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货物内容摘要:

非出口许可证件管理的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等商品,海关凭商务部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及企业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验放。 2.《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列名的进出口货物,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二)用承包工程外汇收入购买或其他途径获取的设备物资运回国内的,按一般贸易货物办理进口手续。 (三)承包工程出口物资( 3422)需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承包工程进口( 3410)不得对外售(付)汇。 四、控制条件 (一)本监管方式适用征免性质: 1.承包工程出口物资适用征免性质代码为“ 101”(一般征税)或“ 299”(其他法定)。 2.用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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