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措施内容摘要:

革发展稳定、关系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重要人事任免,主要是指由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职务调整和重要奖惩问题;重大项目安排,主要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是指对企业领导人员被授权限额 以上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要把事项范围细化、量化为具体的单个事项,并予以明确规定这些事项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这样,在执行中既避免了界定模糊而产生的不必要摩擦,又便于操作,提高决策效率。 要深入调查摸底,精心梳理事项。 为使所确定的 “三重一大 ”事项真实反映出企业实 际情况而不至于遗漏,要把各部门认为所负责工作中应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汇总后,与其职责相对照,查找是否有遗漏现象;在此基础上,查阅企业所有规章制度,核实具体事项在原制度中的规定,从而粗线条地理出企业 “三重一大 ”事项。 要反复研讨对接,多次征求意见。 在前述对部门确定应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汇总梳理的基础上,分层次组织专业部门、专门会议进行沟通、对接,逐个事项反复推敲、分析后,理出一个初步的决策事项框架,向机关处室、单位领导及下级单位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形成符合企业实际和管理要求事项范围。 ( 三)统筹兼顾,固化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运行规范。 落实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除应对决策范围、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外,还应对以下运行规范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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