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内容摘要:

作为专业管线附属物处理。 地下管道及埋设电缆的管沟应量测其断面尺寸。 圆形断面应量测其内径;矩形断面应量测其内壁的 宽和高,单位用毫米表示。 地下管道应查明其材质(铸铁管、钢管、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塑料管、石棉水泥管、陶土管、陶瓷管、砖石沟等)。 埋设于地下管沟或管块中的电力电缆或电信电缆,应查明其电缆的根数或管块孔数。 在明显管线点上,应查明地下各种管线上的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见表 )。 表 地下各种管线上的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 管线类别 建(构)筑物 附属设施 给水 水源井、给水泵站、水塔、清水池、净化池 阀门、水表、消火栓、排气阀、排泥阀、预留接头、阀门井 排水(雨水、污水) 排水泵站、沉淀池、化粪池、净化构筑物、暗沟地面出口 检查井、跌水井、水封井、冲洗井、沉泥井、进出水口、污水篦、排污装置 燃气、热力及工业管道 调压房、煤气站、锅炉房、动力站、储气柜、冷却塔 涨缩器、排气(排气、排污)装置、凝水井、各种窨井、阀门 电力 变电所(站)、配电室、电缆检修井、各种塔(杆) 杆上变压器、露天地面变压器、各种窨井、人孔井 电信 变换站、控制室、电缆检修井、各种塔(杆)、增音站 交接箱、分线箱、各种窨井、检修井 第 18 页 工区内缺乏明显管线点 或在已有明显管线点上尚不能查明实地调查中应查明的项目时,应邀请熟知本地区地下管线的人员参加或通过开挖进行实地调查和量测。 地下管线探查物探方法和技术 探查隐蔽地下管线的物探方法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被探查的地下管线与其周围介质之间有明显的物性差异; 2 被探查的地下管线所产生的异常场有足够的强度,能从干扰背景中清楚地分辨出来; 3 探查精度达到本规程第 条第 1 款的规定。 探查地下管线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从已知到未知; 2 从简单到复杂; 3 方法有效、快捷、轻便; 4 相对复杂条件下根据复杂程度宜采用相应综合方法。 地下管线探查的物探方法应根据任务要求、探查对象和地球物理条件,可按本规程附录 C选用。 地下管线探查前,应在探查区或邻近的已知管线上进行方法试验,确定该第 19 页 种方法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有效性、精度和有关参数。 不同类型的地下管线、不同地球物理条件的地区,应分别进行方法试验。 探查金属管道和电缆应根据管线的类型、材质、管径、埋深、出露情况、地电环境等因素按下列规定选择探查方法: 1 金属管道,根据条件宜采用直接 法、夹钳法及电磁感应法; 2 接头为高阻体的金属管道,宜采用频率较高的电磁感应法或夹钳法,亦可采用电磁波法,当探查区内铁磁性干扰小时,可采用磁场强度法或磁梯度法; 3 管径(相对埋深)较大的金属管道,宜采用直接法或电磁感应法,也可采用电磁波法、磁法或地震波法; 4 埋深(相对管径)较大的金属管道,宜采用功率(或磁矩)大、频率低的直接法或电磁感应法; 5 电力电缆宜先采用被动源工频法进行搜索,初步定位,然后用主动源法精确定位、定深,当电缆有出露端时,宜采用夹钳法; 6 电信电缆和照明电缆宜采用主动源电磁法,有 条件时可施加断续发射信号。 非金属管道的探查方法宜采用电磁波法或地震波法,亦可按下列原则进行选择: 1 有出入口的非金属管道宜采用示踪电磁法; 2 钢筋混凝土管道可采用磁偶极感应法,但需加大发射功率(或磁矩)、缩短收发距离(应注意近场源影响); 3 管径较大的非金属管道,宜采用电磁波法、地震波法,当具备接地条件时, 可采用直流电阻率法(含高密度电阻率法); 4 热力管道或高温输油管道宜采用主动源电磁法和红外辐射法。 在盲区探查管线时,应先采用主动源感应法及被动源法进行搜索,搜索方法有 平行搜索法及圆形搜索法,发现异常后宜用主动源法进行追踪,精确定位、定深。 用管线仪定位时,可采用极大值法或极小值法。 极大值法,即用管线仪两垂直线圈测定水平分量之差△ Hx 的极大值位置定位;当管线仪不能观测△ Hx 时,宜采用水平分量 Hx 极大值位置定位。 极小值法,即采用水平线圈测定垂直分量第 20 页 Hz的极小值位置定位。 两种方法宜综合应用,对比分析,确定管线平面位置。 用管线仪定深的方法较多,主要有特征点法(△ Hx百分比法、 Hx特征点法)、 直读法及 45 o 法,探查过程中宜多方法综合应用,同时针对不同 情况先进行方法试验,选择合适的定深方法。 定深点的位置宜选择在管线点或其邻近被测管线前后各 3~ 4倍管线中心埋深范围内是单一的直管线,中间无分支或弯曲, 且相邻管线之间距离较大的地方。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论用何种方法定深,应先在实地精确定出定深点的水平位置; 2 直读法定深时,应保持接收机天线垂直,直读结果应根据方法试验确定的定深修正系数进行深度校正。 区分两条或两条以上平行管道或电缆时,宜采用直接法或夹钳法,通过分别直接对各条管线施加信号来加以区分;在采用电磁感应法时,宜通过改变发射装置的 位置和状态以及发射的频率和磁矩,分析信号异常的强度和宽度等变化特征加以区分。 采用直接法或充电法探查地下管线时,应保持良好的电性接触;接地电极应布设合理,接地点上应有良好的接地条件。 采用电磁感应法探查地下管线时,应使发射机与管线处于最佳耦合状态,接收机与发射机保持最佳收发距;当周围有干扰存在时,应进行方法试验,确定减小或排除干扰的方法。 现场作业时,应按仪器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并按附录 表格式填写探查结果。 探查仪器技术要求 选用何种 管线探查仪器应与采用的方法技术相适应。 探查金属地下管线宜选用电磁感应类管线探查仪器即管线仪。 管线仪应具备下列性能: 1 对被探测的地下管线,能获得明显的异常信号; 2 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能区分管线产生的信号或干扰信号; 3 满足本规程第 条第 1 款所规定的精度要求,并对相邻管线有较强的分辨能力; 第 21 页 4 有足够大的发射功率(或磁矩),能满足探查深度的要求; 5 有多种发射频率可供选择,以满足不同探查条件的要求; 6 能观测多个异常参数; 7 性能稳定,重复性好; 8 结构坚固,密封良好, 能在 10℃至 +45℃的气温条件下和潮湿的环境中正常工作; 9 仪器轻便,有良好的显示功能,操作简便。 非电磁感应类管线探查仪器(如地质雷达、浅层地震仪、电阻率仪、磁力仪及红外热辐射仪等),应符合相应物探技术标准的要求。 对新购置的、经过大修或长期停用后重新启用的仪器,在 投入正式探查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作全面检查和校正。 每天开工前或收工时应检查仪器的电池电压,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更换电池。 仪器使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应注意防水、防潮、防曝晒,防剧烈振动。 地面管 线点标志设置 管线点均应设置地面标志,标志面宜与地面取平。 选择何种地面标志(预制水泥桩、刻石、铁钉、木桩、油漆等)应根据标志需保留的时间长短和地面的实际情况确定。 管线点地面标志埋置后应在点位附近用颜色漆注出管线点编号,标注位置宜选择在明显且能较长时间保留的地方。 当管线点的实地位置不易寻找时,应在探查记录表中注记其与附近固定地物之间的距离和方位,实地栓点,并绘制位置示意图。 探查工作质量检验 地下管线探查必须按第 条进行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 各级检查工作必须独立进行,不能省略或代替。 质量检查应按附录 表格式填写探查质量检查结果。 每一个工区必须在隐蔽管线点和明显管线点中分别抽取不少于各自总点数第 22 页 的 5%,通过重复探查进行质量检查。 检查取样应分布均匀,随机抽取,在不同时间、由不同的操作员进行。 质量检查应包括管线点的几何精度检查和属性调查结果检查。 管线点的几何精度检查包括隐蔽管线点和明显管线点的检查。 对隐蔽管线点应复查地下管线的水平位置和埋深。 对明显管线点应复查地下管线的埋深。 根据重复探查结果,按公式( )、( )和( )分别计算隐蔽管线点平面位置中误差和埋深中误差及明显管线点的量测埋深中误差 mtd、 mts 和2mth不得超过限差δ ts和δ th的 倍,限差δ ts 和δ th 按公式( )和( )计算,不得超过177。 式中 △ Sti —— 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偏差( cm); △ hti —— 隐蔽管线点的埋深偏差( cm); △ dti —— 明显管线点的埋深偏差( cm); δ ts —— 隐蔽管线点重复探查平面位置限差( cm); δ th —— 隐蔽管线点重复探查埋深限 差( cm); n1 —— 隐蔽管线点检查点数; n2 —— 明显管线点检查点数; hi —— 各检查点管线中心埋深( cm),当 hi < 100cm 时,取 hi= 100cm。 第 23 页 对隐蔽管线点必须进行开挖验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一个工区应在隐蔽管线点中均匀分布、随机抽取不应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 1%且不少于 3 个点进行开挖验证; 2 当开挖管线与探查管线点之间的平面位置偏差和埋深偏差超过本规程第 条第 1款规定的限差的点数,小于或等于开挖总点数的 10%时,该工区的探查工作质量合格; 3 当超差点数大于 开挖总点数的 10%,但小于或等于 20m%时,应再抽取不少于隐蔽管线点总数的 1%开挖验证。 两次抽取开挖验证点中超差点数小于或等于总点数的 10%时,探查工作质量合格,否则不合格; 4 当超差点数大于总点数的 20%,且开挖点数大于 10 个时,该工区探查工作质量不合格; 5 当超差点数大于总点数的 20%,但开挖点数小于 10 个时,应增加开挖验证点数到 10个以上,按上述原则再进行质量验证。 地下管线探查除对管线点的平面位置和埋深进行检查外,还应对管线点的属性调查进行检查。 发现遗漏、错误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确 保管线点属性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经质量检查不合格的工区,应分析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并针对不合格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然后对不合格工区进行重新探查。 在重新探查过程中,应验证所采取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各项检查工作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在检查工作结束后编写管线探查质量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 1 工程概况: 2 检查工作概述; 3 问题及处理措施; 4 精度统计; 5 质量评价。 第 24 页 5 地 下 管 线 测 量 一般规定 地下管线测量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控制测量、 已有地下管线测量、地下管线定线与竣工测量、测量成果的检查验收。 地下管线测量前,应收集测区已有控制和地形资料,对缺少控制点和地形图的测区,基本控制网的建立和地形图的施测,以及对已有控制和地形图的检测和修测,均应按现行的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 CJJ8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下管线点的平面位置测定宜采用解析法或数字测绘法进行,其精度应符合本规程第 条第 2款的规定。 地下管线点的高程测量宜采用水准测量,亦可采用电磁波三角高程测量,其精度应满足本规程第 条第 2 款 的规定。 地下管线图的测绘,采用常规测图法,内外业一体化成图和其他数字测绘的方法进行,其精度应满足本规程第 条第 3 款的规定。 各项测量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经检验和校正。 其检校及观测值的改正按现行的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 CJJ8 的有关规定执行。 数字测绘法所采集的数据应符合数据库入库的要求。 控 制 测 量 地下管线控制测量应在城市的等级控制网的基础上布设图根导线点。 城市等级控制点密度不足时应按现行的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 CJJ8 的要求加 密等级控制点。 图根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根光电测距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 第 25 页 表 图根光电测距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 附合导线长度( m) 平均边长( m) 导线相对闭合差 测回数DJ6 方位角闭合差(‡) 测距 仪器类型 方法与测回数 900 800 ≤ 1/4000 1 Ⅱ 单程观测 1 注: n 为测站数。 2 图根钢尺量距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 表 图根钢尺量距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 附合导线长度( m) 平均边长( m) 导线相对闭合差 测回数 DJ6 方位角闭合差 500 75 ≤ 1/2020 1 注: n 为测站数。 3 当进行 1∶ 500 、 1∶ 1000 测图时,附合导线长度可放长至表 规定值的 ,此时方位角闭合差不应超过 ,绝对闭合差不应超过图上。 当导线长度短于上述两表规定的 1/3 时,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图上177。 采用 GPS技术布测地下管线控制点,可采用静态、快速静态和动态等方法进行。 静态测量的作业方法和数据处理按现行的 行业标准《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CJJ73 的要求执行。 采用 RTK动态测量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基准站的位置宜选择在高处; 2 准确求取基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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