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水保环保施工措施内容摘要:

必要的临时排水设施 ,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且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 1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灌溉渠,严禁排入饮用水源。 ○ 2 、施工区域、砂石料场,在施工期间和完工以后,妥善处理和减少对河道、溪流的侵蚀,防止沉渣进入河道和溪流。 ○ 3 、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施工用水,应采取过滤、沉淀池处理或采用其他措施,保证做到达标排放。 ○ 4 、施工期间严格管理大堆料场和材料库,防止爆雨或山洪将物料冲走,造成附近水域、区域污染。 ○ 5 、施工机械防止严重漏油,并禁止机械在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 放 ,严禁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 放。 控制扬尘 ○ 1 、施工区域内随时进行洒水和其他抑尘措施,达到不出现明显的降尘。 ○ 2 、砂石料加场,采取喷水 、洒水 降尘措施,必免出现较大扬尘。 ○ 3 、大堆料堆放和其他松散材料,以及容易引起扬尘的材料,堆放时,应予以遮盖 并 适当洒水润湿,运输时用帆布、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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