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xxx广告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一年召开一次。 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 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九条 股东会对所议事项决议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执行董事 第二十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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