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设计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团设计院考核。 地区公司提供必需的竖向条件后,集团设计院方可开始设计, 5 天内完成竖向设计条件 并下发地区公司 , 管理中心考核。 小区竖向设计方案由地区公司负责完成,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审批前须由地区公司总工室组织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集团设计院、集团预决算审计部、 外委设计院、工程部 进行现场踏勘, 并召开现场讨论会,对方案有重大异议时,由地区公司董事长确定 ,方案 7 天内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 地区公司总工室在小区竖向施工图下发前需对土石方量进行测算,并将施工图和测算结果报设计成 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 未备案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 50 元,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二十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应在小区采暖方案上报后 7 天内 ,组 织安排社会专家、热力公司、外委设计院、地区 公司开发部、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到当地参加专家论证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小区采暖方案如地区公司未组织讨论会,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 50 元。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二十一条 钢筋含量控制指标应纳入设计合同,须在设计合同签订前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审批。 施工图下发前,地区公司总工室应对钢筋含量进行测算 ,若已达到控制指标则可下发,测 算结果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 如未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备案,扣罚地区公司总工室主任 500 元 ,主管领导 1000 元。 若未达到控制指标,须进行原因分析和设计优化,优化后仍未达到控制指标,应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核审批。 否则按公司失职问责制度对地区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考核。 第二十二条 设计施工捆绑招标的基坑支护专项工程 须 按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技术标设计方案的评审。 凡由集团招投标中心招标的,由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组织评审。 凡由地区公司招标的,由地区公司总工室组织评审。 第 三 章 地质勘察技术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用地面积 200 亩以上小区或复杂场地应分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阶段进行勘察,单体建筑或 200 亩以下的小区可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特殊复杂地质条件 的项目还应根据需要 进行施工勘察(超前钻探)。 第二十四条 设计提出需要进行场地物探、地质灾害评估或小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地区公司总工室须组织社会专家、外委设计院及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 进行 论证, 由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 确 定是否实施。 第二十五条 地区公司总工室组织完成地勘探布 孔图 及技术要求 ,并报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第 四 章 扩初设计管理 第二十六条 地区项目的单体扩初设计条件由集团 设计院负责 完成。 纳入月度计划考核,管理中心考核。 第二十七条 地区公司如需对集团设计院下发的设计要求提出调整 ,须由董事长同意后报集团设计院变更审查小组审核,属集团设计院设计失误的,应修正错误后,报集团主管副总裁审批,属优化调整的,按原审批权限审批。 对集团设计院下发的设计要求 调整 时,未报审的,每项扣罚总工室 项目负责人 500 元,总工室 主任 100 元。 集团设计院考核。恒大地产集团设计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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