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j08-20xx-20xx)内容摘要:
能反映各类围护结构体受力和 变形的变化趋势。 基坑围护墙侧边中部、阳角处、围护结构受力和变形较大处宜布置监测点 ,周边有重点 监护对象处应加密监测点。 不同监测项目的监测点宜布置在同一断面上。 当基坑设计与施工对监测点布置有专门要求时 ,应按设计和施工要求确定。 监测点布置 围护墙 (边坡 )顶部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点布置应符 合下列要求 : 1 围护墙 (边坡 )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和垂直位移监测点应为共用点 ,并布置在冠梁 (压 顶 )上 ,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 20m,关键部位宜适当加密 ,且每侧边监测点不少于 3 个。 2 宜布置在两根支撑的中间部位。 3 宜布置在围护墙侧向变形测斜监测点处。 围护体系裂缝监测内容包括裂缝形态、长度、宽度、深度描述 ,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 要求 : 1 当围护体系出现肉眼可见裂缝时 ,宜及时布置监测点。 2 宜在裂缝中部和两端各布置裂缝宽度监测点。 围护墙侧向变形 (测斜 )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监测点布置间距宜为 20~50m,中间部位宜布置监测点 ,每侧边监测点至少 1 个。 2 监测点布置深度宜与围护墙 (桩 )入土深度相同。 围护墙侧向土压力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监测点宜选择布置在弯矩较大、受力较复杂及有代表性的围护体侧。 2 监测点平面间距宜为 20~50m,且每侧边监测点至少 1个。 3 监测点垂直间距宜为 3~5m,宜布置在土层中部 ,可预设在迎土面及迎坑面入土段的围 护墙侧面。 15 围护墙内力监测点 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监测点宜布置在弯矩较大、受力较复杂等围护墙体内。 2 监测点平面间距宜为 20~50m,且每侧边监测点至少 1 个。 3 监测点竖向上宜布置在支撑点、拉锚位置、弯矩较大处 ,垂直间距宜为 3~5m。 冠梁或腰梁内力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监测点宜布置在每侧边的中间部位、弯矩较大、支撑间距较大、受力较复杂处。 在 垂向上监测点的位置宜保持一致。 2 监测点平面间距宜为 20~50m,且每侧边布置监测点至少 1个。 3 每个监测点内力传感器埋设不应少于 2 个 ,且应在冠梁或腰梁两侧对称布置。 支撑内力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监测点宜布置在支撑内力较大、受力较复杂的支撑上。 2 每道支撑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 3 个 ,并且每道支撑内力监测点位置宜在垂向上保持一致。 3 对钢筋混凝土支撑 ,每个截面内传感器埋设不宜少于 4 个。 对钢支撑 ,每个截面内传感 器埋设不应少于 2个。 4 钢筋混凝土支撑和 H 型钢支撑内力监测点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 1/3 部位。 钢管支撑采用 反力计测试时 ,监测点应布置在支撑端头。 采用表面应变计测试时 ,宜布置在支撑长度 的 1/3 部位。 锚杆或土钉拉力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监测点应布置在基坑每侧边中心处、锚杆或土钉受力较大、形态较复杂处。 2 每层监测点应按锚杆或土钉总数的 1%~3%布置 ,且不应少于 3 个。 并且每层监测点在 垂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 立柱垂直位移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汇处、施工栈桥下、地质条件复杂等位置的 立柱上 ,不同结构类型的立柱宜分别布点。 2 监测点不宜少于立柱总数的 10%,逆作法施工的 基坑不宜少于立柱总数的 20%,且 不应少于 5根立柱。 立柱内力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监测点宜布置在受力复杂、内力较大的立柱上。 2 每个截面内传感器埋设不应少于 2个。 3 监测点宜布置在坑底以上立柱长度的 1/3 部位 ,多道支撑时宜布置在相邻两道支撑中部。 16 基坑外地下水水位监测包括潜水水位监测和承压水水位监测 ,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 要求 : 1 监测点宜布置在邻近搅拌桩施工搭接处、转角处、相邻建 (构 )筑物处、地下管线 相对密集处等 ,并宜布置在止 水帷幕外侧约 2m 处。 2 潜水水位监测点间距宜为 20~50m,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处应适当加密。 3 潜水水位观测管埋置深度宜为 6~8m。 4 对需要降低微承压水或承压水水位的基坑工程 ,监测点宜布置在相邻降压井近中间 部位 ,间距宜为 30~60m,每侧边监测点至少 1 个。 观测孔埋设深度应保证能反映 承压水水位的变化。 基坑内地下水水位监测包括潜水水位监测和承压水水位 (头 )监测 ,监测点布置应符 合下列要求 : 1 潜水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相邻降水井近中间部位。 2 潜水水位观测管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以下 5m。 3 对需要降低微承压水或承压水水位的基坑工程 ,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部、相邻降 压井近中间部位。 观测孔埋设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孔隙水压力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监测点宜根据施工监测对象、测试目的和场地条件等布置 ,数量不宜少于 3个。 2 监测点宜在水压力变化影响深度范围内按土层布置 ,竖向间距宜为 4~5m,涉及多 层承压水层时应适当加密。 土体深层侧向变形 (测斜 )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监测点应布置在邻近需要重点监护的地下设施或建 (构 )筑物周围土体中。 2 监测点布置间距宜为围护墙侧向变形监测点布置间距的 1~2 倍 ,并宜布置在围护墙 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旁 ,每侧边监测点至少 1 个。 3 土体侧向变形监测 (测斜 )孔布置深度宜大于围护墙 (桩 )埋深的 5~10m。 土体分层位移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监测点应布置在紧邻保护对象处。 2 监测点在垂向上宜布置在各土层分界面上 ,在厚度较大土层中部应适当加密。 3 监测点布置深度宜大于 倍基坑开挖深度 ,且不 应小于基坑围护结构以下 5~10m。 坑底隆起 (回弹 )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监测点宜按剖面布置在基坑中部。 17 2 监测剖面间距宜为 20~50m,数量不应少于 2条。 3 剖面上监测点间距宜为 10~20m,数量不宜少于 3 个。 18 5 周边环境监测点布置 一般规定 周边环境包括各类基坑周边邻近建 (构 )筑物、地下管线及地表的监测。 建 (构 )筑 物监测内容为垂直、水平位移、倾斜、裂缝等。 地下管线监测内容为垂直、水平位移。 地表 监测内容为垂直位移 、裂缝。 周边环境监测点的布置应根据基坑各侧边工程监测等级、周边邻近建 (构 )筑物性质、 地下管线现状等确定。 施工前应收集周边建 (构 )筑物状况 (建筑年代、基础和结构形式等 )、地下管线 (类 型、年代、分布与埋深等 )资料 ,组织现场交底。 位于地铁、上游引水、合流污水等重要地下公共设施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监测点设置 , 应依据相关管理部门技术要求确定。 邻近建构筑物垂直及水平向位移监测点布置 垂直与水平位移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监测点应 布置在基础类型、埋深和荷载有明显不同处及沉降缝、伸缩缝、新老建 (构 ) 筑物连接处的两侧。 2 监测点宜布置于通视良好 ,不易遭受破坏之处。 3 建 (构 )筑物的角点、中点应布置监测点 ,沿周边布置间距宜为 6~20m,且每边不应 少于 2 个。 圆形、多边形的建 (构 )筑物宜沿纵横轴线对称布置。 工业厂房监测点宜 布置在独立柱基上。 倾斜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监测点宜布置在建 (构 )筑物角点或伸缩缝两侧承重柱 (墙 ),上、下部成对设置 , 并位于同一垂直线上 ,必要时中部加密。 2 当采用全站仪或 经纬仪观测时 ,仪器设置位置与监测点的距离宜为上、下点高差的 ~ 倍。 3 当用精密水准观测时 ,可按 有关规定成对布置。 裂缝监测应在基坑开挖前目测调查 ,对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的建 (构 )筑物裂缝现状 进行记录。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 ,发现新裂缝或原有裂缝有增大趋势 ,应增设监测点。 裂缝监 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9 1 在裂缝的首末端和最宽处应各布设一对监测点。 2 各对监测点两点的连线应垂直于裂缝。 邻近地下管线监测点布置 管线监测点间距宜为 15~25m,所设置的垂直位移和水平位移监测点宜为共用点。 影响区有多条管线时 ,宜根据管线年份、类型、材质、。上海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j08-20xx-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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