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规章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准确、及时地收集、统计和报送就业信息,对报送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承担具体责任。 如出现虚报、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就业信息等现象,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各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学院每次上报的毕业生就业信 息全面负责、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并签字盖章,确保报送信息 的真实、准确和及时,信息上报质量直接与学院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挂钩,并纳入就业工作考评。 三、实行毕业生就业信息定期报送的方式 纸质文档报送至 学生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信息联系人:喻柯力,联系电话:( 028) 84616551。 电子文档发送至:。 附件 1: 《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定期报送的时间安排表》 成都大学学生处 成都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0年 10月 16 附件 1:成都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定期报送的时间安排表 报送时间 报送毕业生就业信息主要内容 每年 10 月 1日前 报下届毕业生生源信息 每年 12 月 21 日前 报下届毕业生截止 12 月 20 日签约进度 交下届毕业生协议书及用工证明函 次年 1月 21日前 报应届毕业生截止 1月 20日签约进度 交应届毕业生协议书及用工证明函 次年 3月 21日前 报应届毕业生截止 3月 20日签约进度 交应届毕业生协议书及用工证明函 次年 4月 21日前 报应届毕业生截止 4月 20日签约进度 交应届毕业 生协议书及用工证明函 次年 5月 21日前 报应届毕业生截止 5月 20日签约进度 交应届毕业生协议书及用工证明函 成都大学学生处 成都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0年 10月 17 成都大学毕业生毕业教育与派遣工作制度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对毕业生离校安排的部署和我校实际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生毕业教育与派遣工作, 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 制定本制度 : 一、 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教育与派遣工作。 毕 业教育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学院要 以 践行科 学发展观为契机 ,树立“三个一切”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派遣离校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早准备,合理安排,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简便高效、文明有序地进行,将毕业生毕业教育与派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充分 发挥党 、团总支和广大教师等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把毕业生毕业教育与派遣工作落到实处。 毕业生的派遣、离校工 作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具体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其中,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部 )就业指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毕业生派遣与离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 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毕业生思想教育。 各学院要根据目前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的情况和存在的实际问题, 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 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加强敬业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行一对一指导,有针对性地做好这部分毕业生的思想工作。 做好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志愿服务西部、服务贫困地区的工作,教育和引导毕业生增强到基层工作的意识,引导毕业生面向全国相关领域就业,营造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建 功立业,为成都市政发展做贡献的浓厚氛围。 各学院要组织毕业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包括《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 18 则》、《成都大学学生行为守则》、《成都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要将文明离校的要求传达给每位毕业生,保证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各学院 要掌握每一个毕业生离校的时间、去向、交通方式,要掌握毕业生本人或家庭或接收单位的联系方式 ;做好毕业生反映问题、寻求帮助等事项的接待、协调、帮助解决和说服教育工作,关注没有就业、延缓毕业、欠费及有思想包袱的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帮助教育和引导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发挥学 生党员、学生干部等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发倡议、表决心、做宣传报告等形成一个良好的教育引导氛围;书记、副书记、 辅导员、联系教师要深入学生宿舍,听取学生意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三、认真组织全体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将存入毕业生档案中,各学院 要认真组织全体毕业生填写,完成毕业生自我鉴定和班级鉴定。 要求毕业生在回顾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填写表中的“自我鉴定”。 “班级鉴定”要由班主任按毕业生档案归档要求书写(即,必须使用钢笔或毛笔, 不能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墨 水和复写纸书写; 不得书写非正式简化字; 学生姓名书写一定要准确,个人不得随意改名,曾用名须注明;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派遣证、学籍表上的姓名、出生年月书写必须一致 )。 班主任牵头完成,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防止虚假现象及敷衍了事、过于简单等不负责行为。 四、精心组织毕业纪念活动。 各学院 根据当代大学毕业生的特点,将文明离校教育与形式多样的 毕业纪念 活动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根据本学院 实际开展一些毕业纪念活动,如:“母校难忘”主题班会、“我的大学”回顾展、种植纪念树等。 倡议每个毕业班离校前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 事,通过庄严、隆重、 19 简朴、热烈的系列活动,使毕业生都深深铭记学校和集体的温暖。 同时号召毕业生积极关注母校发展,将“成大兴则学子荣”、“饮水思源”、“共建永远的精神家园”等爱校思想传达给每一位毕业生。 五、扶贫扶志、诚信育人,做好毕业生在毕业前偿还贷款的各项工作。 在毕业生离校教育中,要求把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融入其中,教育学生诚实守信按时还款。 各学院应协助学生处、银行负责本学院贷款毕业生还贷手续的办理。 六、 明确责任、强化服务,确保派遣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及管 理工作,以保证毕业生派遣离校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 学生处提早动手,统一协调,做好涉及派遣的具体准备工作,确保2020 届毕业生顺利派遣。 各二级学院要继续想办法帮助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同时通知已签约但未交《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务必于 6月 20 日前将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上交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以免影响正常派遣。 各相关单位应提前做好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准备工作,并在醒目位置将办理本部门手续的注意事项、程序等予以张贴公布,以方便毕业生。 保卫处要切实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值班、值勤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安 排值班,对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检查,严防各类不文明现象及意外事件的发生。 届时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总之,毕业生派遣离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和时间性强,敏感性高,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一定要加强领导,责任到人、认真负责、热情周到,为毕业生离校提供一切便利,确保毕业生派遣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20 七、离校手续的办理。 毕业生的所有材料(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由相关部门提前准备好,交各学院统一发给毕业生。 班主任要督促毕业生归还所 借阅的图书及借用的实验设备、运动器材,办理补交学费等手续。 办理离校手续时,毕业生的《学生证》、《图书证》、《团员证》等证件,由班长统一收齐后持本班学生的《离校手续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详见附件 3)。 班主任将办理完毕的《离校手续单》统一收齐后到本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八、毕业生离校时间安排。 我校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为 6月底, 7月 初 毕业生离校。 21 成都大学关于加强学生考勤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 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学习风气建设,加强学生考勤管理工作力度,提高学生上课出勤率,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同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制度建设原则 (一)日常教育、学业预警为主与违纪处分为辅相结合的原则 (二)班级日常考勤为主与校院抽查为辅相结合的原则 (三)常规化考勤为主与集中考勤为辅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勤管理范围 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活动。 学生上课、实验、 实践教学、毕业设计指导、 实习、早晚自习、 军训、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及学校统一安排的讲座、会议、参观 等都应实行考勤。 因故不能参 加者须认真按照《成都大学学生请假销假管理办法》履行请假销假手续 ,否则按旷课处理。 三、考勤管理内容 (一) 班级层面:班主任及班委负责。 各班要有考勤制度,班级考勤工作要有专人,认真按照《成都大学教学环节学生日常考核管理办法》中的学生考勤规定执行,每日填写《成都大学教学日志》,认真整理考勤情况数据,并以周为单位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 学院 层面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 在 专人负责 督促各班考勤工作的同时, 还负责各班考勤真实性抽查, 副书记(含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长助理)、辅导员每周必须各抽查本学院一个班的上课出勤 情况。 每周公布学院各班考勤情况, 并将结果及时与班主任、任课教师进行沟通。 以周为单位把本学院的考勤情况报送学校 学生处思政科,报送数据作为学校抽查学院考勤工作的依据。 22 (三) 学校层面: 实行学校考勤交叉轮查制度。 学生处会同教务处、团委统一组织副书记(含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长助理)、辅导员每月交叉轮流抽查一次学院学生出勤情况。 学生处负责组织、协调抽查工作,并收集、整理、统计抽查的数据,教务处负责提供抽查数据并对抽查结果进行核实。 抽查结果将作为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四、考勤管理工作的考核 (一)考核 班 级层面:各班考勤管理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应与评选优秀班集体挂钩,具体办法由学院自定。 (二)考核 学院 层面 :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工作考核,由学生处会同教务处、团委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任何规定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六、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成都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二 〇 一 〇 年八月二十二日 23 成都大学学生请销 假管理办法 (试行 )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规范学生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学习生活秩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除节假日外,学生应当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校。 第二条 请假种类和要求 (一)学生请假分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二)因病请假两天以上 (含两天 )应有医院证明。 因公因事请假 ,应有必要的证明 ,并由本人亲自办理 ,不得托人代办或事后补假。 (三)寒暑假回家的学生应按 时返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 ,应事前请假 ,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寒暑假和法定假日前,学生应主动登记自己的去向情况,假期结束返校后,学生应主动报到。 (四)双休假日期间 ,学生离校到成都市以外 ,须办理请假手续。 (五)学生每次请假 ,原则不得超过两周。 第三条 正常教学期间, 学生请假须办理以下手续 (一)请假手续。 学生请假须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在 2天以内,由学生所在班班主任或班导师、政治辅导员批准;请假时间在 2天以上 7天以内,经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室负责人批准。 请假时间在 7天以上 14 天以内,经学生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请假需按相关批假程序及权限请假,方能生效,学生干部、其他人员不得批假。 (二)续假手续。 因故需申请续假者应按本条(一)款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三)销假手续。 请假获准的期限结束时,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如 24 有特殊情况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不销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 学生请假期满应按时到批准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第四条 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 6个星期或单次请假超过 2个星期以上的,应当办理休学手续。 第五条 请假学生必须填写请假条,注 明事由、起止时间、外出目的地及有效联系方式,并由审批人签字。 第六条 凡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中需要请假者,在办理上述手续时,需事先取得相关指导教师和学院教学负责人的书面批准。 第七条 寒暑假后以及被准假期间,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均需提前通过电话等有效形式与班主任、辅导员或学院学生工作办取得联系,告知事由及返校时间,并取得续假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八条 因请假不能参加正常学习任务者,所在班级负责的学生干部应当持其书面请假材料,告知相关教师。 第九条 请假未获批准而离校或续假 未获批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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