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内容摘要: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 ,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订立合同。 、购进常用货物。 5,在合作期间 ,有任何一方未执行好本身职位工作以及合伙人的责任 ,拖累其他合伙人 ,可由甲方代表扣除其每月百分之 50 的分红及其扣除百分之 50 的工资。 如情况恶劣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可甲方代表给予除名,退伙后按照入伙时的资金扣除一半为补偿公司的损失。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合伙人的权利: 、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以出资额比 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