、亚粘土层中钻孔时,可注射清水,以原土造浆护壁、排碴,当穿过砂夹层时,为防止坍孔,宜投入适量粘土以加大泥浆稠度; 二、如砂夹层较厚,或在砂土中钻孔,应采用制备泥浆; 泥浆的稠度应控制适当,过 稠影响钻进速度,过稀不利于护壁、排碴。 注入干净泥浆的比重应控制在1 .1左右,排出泥浆的比重宜为1 .2~1 .4;当穿过砂夹卵石层或容易坍孔的土层时,排出泥浆的比重可增大至1 .3~1 .5; 三、泥浆可就地选择塑性指数Ip≥10的粘性土除去杂质后调制; 四、施工中应勘测泥浆比重,并应定期测定粘度、含砂量和胶体率。 注:参考的控制值:粘度为18~22秒;含砂量不大于4%;胶体 率不小于90%。 第3 2 20条 不同类别的土层应采用不同型式的钻头: 一、一般粘性土、淤泥和淤泥质土及砂土,宜用笼式 钻头( 参考资料三图10); 二、穿过不厚的砂夹卵石层,或在强风化岩层中钻进时,可用镶焊硬质合金刀头的笼式钻头; 三、遇孤石或旧基础时,可用带硬质合金齿的筒式钻头钻穿(见参考资料三图8 3)。 第3 2 21条 应根据土层类别、孔径大小、钻孔深度、供水量,以确定相应的钻进速度: 一、对于淤泥和淤泥质土,最大钻进速度不宜大于1米 /分钟;对于其它土层,钻进速度以钻机不超负荷为准; 二、在风化岩或其它硬土层中的钻进速度以钻机不产生跳动为准。 第3 2 22条 钻进中出现缩颈、坍孔时,可加大泥浆比重以稳 孔护壁,也可于缩颈、坍孔段投入粘土、泥膏,使潜水钻空转不进尺进行固壁。 当缩颈、坍孔严重,或泥浆突然漏失时,应立即回填粘土,待孔壁稳定后再钻。 钻孔倾斜时,可往复扫孔纠正,如纠正无效,应于孔中局部回填粘土至偏孔处0 .5米以上,重新钻进。 第3 2 23条 清孔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一、对以原土造浆的钻孔,钻到设计孔深时,可使钻机空转不进尺,同时射水,待孔底残余的泥块已磨成浆,排出泥浆比重降到1 .1左右(或以手触泥浆无颗粒感觉),即可认为清孔已合格; 二、对注入制备泥浆 的钻孔,可采用换浆法清孔,至换出泥浆比重小于1 .15~1 .25时为合格; 三、孔底沉碴(或沉淤)厚度应符合表3 2 3规定;清孔完毕,应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40 立即灌注水下混凝土。 第3 2 24条 利用各种地质钻机或其它设备改装的正、反循环钻机钻孔,可参照潜水钻成孔灌注桩条例执行。 (Ⅳ)机动洛阳铲挖孔灌注桩 第3 2 25条 机动洛阳铲挖孔灌注桩宜用于地下水位以上的一般粘性土、黄土和人工填土地基,不宜用于地下水位以下的上述各类土及碎石土、砂土地基。 第3 2 26条 挖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开挖前,自由悬吊的铲具中心应对准桩孔中心,提升铲具,直接开孔挖土; 二、铲具提升高度:开孔时以1~2米为宜,挖深4米以后,可加大落距,但不宜大于3米。 第3 2 27条 挖孔遇到障碍,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挖干硬土层困难时,可向孔中适量加水,将土浸湿、化软,以提高挖孔效率; 二、挖软弱土层时,可向孔中投入干土或石灰; 三、挖含有砖瓦、石块的杂填土时,可在铲具刃口内侧均匀立焊6~8块小钢板,以利将土兜住提出; 四、遇孤石可换用冲锤击碎,或放小炮 爆碎后挖取。 第3 2 28条 挖孔过程中发现偏斜时,可降低铲具的提升高度,反复修孔,逐步纠正;如偏斜较大,可在偏斜一边紧靠土壁插入φ25~50毫米钢管强行纠正。 第3 2 29条 挖孔到设计深度,经检查合格,应即安放钢筋笼,灌注混凝土。 混凝土应分层振捣密实,坍落度一般宜用6~8厘米。 (Ⅴ)冲击成孔灌注桩 第3 2 30条 冲击钻机能穿透各种土层(如碎石土、砂土、一般粘性土、淤泥),并可钻入基岩,适用于地层复杂、荷重较大的情况。 第3 2 31条 冲孔设备除选用定 型冲击钻机外,也可用双滚筒卷扬机,配制机架和钻头,制作简易冲击钻孔机(见参考资料三图12),卷扬机提升能力宜为钻头重量的 ~ 倍。 钻头形式有十字形、工字形、人字形等,一般宜用十字形(见参考资料三图13 1)。 第3 2 32条 在钻头锥顶和提升钢丝绳之间,必须设自动转向装置,以保证能冲钻成圆孔。 转向装置可用合金套、转向套、转向环、转向杆等,钻头重量大的宜采用合金套(见参考资料三图13 2)。 钢丝绳应选用优质、柔软无死结断丝者,安全系数不小于12。 短绳(与转向装置连接)与 大绳(起吊钢丝绳)连接的卡扣不得小于3个,各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 480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41 卡扣受力应均匀。 钢丝绳与吊环连接弯曲处应安装槽形护铁,以减少磨损。 第3 2 33条 护筒应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护筒内径应比钻头直径大20~40厘米; 二、直径小于1米的护筒,其埋设要求同第3 2 18条之二、三; 三、直径大于1米的护筒如刚度不够时,可在顶端焊加强圆环,在筒身外壁焊竖向加强肋;埋设可用加压、振动、锤击等方法; 四、地下水位较高,孔口土质较差者,护筒刃脚应切入地下水位以下,或适当增加埋置深度。 第 3 2 34条 冲击成孔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开孔时应低锤勤击。 如地表为淤泥、细砂等软弱土层,可加小片石和粘土块,反复冲击造壁; 二、必须保证泥浆补给,保持孔内浆面稳定;护筒埋设较浅或表土层土质较差者,护筒内泥浆压头不宜过大; 三、在各种不同土层中钻进时,可按表3 2 34施工要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42 向装置是否灵活,以免突然掉钻。 第3 2 35条 应尽量采用泥浆循环排碴(用泥浆泵);如采用抽碴筒,当钻进4~5米以后,每钻进0 .5~1 .0米应抽碴一次,并及时补浆(见参考资料三图13 3)。 第3 2 36条 每钻进4~5米应检孔一次,在更换钻 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 480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43 头前或容易缩颈处,均应检孔。 检孔器可用钢筋焊制,直径与钻头直径相同,高度可取直径的5倍。 第3 2 37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钻处理: 一、产生斜孔、弯孔和缩孔时,应停钻抛填粘土块或块石到检孔器被卡住处以上0.5~1.0米,重新钻进。 不得用钻头修孔,以防卡钻; 二、钻进中如遇坍孔,应立即停钻,回填夹片石的粘土块,反复冲击造壁,造壁稳定后加大泥浆比重,继续钻进; 三、沿护筒周围翻浆或地表沉陷时 ,应停钻,在护筒外围回填夯实后,方可继续钻进。 第3 2 38条 遇卡钻、掉钻,应按下述方法处理: 一、卡钻时应交替紧绳、松绳、将钻头慢慢吊起,不得硬提猛拉,必要时可使用打捞套、打捞钩等辅助工具助提; 二、掉钻时应立即打捞。 为便于打捞,应在钻头上预设打捞环、打捞杠、打捞套。 第3 2 39条 钻大孔时,可以分级钻孔,第一级钻头直径宜取第二级钻头直径的0 .4~0 .6倍。 第3 2 40条 清孔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孔壁土质较好不易坍孔者,可用空气吸泥机清 孔; 二、孔壁土质较差者宜用泥浆循环清孔,清孔后泥浆 比重应控制在1 .15~1 .25之间; 三、必须及时补充足够的泥浆(或清水),始终保持桩孔中浆面稳定; 四、清孔后孔底沉碴容许厚度应符合表3 2 3的规定; 五、清孔完毕,应立即灌注水下混凝土。 (Ⅵ)钻孔扩底灌注桩 第3 2 41条 钻孔扩底灌注桩宜用于坚硬、硬塑、可塑、软塑状态的粘性土及密实、中密、稍密的砂土地基,不宜用于流塑状态的粘性土、松散砂土和碎石土地基。 第3 2 42条 钻孔扩底灌注桩的大头直径一般为桩身直 径的2 .5~3 .5倍。 第3 2 43条 钻孔扩底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钻进速度不宜大于50厘米燉分钟; 二、钻孔到设计标高后,应保持空转不进尺,逐渐撑开扩刀,切土扩底。 扩毕应继续空转几圈,才能收拢扩刀; 三、必须在扩刀完全收拢,钻机停钻后,才能提升钻杆。 钻杆提出孔口之前,应将孔口附近地面上的虚土清除干净; 四、为减小钻进时向上输土的摩擦力,可向螺旋钻杆内适量加水润滑。 第3 2 44条 钻孔、扩孔完毕,应清除孔底虚土和积水(灌注混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44 凝土时,孔底中部积水深度 不得大于10厘米),随后尽快灌注混凝土。 混凝土灌到扩大头高度约二分之一处,即安放钢筋笼,继续灌注混凝土,分层振捣密实。 混凝土坍落度视土的含水量,可采用4~6厘米或6~ 8厘米。 (Ⅶ)锤击沉管灌注桩 第3 2 45条 锤击沉管灌注桩宜用于一般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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