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梯队建设方案-3i内容摘要:

外进行 甄选 . 人力资源职能部门通过内部聘用的方式,组织在职人员 参与甄选 . 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联合责任部门、责任人根据计划储备岗位或空缺岗位任职基本要求并结合储备对象的胜任 人力模型进行比较 . 确定后备人才名单 . 第三章 岗位轮换 第十 五 条、岗位轮换的对象 主要是公司 关键岗位 储备人才、后备 人才 第十 六 条、轮岗周期 周期一般分为: 一个月、 三个月、 六个月等 , 具体的轮岗时间可根据 轮换岗位以及工作的 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 . 第十 七 条、轮岗比例 第一梯队人员轮岗比例占 职级总人数的 20%. 第二、三梯队人员轮岗比 例占 职级总人数的 30%. 后备人才的轮岗比例占 后备人才 总人数的 50%. 第十八 条、轮岗 审批与轮岗人员的管理 一、轮岗审批: 跨事业部轮岗位:由各部门 /系统负责人提案 — 集团人力资源部复核 — 调入、调出事业部总经理批准 4 事业部 内 跨部门轮岗:由各部门 /系统负责人自行审批 报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复核 — 所属事业部总经理批准 . 事业部部门内部轮岗:由所属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报人力资源部职能部门备案 . 二、人员管理: 岗位轮换人员的编制仍属于原部门 /系统,轮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费用依据由编制归属部门承担 .(特殊情况可另行规定,如储备干部实习和轮岗期间的费用归属问题) 岗位轮换期间的考核,按照轮岗岗位的指标要求进行考核评价 . 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需立即向直接上级提交书面轮岗总结报告 . 对于 跨部门 /系统轮岗人员 除支付其原有工资标准外还 将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标准为: (一) 关键岗位储备人才 1)第一梯队:补贴 1000元 /月 2)第二梯队:补贴 600元 /月 3)第三梯队:补贴 300元 /月 (二) 后备人才:属于公司对其培训及提升能力阶段不予补贴 . 第四章 内部兼职 第十九 条、兼职的对象 现任的公司 中高层 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 (关键岗位储备人才 与后备人才 原则上不进行兼职) . 第二十 条、兼职人员的定位与作用 定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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