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开发委托监管协议内容摘要:

托乙方负责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包含如下内容: 前期手续工作 规划意见书 必要 土地预审  需要  不需要 交通评价  需要  不需要 环境评价  需要  不需要 立 项 必要 地质灾害评估  需要  不需要 5 考古勘探  需要  不需要 其他需进行的前期工作: 征地(农转用)工作  需要  不需要 拆迁工作  需要  不需要 市政建设工作  需达到“ 通一平”  不需要 市政移交前管理维护工作  需要  不需要 配合甲方进行土地入市交易工作 必要 配合甲方进行结案验收 必要 其他需要进行的工作 : 第十一条 土地一级开发验收标准分为“三通一平”验收和土地一级开发“ 通一平”交用、市政成本审核结案验收两个阶段,随开发周期验收。 第十二条 “三通一平”验收: 场地要求: ( 1)宗地内达到“场光地净” — 场地内无建筑物、构筑物、电线杆等附着物(树木除外),渣土清运完毕,场地达到环保、 6 城市管理等规定要求。 ( 2)场地达到自然地平。 ( 3)在宗地四周设置围挡,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如墙体外围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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