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科、信息中心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信息 安全的特定事项采取特殊措施进行防范。 (四)责任 1.违反本规则的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信息工程技术人员以口头形式警告、撤消当事人上网使用资格或者停机: 2.违反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 3.接到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拒不改进的; 4.不按照规定擅自安装软、硬件设备; 5.私自拆卸更改上网设备; 6.出现问题未立即报告; 7.有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 8.违反本规则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务部处以经济处罚: 9.在工作站进行与网络工作无关而造成危害的; 10. 私自拆卸、更改网络设备而造成危害的; 11. 向院外人员泄露口令密码而造成后果的; 12. 利用终端设备进行与网络工作无关的事,导致病毒侵袭而造成损害的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处以经济处罚: 13. 造成设备损害,处以所损坏设备价格十倍以上罚款; 14. 造成本站系统破坏,处以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15. 导致病毒侵袭而造成全网瘫痪,除予以严厉的行政处分外,所造成直 接经济损失的 50%、间接经济损失的 10%由个人负担;直接经济损失的 10%、间接经济损失的 5%由所在科室部门负担。 16. 在网络系统设备、设施附近作业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影响网络正常 运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作业单位赔偿;造成医院财产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和承担民事责任。 17. 执行本规则的医院各类人员因失职行为而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五)附则 本规则下列用语含义: 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网络设备:指运行在网络上的计算机、打印机、集线器、数字交换机、服务器、不间断电源等。 网络设施:连接计算机的光纤电缆、 双绞线、交换机柜等。 本规则解释权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 三、医院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管理暂行规定。 2.进入机房须更换拖鞋,自觉维护机房内整洁,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3.信息管理人员需每天查看 24 小时值班日志和设备运转情况,对错误事件及故障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4.保证服务器 24 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在服务器用电线路上加载用电设备,严防服务器掉电。 5.对服务器参数进行调整或更改,应经有关领导批准,管理人员应严格填写工作日志。 6.采取有效的病毒感染防范,杜绝网上病毒感染的现象发生。 7.制定网络信息存储和保管规定,多种手段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8. 机房内严禁烟火,并备有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设施。 四 、文档资料管理规定 1. 所有系统、应用软件的文档资料都有指定人员专门负责管理。 2. 文档资料除在应用电脑上能够调阅外,每个应用站点都要打印一份供集体使用。 3. 医院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或医院对已有系统的维护要按照要求,书写保留各类文档资料。 4. 建立文 档资料登记借阅制度,借阅超过半个月要催还。 5. 文档资料管理者离岗时,要进行逐份交接。 五 、信息系统维护制度 1. 医院信息中心负责全院信息设备和工作站设备的管理和调配。 2. 系统管理员须每月对系统和系统工作站进行检修,对正常和不正常的结果均须记录,以备系统出现故障时参阅。 3. 系统管理员根据工作站操作人员报告的情况,及时进行解答和检修。 4. 系统出现故障后系统管理员和相应科室操作人员应密切协作,在最短的时限内解决问题。 5. 技术人员对发现不能维修的故障,要及时上报,并提请有关技术部门支援。 六 、 信息存储和保管制度 1. 信息存储和保管由系统管理员负责。 2. 系统运行的全部信息均须在服务器上实行磁带机备份,需异地存储的数据备份应及时送往异地保管。 3. 重要的数据信息应及时备份;并建档保存,特别重要的数据和信息要采用文档和磁带机双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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