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处20xx年度工作总结内容摘要:

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近几年,我们主要从机构设置、 执法宣传、源头管理等方面来提高路政管理效率,具体是: 规范主体,明确责任。 我处与市交通局签订了“交通行政执法委托书”和“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路政管理执法实行首长负责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具体责任人。 各公路管理站也与其主管局签订了相应的委托书、责任书,并分别交纳了 2020 元、 1000 元不等的风险抵押金。 设置专职机构,加大路政执法力度。 我市县乡公路点多、线长,长期以来无专职路政管理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路政管理,健全路政组织机构,我处今年成立了路政管理所,并配备了 2 名工作人员。 全市 共有 20 名兼职管理人员,其中 4 人参加了省交通厅组织的执法培训,取得了交通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其余 16 人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执法培训,取得了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在处、站分别成立了 4— 6 人的路政执法队,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公路巡查,使路政管理责任落实,管理制度化、长期化。 近三年,制止和处理违章建筑 90 余处,处理路政事件 50余起,办理建房审批 100 余件,有利地维护了路产路权和公路建设成果。 加大宣传力度,巩固执法成果。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实施〈公路法〉办法》及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后, 我处采取了征订、发送宣传资料、书写标语口号、出动宣传车上路宣传等多种宣传形 6 式,并投入资金 5 万余元,预制 100 余块钢筋混凝土宣传标牌,写上公路法中的重要条款立于县道两旁,向过往车辆和沿线村民进行深入持久的宣传,使爱路护路意识深入民心,并两次组织处机关职工进行了公路法及路政管理知识的测试。 抓好源头管理,争取各方支持。 我们针对违法建筑一旦建成拆除难度大的特点,采取措施对路边建房依法进行审批制度,严格按《湖南省〈公路法〉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建筑距离,控制县道十米,乡道五米外建房,杜绝新的违法建筑形成。 近年来,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公路沿线违章建筑日益增多,常常是建好一幢房子,损坏一段公路。 而且公路沿线建房的审批,不仅仅是公路部门一家,还有国土、建设等部门,涉及面较广,单靠公路部门一家管理还难以到位。 因此,我们紧密依靠各级政府,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使路政执法真正落到实处。 三、搞好公路普查工作,实现公路信息化管理 2020 年,我们历时半年,重点抓了县乡公路普查工作。 坚持“三加强”,落实“四到位”,备战普查 2020 年,我处列入普查的公路里程多达几千公里,由于存在着地形复杂、时间紧、人手少等原因,普查任务十分 艰巨。 为此,我们坚持做好三个加强:首先,加强领导。 处内成立了以处主任李仁军为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普查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各县站也成立了相应的普查机构,由站长亲自抓,形成了由上而下分级负责的领导体制。 其次,加强认识。 处内先后 5 次组织各县站负责人、处机关中层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召开普查工作专题 7 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再者,加强管理。 在第一次动员布置会后,处普查办就普查的范围、要求、程序及奖惩等问题制订并印发了《湘潭市第二次县乡公路普查有关规定》,为具体展开普查提供了可循 之章、可依之据。 同时,分别送培两批人员参加省普查办组织的普查业务培训,培养普查队伍,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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