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科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内容摘要:

案件质量弦,提高评议活动的质量。 2020 年 6 月 27 日,全市检察机关首次公诉案件“一案双评活动”在我院举办,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 五 )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配备专门人员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我院非常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先后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公诉科长为副 组长的领导小组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选派掌握一定心理学、生理学、教育学理论、责任感强的女检察官负责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经常组织干警深入分析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研判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成因基础,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严格落实特别程序中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案要求。 我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刑诉法特别程序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每个环节均做到与新的刑诉法相接轨,对于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首先审查其羁押的必要性,对符合刑诉法相关规定,无羁押必要性的,要求公安机关或者由本院 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对共同犯罪中的未成年嫌疑人未予分案起诉的,及时要求公安机关分案移送。 对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现其未聘请辩护人的,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在讯问时,保证其法定代理人或成年近亲属到场,以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诉讼权利。 在讯问过程中,采取教育为主的方式, 6 促使其认罪、悔罪。 在庭审过程中。 注重诉前调查与庭审教育相结合。 今年以来,我院公诉部门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17 件 27人,均已开展社会调查,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 对已判决结案的未成年刑事案件,在归档时对犯罪记录均已做了封存。 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为使“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我院公诉 部门积极与侦监、监所部门沟通,尤其是与监所部门的协调。 对在押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我们要求看守所做到分别关押,并有专人进行心理咨询,确保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心理健康。 坚持不断探索,形成了一套人性化办案模式,坚持注重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被害人名誉及人格尊严,开创了“倾听、分析、讲解、帮助”四步工作法,帮助其悔过自新。 另外我们还积极参与社区矫正,联合司法部门、 家长、学校和社会,对服刑及不在押的未成年犯定期回访,落实帮教责任,助其融入社会和学校。 今年 5 月 21 日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被宿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认真开展未成年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诉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打击为辅”的原则,认真研究青少年犯罪的社会调查报告,了解掌握未成年嫌疑人在学校、家庭、社会的一贯表现、社会交往、性格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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