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制度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育,积极促进本科室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并将抗肿瘤药物合理使用纳入本科室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第三十九 条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定期对抗肿瘤药物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用药情况加以分析,对不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的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第四十条 逐步开展并加强对抗肿瘤药物的 专项 处方点评。 第四十一条 医务部组织肿瘤专业专家不定期的对我院抗肿瘤药物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 严肃处理。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沧州市中心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肿 瘤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沧州市中心医院 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 附件 2:沧州市中心医院抗肿瘤药物治疗知情同意书 附件 3:沧州市中心医院特殊管理级抗肿瘤药物目录 沧州市中心医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1: 沧州市中心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抗肿瘤药物管理组成员名单 主 任: 附件 2: 沧州市中心医院化疗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住院号: 床号: 临床诊断: 患者身高: 体重: 体表面积: 生活质量评分: : 按照 mg/m2 计算,应予 mg,实际予 mg 按照 mg/m2 计算,应予 mg,实际予 mg : 计划化疗 周期,每 天一个周期。 本次化疗为 □首次化疗 □第 周期化疗 (简称化疗)是用全身应 用药物杀死体内肿瘤细胞或抑制肿瘤细胞增殖,是综合治疗肿瘤的方法之一。 鉴于患者目前病情,需要采用化疗。 经该化疗方案进行治疗以期达到: (1) 根治肿瘤(根治性治疗); (2) 巩固治疗、防止术后局部复发和远处转移(巩固治疗); (3) 使肿瘤缩小、为其他治疗方式创造条件(新辅助化疗); (4) 控制和延缓肿瘤发展(姑息性化疗); (5) 改善生活质量,即缓解患者症状,减轻痛苦和延长生命; (6) 试验性化疗。 ,对人体正常组织器官也有一定的毒性作用。 虽然我们严格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实施化疗,但在接受化疗过程中患者仍可能出现以下意外及并发症: ( 1)骨髓抑制:红细胞下降则可出现贫血,导致组织器官供氧能力下降;白细胞下降,则易导致感染,甚至重症感染;血小板下降,则易导致颅内出血及其他脏器出血。 ( 2)胃肠道反应: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或口腔黏膜炎等。 ( 3)化疗药物过敏,常在治疗开始时出现,表现为皮肤潮红、皮疹、胸闷、心慌等,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 ( 4) 心脏毒性 :心律不齐、心肌损伤等,导致心脏功能异常。 ( 5)肝脏毒性:转氨酶 升高、胆红素升高,少数患者还因免疫力下降导致乙肝、丙肝活动。 甚至出现肝功能衰竭。 ( 6)肾脏毒性:常表现为肾功能的改变,少数严重者可以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危及生命。 ( 7)代谢的影响:可能引起水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 ( 8)引起内分泌功能异常,如出现月经紊乱、停经甚至绝经。 ( 9)皮肤神经毒性,出现脱发、四肢末梢感觉异常或疼痛等。 脱发发生率几乎为 100%,停药后一段时间多可新生头发。 ( 10)化疗药物刺激性较强,若药物外渗或外漏,则可造成静脉炎、局部组织损伤甚至坏死。 ( 11)血栓形成,造成深静脉血栓形成 、脑梗塞、心肌梗塞等。 ( 12) 初次 化疗时 ,可因 肿瘤 细胞大量破坏引起高尿酸血症,而致关节疼痛或肾功能损害。 ( 13) 对全身脏器功能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甚至可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 ( 14)其他: 尽管化疗过程中上述意外及并发症发生率较低,大部分患者对上述化疗不良反应也都可耐受,但目前医疗技术水平仍不能做到完全避免。 另外还有部分患者对化疗不敏感,治疗后病情不能缓解甚至继续加重。 我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特此告知,对于化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上述医疗意外及并发症,院方将以高度的责任 心,积极地尽力给予预防和治疗。 : ① 用药前后要测定心脏功能、监测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血清酶学和其他心肌功能试验; ② 随访检查周围血象(每周至少一次)和肝 肾功能检查 ;③ 经常查看有无口腔溃疡、腹泻以及黄疸等情况。 止化疗 :周围血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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