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工作制度规范化内容摘要:

加强社区公益事业项目和规范社区公益事业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西城区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西城区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评估标准(试行)》及相关文 件精神,制订街道社区公益事业项目及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规定。 一、总体原则 社区公益事业项目必须是社区服务组织为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需求开展的公益事业活动,专项补助资金是为支持社区公益事业发展而建立并进行独立核算的资金,社区公益事业项目及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使用与管理要执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合理支出、勤俭节约、公开公正、加强监管的总体原则 ;社区公益事业项目管理组对社区公益事业项目和社区公益事业项目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负有指导和监督的责任。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街道社区公益事业项目管理 组及职责 管理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主管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相关职能科室科长和社区居委会主任、服务站站长组成; 管理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及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社区建设办公室外勤干部为办公室成员。 项目管理组职责: ( 1) 负责审批社区公益事业项目,要根据社区居民需求,结合工作实际,优先安排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事业项目; ( 2)指导社区实施公益事业项目,帮助社区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3)负责社区公益事业项目评价考核,听取申请项目的社 区居民对活动实施的意见,以社区居民的满意率作为评价社区公益事业项目合格的重要指标,对考核不合格的,下一年度不再为此社区批准相同项目; ( 4)制定社区公益项目申报、资金申领及支付程序; ( 5)每半年向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报送一次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社区公益事业项目管理小组及职责 小组成员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服务站站长等 7 人组成,主要负责社区资源的整合、服务组织人才的培育、了解社区成员多层次需求、公益事业项目及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和运作过程的日常管理、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等。 社区公益 事业项目监督小组及职责 监督小组成员由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指导员、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居民代表等 7人组成;居委会主任任组长,社区居委会、服务站成员不得兼任;监督小组 对社区公益事业项目和社区公益事业项目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负有监督的责任 ,保证本社区在公益项目实施过程中专款专用、合理支出、勤俭节约、公开公正,同时协助街道管理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总体要求 街道按照不断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需求,扩大服务项目,培育社区民间组织,丰富公益活动的总体要求指导各社区做好公益事业项目的管理,专项资金按标准足额 拨付到位。 社区公益事业项目及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要严格执行预算制度,按期申报;各社区申报年度公益金项目预算额度不得低于应预算额度的 90%,年度使用公益金不得低于全年计划额度的 90%,半年使用率不得低于 45%。 社区公益事业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要专款专 用,主要用于购 买服务项目、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以及开展社区文体、社区教育、社区治安、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社区公益事业活动所需的活动场地、活动器械(不得购买政府采购范围内物品,详见附件政府采购目录)、活动宣传用品、活动奖品和活动劳务费用等。 4. 社区 利用公益事业项目及专项补助资金加大对协会及团队的扶持力度,倡导协会及团队进行资金运作;各社区要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70%的资金必须用于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 开展公益事业活动奖品购买经费不得超过本次活动经费的30%,全年奖品购买经费不得超过社区本年度公益金总数的 30%,社区对个人的奖励标准不能高于街道级奖励标准。 社区公益事业项目专项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居委会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更不得用于组织居委会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费、招待费、会议费等支出。 各社区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完 成所列项目,完成率不得低于90%;社区利用公益金开展活动,每类项目(五类)每年不得少于 10次;组织的活动及开展的服务需有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统计,并于年底将活动及服务的内容、形式、场次、人数、效果等具体信息进行汇总上报。 社区公益事业项目管理小组年初制定工作计划,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 四 次;社区公益事业监督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听取项目管理小组的项目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并监督小组的工作;项目管理小组要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成会议纪要,完成资料归档。 四、实施细则 社区 公益事业项目及 专项补助资金的拟定与预算 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的预算以项目管理的形式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 : ( 1)各社区社区公益事业项目管理小组每年 10 月上旬在广泛征集辖区居民、驻区单位等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下一年公益金使用项目,并于 10月 15 日前经街道社区工作指导员确认签字后上报街道社区公益事业项目管理组(以下简称街道项目管理组); ( 2)街道项目管理组于 10 月 15 日至 25 日对各社区提交的社区公益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计划向社区反馈; ( 3)社区于每年 10 月底前将通过街道初审的社区公益事业年度工作计划提请社区 居民会议讨论并通过; ( 4)街道项目管理组对社区上报的公益事业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审批,于 11月 5 日前汇总各社区年度工作计划,并根。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