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组织部规章制度汇编费下载内容摘要:

明原因和进展情况。 对逾期未报的事项,部办公室要查明情况,及时向部里报告。 必要 时可在部内通报。 (三)综合反馈。 对各科(室)中心报送的督查情况报告,部办公室要及时进行汇总,向部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必要时以 24 部的名义向区委报告。 五、督促检查工作的方式 (一)定期报告。 在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本部有关重要决定下达或重大工作部署后,督促各基层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向本部报告贯彻落实情况;部内有关科(室)中心就各部门贯彻落实的情况作出专题汇总报告。 文件中己注明或区委、本部领导在会议讲话中己提出报告日期的,要督促按期报告;文件中或会议上未规定报告日期的,要根据情况确定时限,督促按时报告。 (二)日常催办。 凡是部里决定事项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本部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都要督促承办部门按照规定时限、工作程序办理。 紧急事项,要及时催办。 要定期汇总落实情况,向部领导报告。 (三)信息反馈。 充分发挥“宝安党建”网络这一党建信息工作平台作用,及时收集和反馈上级有关组织工作的重要决定和本部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情况。 对各街道组织人事科和区属企业组织人事部门报送本部的报告、简报、材料,进行整理、分析和综合,及时提出综合报告。 (四)实地督查。 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组织、干部工作方面的重要决定和本 部重大工作部署下达后,部办公室要根据部领导要求或情况需要,统一组织或选派有一定政策水平和调 25 研能力的同志进行实地督促检查。 督促检查的情况要向部领导作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或综合报告。 | 六、原则与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部领导的要求,紧密围绕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特别要注意反映组织、干部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三)在督促检查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科(室)中心 的作用,部办公室要加强联系、协调工作。 (四)凡列入督促检查的事项,都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要讲求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七、督促检查的组织工作 (一)为了保证督查工作的有效性,各科(室)中心要根据以上职责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督查工作计划。 (二)各科(室)中心要把督促检查作为重要任务,同办文、查办、会议、信息、调研、文字综合等工作结合起来进行,统筹安排。 (三)为保证督促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部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力量,各科(室)中心也要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26 (四)部办公室要经常同各科(室 )中心和各街道委组织人事部门联系,采取多种方式通报督促检查要点,不定期召开督促检查工作座谈会或协调会,沟通情况,交流经验。 部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部机关内务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部机关各科(室)中心。 三、内务管理 (一)本部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佩证上岗,保持衣着整齐礼貌待人。 (二)工作人员应坚持做到上班前打扫办公室、下班前整理办公室,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安静、有序。 (三)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外出执行公务应相互告知,如办公室无 人时,应在门口张贴告知纸条。 (四)每间办公室办公设施的摆放,必须符合本部的统一要求,办公台面一般只能摆放电脑、电话、文具架、水杯等,其它 27 办公用品应放入抽屉。 (五)窗边条柜摆放花、报纸,其它物品放入条柜内。 报纸每周清理一次,无用的可先存放待处理。 (六)办公室、会议室在办公时间内禁止吸烟。 (七)会议室钥匙由办公室保管。 各科(室)中心使用会议室后,使用人应负责清理桌面,关、锁好门窗,并及时将钥匙退回办公室。 (八)各科(室)中心应设立一位内务管理人员,负责本科(室)中心的有关内务管理工作。 部办公室负责部机 关科(室)中心内务管理的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工作。 每逢双月底,由部办公室会同各科(室)中心内务管理人员对本部各办公室进行检查评比,年底进行总结表彰。 28 宝安党建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宝安党建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整个网络能够及时更新并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党建网站在促进我区党建工作发展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区党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宝安党建网站以及有关信息流程的管理,本部范围内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计算机系统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信息服务等)。 第三条 宝 安 党 建 网 站 在 因 特 网 上 的 注 册 域 名 为市宝安区委组织部在互联网上建立的党建网站,是向公众宣传党建工作,实施电子党务的新型媒体。 第四条 建立宝安党建网站旨在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现代化 29 的传媒优势,向社会公众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宝安基层党建工作动态,交流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的经验、方法和体会,通过党建工作经验的资源共享,让外界了解宝安,让宝安走向世界;通过公布组织、干部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拓宽监督渠道,提高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党务知识的传播,为党员干部学习党务知识,开拓视野,更新观念,提高素质提供互动平台。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和区委基层办信息组共同负责党建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区信息中心和区委组织部干部人事信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条 网站的维护遵循总体规划、统一格式、分工负责原则。 网站相关栏目的设立或变更应经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审议,各栏目的内容以及相应的服务工作实行科(室)责任制。 各科(室)要明确职责 ,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科(室)负责人要对上网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认真审查,重要内容送分管部领导审核。 第七条 各业务科(室)负责 向办公室和信息组提供与本科(室)有关栏目信息。 信息组负责网站新闻和工作动态等宣传信息的收集、编辑工作,保证新闻及工作动态的及时更新。 30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八条 网站按照如下工作流程运行: (一)区委组织部各科(室)及各基层党(工)委应及时向网站提供有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发布重大信息,信息内容可以是文字或图片等形式。 (二)属于新闻、工作动态类型信息要及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基层办信息组。 属于业务类信息,经有关科室审核、分管副部长签字后,制成电子文档,统一由信 息组发布上网。 第四章 信息管理和保密 第九条 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应当以党建工作方面的信息为主。 提高安全保密意识,上网信息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提供部门和审核部门必须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网站在建设中应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网站内容定期进行备份,指定专人保管,对相应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 第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凡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 众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载有秘密(含秘密级以上)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上网,上网计算机不得处理、保存涉密内容的信息。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31 第十一条 为了鼓励各科室和各有关单位重视网站的建设,经区委组织部考核,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由区委组织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报送信息及时,主动性强,结合实际,具体分析和解决党建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提供高质量信息,能够引起上级领导或社会广泛关注的; (二)内容实效性强,有较强的实用性并产生显著的宣传效果,获得社会评价较好的 ; (三)对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建议、意见,并且被采用实施的。 第十二条 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 ( 1)对网站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的; ( 2)上网内容虚假或有错误,内容长期不更新,经多次提醒仍不及时改进的; ( 3)不按要求报送信息,产生不良影响的; 第十二条 凡有以下情况将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 1) 违反规定造成泄密并造成损失的单位及个人; ( 2) 影响网站形象的不良行为。 第六章 设备使用与管理 第十四条 部内工作人员对自己使用的机器要妥善保管,定 32 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3 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部各项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专人负责,计划开支,量入而出,专款专用,“一支笔” 二、经费的使用程序:各科室(中心)提出 方案,办公室审核,呈报部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具体实办理。 三、严格执行《会计法》及有关财务制度,把好收支关。 财务开支做到“八不付款”:没有单据不付款,手续不齐不付款,审批超越权限不付款,数量金额不清不付款,前欠不清不付款。 四、严格审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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