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取水许可及河道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计量设施的。 取水计量设施器具运行不正常的。 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没有达到“三同时”要求 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 河道管理 方面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阻碍行洪物体,倾倒垃圾、渣土,从事 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它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行为。 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采挖砂石、取土、淘金的。 未按采砂许可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采砂的。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执法检查从 2020 年 6月 1 日开始,至 7月 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 6 月 1 日~ 6 月 5 日 ) 部署工作任务,明确执法检查要求、重点和 工作 任务。 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 09778242577 电子邮箱: (二) 重点 检查和集中查处阶段( 6 月 6日~ 6月 20日 ) 排查和现场检。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