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物业管理项目内容摘要:

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详细评审。 对投标价格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 对投标文件技术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 对投标文件商务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 本次评标的评分权重详见评标工作大纲。 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评价的权重分配计算 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8 评标原则及方法 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按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经济评审。 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编号 : 07221170FE714GZB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在评标时将根据第 27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对所有实质响应性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 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评标委员会 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六、 授予合同 29 授予合同的准则 除 第 32款 规定外,采购人将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承诺履行合同,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采购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 30 资格后审 采购人 保留审查 中标 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 中标 人的规模、人员、场地、业绩 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 如果审查通过, 采购人 将把合同授予该 投标人 ;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 将拒绝其投标 报价 ,并对下一个候选的 投标人 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3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 采购人有权在授予合同时按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 ”规定的幅度内对服务予以增减,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单价进行计算,但用户需求书里对物业管理面积和服务变化有明确规定的从其约定。 32 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33 中标通知 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 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落选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未被接受而不提原因。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中标人如在收到招标结果通知后 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4 签署合同 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编号 : 07221170FE714GZB 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中标人中标时,将提供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格式(包括双方之间的有关协议)给中标人。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格式后,在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应派授权代 表前往第三篇“投标资料表 ”注明的地点签定合同。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复印件 1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35 履约担保(如有) 中标人 应在领取《 中标 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 金额为中标金额(一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的 5%, 否则采购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消 中标 人的 中标 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提交方式可按照下述方式提交: ( 1)采用履约保函方式:应按 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 由 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其格式为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 保函格式如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相符则要事先征求采购人书面同意才视为有效。 保函应在合同货物验收合格及结算完成后 28天内继续有效。 若采购未能按期完工,保函必须延期,延期银行费用由 中标 人负责。 (如果提交是国内非东莞市的银行支行及以上的银行机构出具的保函,要附上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如果提交是国外银行出具的保函,则要同时提供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的相关证明。 )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4款或第 ,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中标资格授予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采购人必须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采购资料后,凭 中标 通知书与 中标 人签订项目的服务合同。 中标人按 履约保函后,履约保函原件交由采购人保管。 在整个项目合格完成所有的服务后,中标 人可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采购人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回原 中标 人的汇入帐户。 36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 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按国家计委文件 “计价格 [2020]1980号文 ”和发改办价格 [2020]857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 )。 以一年的物业服务总价作为中标服务费的收费基数,详见附件。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须在 1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用及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和义务,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转帐、电汇。 中标人如未按第 、第 ,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中 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编号 : 07221170FE714GZB 该项目获得中标的中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向采购人出具的发票必须是由中标人开具,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出具。 附件 ( 国家计委文件 “计价格 [2020]1980号文 ”附件) :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以下 % % % 100500 % % % 5001000 % % % 10005000 % % % 500010000 % % % 10000100000 % % % 1000000以上 % % % 注: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次招标为服务采购, 以一年的物业服务总价作为中标服务费的收费基数, 中标服务费按服务类采购计费标准收费。 例:某 服务 招标代理业务 中标 金额为 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 %= ( 500- 100)万元 %= ( 1000- 500)万元 %= ( 5000- 1000)万元 %= ( 6000- 5000)万元 %= 合计收费 =+ + + + = (万元 ) 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编号 : 07221170FE714GZB 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投标时须 附有 投标保证金¥ 6,(大写人民币 :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 15款”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收取帐 户 : 开户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广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路支行 银行账号: 850266922908091001 投标人须知 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 90天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五副,唱标信封一份(含 U盘或光盘装载电子文档一份) 投标人须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 9月 27日 时间:下午 2:30 投标人须知 开标时间: 2020年 9月 27日 时间:下午 2:30 开标地点: 东 莞市莞城东兴路 170号罗沙大厦 A栋 1205室会议室 投标人须知 合同签订地点: 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 合同的授予 投标人须知 31 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服务数量的幅度为 +10%,用户需求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 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编号 : 07221170FE714GZB 第四篇 合同条款格式(仅供参考) 物业管理 服务合同 [格式 ]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编号 : 07221170FE714GZB 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 研究院 物业服务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____________招标公司通知的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中标结果(中标编号: )和招标文件的需求,结合东莞市有关规定以及本服务的具体情况,在资源、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服务的范围、质量及期限 项目名称: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 服务地点: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九路 1号。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服务质量:在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前提下,以投标文件提供的更优越的方案为标准。 服务期限: 1年,即从 2020年 ____月 ____日至 2020年 ____月 ____日。 第二章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审定乙方拟 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财务报表及资料,对不合理的分配支出甲方有权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予调整。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 80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 甲方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10日内向乙方移交。 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 准;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 1)保修期内:甲方负责联系,并督促承建商返修; ( 2)保修期外:乙方向甲方提出设施、设备、房屋的维修报告,甲方审验后可交由乙方负责实施,费用另计。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会议接待、文化活动。 监督、指导乙方的管理行为并及时纠正。 协调日常管理中有关的内外关系,对乙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甲方应采取积极态度予以处理。 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编号 : 07221170FE714GZB 乙方在物业托管期内,按月度计算,若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质量要求,甲方可相应扣减乙方的物 业管理服务费。 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出现重大管理失误(如甲方发生被盗一次,或乙方人员殴打或辱骂甲方人员,或其它严重事故,或因乙方管理漏洞严重影响甲方工作一次等等)或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约定的甲方其余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于工作开展 1个自然月内,制定适合本院的物业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并取得甲方同意。 对物业工作人员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甲方处理。 负 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定期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向甲方提交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甲方的设备、设施负有保护的责任,如属于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保护并保障本院 内人身及财产的安全,保证院内及周边的正常秩序。 执行该院管理制度及消防管理制度,并有权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纠正或制止; 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抢、防骗、防泄密、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向甲方报告;在物业日常管理过程中对无法解决的事故或物业设施需要维修、保养,要及时向甲方反映。 每六个月向甲方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对甲方物业的图纸、档案、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 经甲方许可,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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