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第一房地产企业员工手册内容摘要:

送到外部管理顾问公司等 专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课程,包括各种外部教育机构、培训中心所举办的短期培训课程、交流会。 具体规定可以查询《外部培训管理办法》。 12.双向交流 职员若是总部职员,为增强工作实感,有可能被指定到一线经营单位去学习锻炼16 个月。 职员若是一线骨干人员,也有可能被指定到总部或其他对口业务单位联合办公 个月,使职员有时间、精力来总结提炼职员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以利于在集团范围内交流,实现集团资源共享,同时进一步系统了解公司运作特点。 13.个人进修 公司除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职员的素质外,也鼓励职员到大专院校 或专业培训机构进修学习(包括攻读学位、上岗培训、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等);形式有脱产进修和业余进修,其中脱产进修的申请条件要求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以上。 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后,职员的结业(毕业)证书及成绩单须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调配、选拔以及任免的参考依据。 个人进修的审批程序及获批准后的有关待遇规定详见《个人进修管理规定》、《关于选派高级管理人员出国留学和赴境外进修的有关规定》。 14.外出考察:为拓展视野、丰富学习经验,公司将组织管理人员、专业人士以及荣获嘉奖的职员到外地考察。 考察单位包括境内外 的优秀企业或机构。 培训积分制度 15.职员参加各种培训并获得结业后,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申报积分,积分将是职员在万科参加培训的最全面记录。 年度累计积分的多少是职员晋级或晋升的参考标准之一。 不同类别的职员积分要求有所不同。 具体的规定职员可以查阅《万科集团培训积分管理制度》。 培训信息公布和查询 16.人力资源部门将定期公布培训信息,主要包括:年度培训服务概览、月度培训及研修计划、外部培训信息、周培训信息以及网络版《培训资讯》。 职员可以登录到万科主页上查询或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专职人员。 考核评估 17.为帮助职 员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高,公司将根据实际以分公司、部门为单位按月度展开适度的考核;同时每年总部人力资源部将进行全面性的职员考核,通过职员与直接上司共同填写《年度考核评议书》,对职员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员薪金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18.在月考核中成绩良好者当月岗位薪金可适当上浮;成绩欠佳者,则可适当下浮;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单位)低下水平者,将丧失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 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职员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内部调动 19.公司有权根据职员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将职员调至集团内任何公司、任何部门工作,亦有权按业务需要指派职员前往全国各地及海外公干。 这是由于我们深信这将有利于发挥职员的潜质。 当然,这必须事先获有关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完备调离原单位手续,交接好工作。 任何集团系统内私人协议调动都是公司不允许的,违者将作自动离职处理。 20.总部人力资源部将经常公布集团内部职位空 缺信息,职员可报名或推荐外界人才,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晋升机制 21.公司鼓励职员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职员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公司并在一定程度上执行竞争上岗制度。 2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职员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薪金亦会相应增加: (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 2)工作绩效显著; (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 4)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 5)对有关职务工作内容充分了解,并体现出职务兴趣; ( 6)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 合能力; ( 7)已参加过拟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 8)达到拟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23.公司行政职级顺序为: 行政直线:职员 主管 经理 总经理 其他更高职位 行政支线:助理职、副职等非直线职位列入行政支线 第七章 劳动合同 1.为确立公司与职员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公司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各地方相关劳动法规为依据,本条例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 适用范围 3.职员在公司期间,均 需与具有法人资格的所在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合同期限 4.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5.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公司与职员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职员可以提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6.新入职的职员,公司将在职员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7.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职员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8.公司与职员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 合同。 9.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总部人力资源部同意和征询职工委员会意见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员本人: ( 1)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2)职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11.公司与职工委员会委员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委员会同意。 12.职员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完备调离手续 13.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离职手 续包括: (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 2)按《调离手续完备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职员手册》及其它公物; (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总部人力资源部(深圳地区)或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非深圳地区)办理退房手续。 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租住公司住房的,必须与公司签定续租契约,租金按市价收取,租住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 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 6)离职职员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 的,应在离职日将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离公司,不能马上转离的,需与公司签定《离职人员档案管理协议》。 ( 7)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 8)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14.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离职面谈 15.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力资源部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纠纷处理 16.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责任机构(职工委 员会、总部人力资源部、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八章 员工关系与沟通 1.公司一贯提倡良好、融洽、简单的人际关系;同时提倡个人与公司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 2.公司提倡坦诚的沟通与合作,并相信职员在共同工作中会建立真挚的友谊。 沟通渠道 3.集团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及职工委员会作为员工关系与沟通的主要责任机构,将为职员在工作满意度提升、劳动保障、职业心理辅导与申诉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 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同样负有相关责任义务。 意见调查 4.公司将通过定期的和不 定期的书面或面谈式意见调查向职员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职员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 除此之外,职员可主动通过《万科》周刊、公司网页(网上交流)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 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 公司虽不承诺职员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职员以相应的答复。 信息沟通 5.为达到充分沟通的目的,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地采用《万科》周刊、万科网页、邮件、公告板、会议等渠道向职员通报公司近期的经营管理信息,所有这些信息不仅有助于职员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同时对这 些信息的分析与判断也是帮助职员个人成长非常好的手段。 申诉程序 6.当职员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见下图)。 申述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述书必须具名,否则有关申述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7.原则上,职员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总部人力资源部、职工委员会甚至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均是申诉对象。 但公司鼓励职员采取申诉渠道①逐级反映情况;当职员有认为 不方便通过申诉渠道①途径申诉时,申诉渠道②也同样被推荐采用。 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考虑,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申诉渠道③),但当职员坚持认为有必要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时,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公司网页总经理信箱以及其它方式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 8.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职员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报给申诉者、单位第一负责人及总部人力资源部,职员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可以继续向更 高一级负责人或部门申诉。 职员申诉程序 注:除以上机构外,由职工委员会与总部人力资源部、法律室成员组成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员在劳动纠纷方面的申诉。 第十章 职员职务行为准则 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2.职员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 任何私人理由都 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3.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在职员招聘或任用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如有亲属关系的职员,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经营活动 ,开展经营活动。 特别禁止超越业务范围和职权从事投资业务。 6.职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 动: (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兼职 7.职员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8.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 5)主管级及以上职员兼职。 个人投资 9.职员可以 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利益 ,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 11.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 12.职员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 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 未经所在单位负责人书面批准,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或技术服务。 13.职员不得利用内幕消息,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处于比公司以外人士较为有利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14.职员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15.职员不得用公款购买各种俱乐部会员卡或者供自己从事个人消费。 佣金和回扣 16.职员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交际 应酬 17.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 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18.集团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高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19.职员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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