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制度内容摘要:

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 一、各辖区内发生孕产妇死亡,要立即进进行调查,填写相关资料,并在 24 小时内向卫生局及县妇幼保健站报告。 二、各医疗机构院内发生孕产妇死亡之后,要配合妇幼保健站调查并提供孕产妇死亡全部原始病历复印件及病例摘要,认真组织院内孕产妇死亡病例讨论和评审,确定死亡诊断和评 审结论,填写《孕产妇死亡调查表》等相关资料, 3 日内上报县妇幼保健站。 三、孕产妇死亡之后需进行县级评审。 成立县级孕产妇死亡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妇幼保健等相关人员组成。 评审有县卫生局牵头、县妇幼保健站组织,邀请县孕产妇死亡评审小组参加,分管妇幼卫生的副局长主持评审会。 评审组专家根据孕产妇死亡调查资料进行个案分析,明确死亡诊断,根据发生孕产妇死亡过程中医疗、保健、诸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干预措施,最终完成孕产妇死亡评审个案分析报告。 经市级讨论评审后,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并备案。 四、严格按照《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和孕产妇死亡评审的十二格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做出明确死因诊断及评审分类。 可避免死亡:根据本县医疗保健设施,技术水平以及个人身心状况,应能得到妥善处理,但其中某一环节处理不当或失误造成的死亡。 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限于本县医疗保健设施、技术水平或个人家庭缺乏卫生知识,拒绝卫生指导或其他社会因素造成的死亡,如改善上述条件可避免死亡。 五、评审方法 县级孕产妇死 亡评审一季度评审一次或随时进行。 评审内容主要为病例讨论,明确死亡原因和基础疾病,总结医疗保健中的经验教训,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 8 按照“十二表格”及“三个延误”理论进行。 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 新生儿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和医疗保健水平的重要指标。 掌握新生儿说完资料的根本目的,在于减少新生儿死亡,保护新生儿健康,并为制定新生儿生存、保护战略措施提高依据。 一、建立健全新生儿死亡评审机制 成立金塔县新生儿死亡评审领导小组,主管妇幼 卫生保健的副局长任评审小组长,聘请县直医疗机构儿科、内科、妇产科、妇幼保健等专家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站。 县级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新生儿死亡报告工作。 发生在辖区内及医疗机构内所有新生儿死亡均应在 7 天内填写《医疗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县妇幼保健站。 各单位均应制定相应的新生儿死亡管理制度。 院内发生新 生儿死亡之后,要认真组织院内新生儿死亡病例讨论,明确死亡诊 断,开评审会时提供新生儿死亡全部原始病历复印件及病例摘要。 县妇幼保健站组织评审专家对本县医疗保健机构所有新生儿死亡进行评审,并收集评审组负责完成的“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新生儿死亡总结报告。 二、新生儿死亡报告评审对象 凡发生在本县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全部新生儿死亡。 三、新生儿死亡评审程序及时间 每季度评审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审时间,完成所有新生儿死亡评审后 2 周内,要将“评审分析报告”、“评审总结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站。 四、评审结果分类 第一类:可避免死亡。 根据本县医 疗保健实施,技术水平及个人身心状况是可以避免的死亡。 但某一环节处理不当或失误而造成的死亡。 9 第二类:创造条件可避免的死亡。 由于本县医疗保健实施、技术水平尚未达到应有的水平,或因个人、家庭经济困难或缺乏基本卫生知识而未能及时寻求帮助造成的死亡。 这些死亡可因改善上述条件而避免发生。 五、 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内容:( 1)新生儿死亡的死亡数( 2)新生儿死亡的漏报数( 3)卡片完整率。 质量控制的标准:( 1)死亡漏报率< 10%( 2)死亡错误率< 5%( 3)诊断率< 5% 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县妇幼保健站负责新生儿死亡报告评审制度的质量控制,每年对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等均进行漏报调查,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质量控制。 六、汇总分析 县级评审领导小组要定期进行新生儿死亡汇总分析,针对死因提出有效的干预措施。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制度 一 、由卫生局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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