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技师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由院 领导、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审计处、纪检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协调、审核、监督。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招投标项目受理、制定方案、项目送审,以及院内招标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二章 政府集中采购招标 第六条 符合《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 2020 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哈财采 [2020]327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项目,均应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招标的方式完成。 第七条 政府集中采购招标由市政府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实施。 第八条 政府集中采购招标项目的申请 项目申请部门(指提出采购项目的部门)依据本办法,对符合政府集中采购招标条件的项目填写《哈尔滨技师学院招标项目申请书》。 第九条 政府集中采购招标项目的报审 、周期、规模和技术参数(含文字说明、图纸等),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报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确定项目的实施方案。 重大招标项目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三章 学院内部招标 第十条 未列入《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 2020 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哈财采 [2020]327 号文件)规定范围,维修改造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 万元以 10 上、单次物资采购金额在 5,000 元以上、由学院有偿出让的引商进校服务经营项目及资产租凭项目在 1 万元以上,以及经市财政局授权由学院购买的社会化服务项目 ,均应通过学院内部招标的方式完成。 本条所称“以上”均含本数。 第十一条 学院内部物资采购项目应同时参照《哈尔滨技师学院资产管理规定》第三章“资产购置”第十一条规定。 第十二条 学院内部招标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规定,依法实施。 第十三条 学院纪检部门依法对学院内部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学院内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学院内部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必须接受纪检部门的依法监督。 第十四条 学院内部招标项目的申请 项目申请部门,对符合学院内部招标条件的项目填写《哈尔滨 技师学院招标项目申请书》。 第十五条 学院内部招标项目的报审 学院内部招标项目的报审,参照本办法第九条 1— 4 款相应内容。 第十六条 在招标工作实施前,申请部门如需对审批完毕的项目内容进行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批。 第十七条 学院内部进行的招标项目必须在纪检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招标项目工作小组 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根据项目申请部门报送的申请书,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招标项目工作小组;纪检部门对招标项目工作小组的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招标项目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组织招投标项目的前期考察和论证;对潜在投标人的资 格进行审查;编写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等;制订投标人名单;组织办理开标、评标、定标、评标结果公示等相关事宜。 第十九条 学院内部招标方式 学院内部招标视具体情况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等多种方式。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招标。 公开招标一般适用于招标额度较高的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由学院有偿出让的引商进校服务经营项目以及经市财政局授权由学院购买的社会化服务项目。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个人投标。 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参照“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方式一般应在公开招标不适合实际需要的情况下采用。 ,一般适用于招标额度较低但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由学院有偿出让的引商进校服务经营项目以及经市财政局授权由学院购买的社会化服务项目等学院内部招标项目;同时也适用于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或者技术复杂、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或者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情况。 ,是指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 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一般适用于招标额度与技术含量较低的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项目、资产租赁项目、 11 由学院有偿出让的引商进校服务经营项目以及经市财政局授权由学院购买的社会化服务项目等学院内部招标项目。 ,是指采购人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主要适用于技术要求特殊、供应来源单一的项目。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哈尔滨技师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者,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12 哈尔滨技师学院招投标实施细则 哈技师院党发 〔 2020〕 28 号 为切实贯彻《哈尔滨技师学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保证学院内部招投标活动合法、有序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均指学院内部招投标活动 项目申请单位 — 指提出采购项目的部门。 项目承办单位 — 指采购项目归口管理的部门。 采购 — 指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其他服务的行为以及使用学院资源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包括购买(出让)、承租与承包(出租与发包)、委托、雇用等。 招标项目工作组 — 指在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学院招 投标工作的实施机构。 招标专项工作小组 — 指负责特定招标项目的临时工作机构,包括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中的评标小组、竞争性谈判中的谈判小组、单一来源采购中的采购工作小组以及询价采购中的询价小组等。 招标项目工作组亦可承担招标专项工作小组职责。 符合《哈尔滨技师学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填写《哈尔滨技师学院招标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单位将《哈尔滨技师学院招标项目申请书》上报学院相关职能处室审核。 项目申请单位负责人确认项目的资金、周期 、规模和技术参数(含文字说明、图纸等)。 财务审计处确认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项目承办单位确认项目申请单位提出项目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并提出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 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哈尔滨技师学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审核批准项目及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重大项目的立项及实施必须经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在招标工作实施前,申请单位如需对审批完毕的申请项目内容进行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批。 ,由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项目申请单位、项目承办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招标项目工作组,纪检部门对招标项目工作组的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亦可同时履行招标项目工作组职责。 招标项目工作组的主要职责:组织招投标项目的前期考察和论证;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考察;起草、审定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等;确定投标人名单;组织办理开标、评标、定标、评标结果公示等相关事宜。 公开招标的实施 拟制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工作组依 据申请书编写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并报送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13 发布招标公告。 公开发布由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发的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报名时间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三日。 接受报名。 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投标人的报名。 根据需要,可在报名的同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发售招标文件。 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不得少 于五日。 招标答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招标项目工作组对投标人提出的书面质疑,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 确定和通知评标小组成员。 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由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评标小组成员;或由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行使评标小组职能。 评标小组成员确定后,由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委派代表通知本人。 接受投标文件和收取投标保证金。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由招标项目工作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验收投标人报送的投标文件;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密封性验证。 在开标前,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人数不得少于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共同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进行验证,并签字确认。 唱标。 招标项目工作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打开所有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模式唱标(每个投标人均应签字确认所唱其投标文件的正确性)。 评定标。 通过召开标前会,由评标小组所有成员自行推选评标小组组长;评定标工作由评标小组组长组织,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的代表负责做评标现场记录,纪检人员负责现场监督;评标小组经过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人( 所有评标小组成员、纪检人员均要签字确认评定标结果)。 公示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后的评定标结果公示;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中标人或招标项目工作组认为需要考察的中标人,由招标项目工作组组织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上报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定;公示期间,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收取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发放中标通知书。 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邀请招标的实施 拟制招标邀请书、邀标文件和邀标单位名单。 招标项目工作组依据项目申请 单位申报并经学院批准的《申请书》编写招标邀请书、邀标文件,列出邀请投标人,并报送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发送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工作组将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发的投标邀请书发放给招标项目工作负责人审定的邀请投标人。 接受报名。 根据招标邀请书要求,接受应邀投标人报名;根据需要,报名的同时可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其余实施步骤参照 “公开招标” — 款相应内容。 竞争性谈判的实施 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项目申请单位代表、项目承办单位 代表、招标项目工作组人员、纪检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人数必须是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业人员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14 三分之二。 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小组依据申请书的内容制定谈判文件,并报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谈判文件必须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原则上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共同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 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若有实质性变动,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按照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供应商。 单一来源采购的实施 成立采购工作小组。 招标项目工作组根据申请书内容,会同项目申请单位代表、项目承办单位代表、纪检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采购工作小组;小组人数必须是五人以上单数 ,其中专业人员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定价。 采购工作小组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需求和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价格和服务范围等内容。 询价采购的实施 成立询价小组。 招标项目工作组根据申请书内容,会同项目申请单位代表、项目承办单位代表、纪检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项目询价小组;小组人数必须是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业人员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制定询价通知书。 项目询价小组依据申请书内容制定询价通知书,并报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询价通知书必须明确询价程序、询价内容、 合同草案的条款、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 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项目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原则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询价。 项目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确定成交供应商。 项目询价小组按照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供应商。 招投标项目工作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的结果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将谈判结果报请学 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学院职能权限,由有关人员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投标项目工作组将申请书、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正本、评定标会议记录、评定结果、招标专项工作小组书面决议等相关资料归档。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 15 哈尔滨技师学院资产管理规定(试行) 哈技师院党发〔 2020〕 29 号 为加强学院资产管理,提高学院资产使用效益,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资产管理的范围包括房屋 、土地;车辆;机械设备;电子电器设备;家具;图书;其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适用本管理规定: 列入固定资产的物品; 单价 200 元以上(含 200 元),耐用期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长期低值品; 其他列入学院管理范围内具有收藏价值或稀缺的物资。 未列入本规定管理范围的资产列入消耗品,由使用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自行管理。 第二条 资产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统分结合原则:统筹规划,统一分配,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管用结合原则: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共(同)使用、共(同)负责、专人 (保)管; 责任追究原则: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 第三条 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管理科)是学院实物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财务审计处负责资产的账目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管职能;纪检部门履行资产购置及处置的监督职能;资产的使用部门承担资产日常管理责任,部门一把手为资产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学院各部门均设专(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管辖、使用范围内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资产管理员对部门一把手负责,同时接受学院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 资产台账 第五条 财务审计处建立固定资产、长期 低值品总账及分类明细账,掌握院管资产全面情况。 第六条 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管理科)建立与财务审计处帐目相对应的二级辅助帐目及资产档案,设立固定资产及长期低值品单项管理卡,详细记录院管资产的经济技术指标和使用变动情况。 第七条 各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建立固定资产及长期低值品使用情况登记表,详细记录本部门管辖、使用的固定资产及长期低值品的调入、使用、维修、变动情况。 第八条 财务审计处与后勤服务中。哈尔滨技师学院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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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当 MN 为各种不同输入时,可组成四种不同进制的计数器(将各个触发器的下降沿改为上升沿) M N 进制 0 0 八 0 1 九 1 0 十四 1 1 十五 第十一章 D/A 和 A/D 转 换 器 111 填空 8 位 D/A转换器当输入数字量只有最高位为高电平时输出电压为 5V,若只有最低位为高电平,则输出电压为 40mV。 若输入为 10001000,则输出电压为。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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