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规范20xx-10-内容摘要:

① ② 11 获得各单元的 年均 标准粮 理论单产 ( YF)。 理论单产样本综合数据表见附表。 核算农用地分等单元理论总产 ( WF) 分等 单元理论 单产 乘以分等单元耕地面积可以获得 农用地分等单元理论 总产。 WFi=YFi Si 公式( 2) 式中: WFi第 i 个 分等单元理论总产; YFi第 i 个 分等 单元 理论单产 ; Si 第 i 个分等单元耕地面积。 区域理论产能核算 本款所指区域是指行政区域,包括乡 (镇) 域、县域、省域。 乡 ( 镇 ) 域理论产能核算 乡 (镇) 域内各分等单元的理论总产 或者各行政村理论总产 之和 为乡(镇)域理论总产。 乡(镇)域 理论 总 产 除以乡(镇)域耕地面积得到乡(镇)域理论单产。 县(市)域理论产能核算 各乡(镇)理论 总产相加等于县(市)域理论总产。 县(市) 域理论总产除以 县(市) 域耕地面积得到 县(市)域 理论单产。 省域理论产能核算 各县(市) 理论总产相加等于省域理论总产。 省域理论总产除以省域耕地面积得到省域理论单产。 省域等别理论产能核算 县 级各利用等别内各分等单元 理论 总产相加等于省 域等别 理论 总产。 省域等别 理论 总产除以省域内各等别耕地面积得到省域等别 理论 单产。 基期年理论产能核算 基于以上产能核算结果,以 乡(镇) 域基期年耕地面积为基础,将区域产能修正到基期年理论产能 , 即乡(镇)基期年理论总产 = 乡(镇)域理论总产 乡(镇)基期年耕地面积 /原分等耕地面积。 将核算结果填入附 录 C(附表 、 、 、 ) 中。 8 农用地 可实现产能 核算 技术思路 依据农用地利用等指数核算农用地 可实现产能 ,主要思路为建立抽样单元的 可实现 单产和相应的农用地利用等指数的函数关 系,将所有分等单元的农用地利用等指数代入函数方程,可以获取它们的农用地 可实现单产。 依据所有分等单元的农用地 可实现单产 乘以相应的分等单元 耕地 面积核算农用地 可实现 总产。 12 农用地 可实现产能 核算 技术路线 见图 3。 图 3 农用地 可实现产能 核算 技术路线 图 农用地 可实现 单产 ( YP) 核算 建立指定作物可实现单产样本值 与相应 利用等指数数据库 将调查的分等抽样单元指定作物标准粮 可实现 单产样本值与相应单元利用等指数录入农用地产能核算数据库。 建立抽样单元 可实现单产 样本值 与相应 单元 利用等指数 的函数关系 以二级指标区为单位, 建立 分等抽样单元指定作物标准粮 可实现 单产样本值 与相应 单元利用等指数的函数关系 : yi180。 = cYi+ d 公式 ( 3) 式中: yi180。 第 i 个单元标准粮可实现单产 样本值 ; Yi第 i 个 单元利用等指数; c、 d回归系数值。 关于分耕地二级利用 类型建立函数关系 按照最新《土地利用现 状分类》( GB/T210102020) ,耕地分为水田(含灌溉水田与望天核算分等单元可实现单产 把所有分等单元的利用等指数代入关系式 抽样分等单元作物产量调查 抽样分等单元利用等指数整理 建立样本产量与相应利用等指数数学模型 核算分等单元可实现总产 乡(镇)可实现总产 县( 市)可实现 总产 乡(镇)可实现单产 县(市)可实现 单产 省可实现总产 省等别 可实现总产 省可实现单产 省等别 可实现单产 村可实现单产 村可实现总产 ① ① ② ② 13 田)、水浇地(含菜地)、旱地三个二级类型,如果每个二级指标区内某个二级类型的面积占本区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超过 30%,在建模过程中,则需要分别建立抽样单元农用地可实现单产与相应的农用地分等单元利用等指数的函数关系,分别核算产能。 农用地 分等单元 可实现 单产 ( YP) 核算 依据 c 和 d,将核算区域的所有农用地分等单元的利用等指数代入 ( 3) 式,可获得各单元的 可实现单产 ( YP)。 可实现单产抽样综合数据表见附表。 核算农用地分 等单元 可实现 总产 ( WP) 分等单元可实现单产乘以分等单元耕地面积可以获得农用地分等单元可实现总产。 WPi=YPi Si 公式( 4) 式中: WPi第 i 个分等单元 可实现 总产; YPi第 i 个分等单元 可实现 单产; Si第 i 个分等单元耕地面积。 区域 可实现产能 核算 本款所指区域是指行政区域,包括乡镇域、县域、省域。 乡(镇)域可实现产能核算 乡(镇) 域可实现总产等于乡(镇)域内各分等单元的可实现总产之和,或者各行政村可实现总产之和。 乡(镇)域可实现总产除以乡(镇)域耕地面积得到乡(镇)域可实现单产。 县(市)域可实现产能核算 各乡(镇)可实现总产相加等于县(市)域可实现总产。 县(市)域可实现总产除以县(市)域耕地面积得到县(市)域可实现单产。 省域可实现产能核算 各县(市)可实现总产相加等于省域可实现总产。 省域可实现总产除以省域耕地面积得到省域可实现单产。 省域等别可实现产能核算 县 级各利用等别内各分等单元 可实 现总产相加等于省域等别可实现总产。 省域等别可实现总产除以省域内各等别耕地面积得到省域等别可实现单产。 基期年可实现产能核算 基于以上产能核算结果,以 乡(镇) 域基期年耕地面积为基础,将区域产能修正到基期年可实现产能 ,即乡(镇)基期年可实现总产 = 乡(镇)域可实现总产 乡(镇)基期年耕地面积 /原分等耕地面积。 将核算结果 填入附录 C(附表 、 、 、 )中。 9 农用地实际产能核算 14 技术思路与方法 首先, 依据农业统计数据,将核算区域内 各乡镇 的指定作物单位面积产量视作 各乡镇 指定作物的实际单产。 然后,根据标准粮换算系数,将指定作物的实际单产换算为标准粮实际单产。 农用地实际产能核算 技术路线 见图 4。 图 4 农用地实际产能核算 技术路线 图 确定乡(镇)域实际产能 以国家确定的基准作物 统计 产 量 为基准,根据标准粮换算系数,把指定作物 统计产量 换算为标准粮 实际 总 产 ;根据标准耕作制度 核算乡(镇)域实际 总 产 ( WO); 实际 总 产 除 以 基期年 乡(镇)耕地面积得到乡(镇)域实际 单 产 ( Y O)。 确定县域实际产能 乡(镇)域实际 总产 相加得到县域实际 总产 ,县域实际 总产 除以县域耕地面积得到县域实际单产。 确定省域实际产能 县域实际 总产 相加得到省域实际 总产 ,省域实际 总产 除以省域耕地面积得到省域实际单产。 将核算结果填入附表 和 附表 、 中。 10 区域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评价 最小评价单元 县级 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评价的最小单元为乡镇域。 省级 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评价的最小单元为县(市)域。 乡(镇)农作物 总 产统计 核算指定作物标准粮实际 总 产 农业统计年鉴或统计报表 乡(镇)实际总 产 乡(镇)实际单 产 县(市) 实际总产 县(市)实际单产 省 实际 总产 省实际 单产 15 区域 农用地利用强度评价 理论产能利用强度 理论产能利用强度评价按下式计 算: STi= YPi / YFi 公式 ( 5) 式中: STii 区域的农用地 理论 产能 利用强度; YPi i 区域的 可实现 单产; YFi i 区域的 理论 单产。 可实现产能利用强度 可实现产能 利用强度评价按下式计算: SAi = YOi / YPi 公式 ( 6) 式中: SAi i 区域的 农用地 可实现 产能 利用强度 ; YOi i 区域的实际单产 ; YPi i 区域 的 可实现单产。 将评价结果填入附表 和 中。 区域 农用地利用潜力评价 区域农用地理论潜力评价 区域农用地理论潜力评价按下式计算: LTi= YFi – YPi 公式 ( 7) 式中: LTi i 区域的农用地理论潜力; YFi、 YPi 含义同上。 区域农用地可实现潜力评价 区域农用地 可实现 潜力评 价按下式计算: LAi= YPi YOi 公式 ( 8) 式中: LAi i 区域的农用地 可实现 潜力 ; YOi、 YPi 含义同上。 将评价结果填入附表 和 中。 11 县级成果 图件成果 图件成果包括 农用地产能分布图 、农用地产能分 布示意 图、补充调查样点分布图。 农用地产能分布图 比例尺:与农用地分等 单元 图等大比例尺 ,一般应为 1: 5 万至 1: 10 万。 图 层要求 a) 基本要素 层 16 包括图名、图廓、图例、比例尺、坐标系统、方位坐标、 村级及 乡级行政界线、重要的线状地物或明显地物点、编图单位、编图时间、邻区名称和界线等要素。 b) 分等单元产能核算信息层 具体信息内容见 附表。 c)产能信息层 在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附近自上而下分别标注“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实际产能”。 产能表现格式:理论总产 /理论单产 可实现总产 /可实现单产 实际总产 /实际单产 农用地产能分布示意图 农用地产能分布示意图 作插图使用, 图幅大小可以为 A4 或 A3。 以农用地产能分布图 为底图,提取县、乡界,形成乡(镇)面状单元图,标注各乡(镇)产能信息。 在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附近自上而下分别标注“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实际产能”。 补充调查样点分布图 以农用地产能分布图为底图,提取调查样点相关信息,形成补充调查样点分布图,图幅大小 不限, 可以 为 A0、 A A3 或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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