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范(报批稿)内容摘要:

A1 类 主 支Ι交叉口 平 A1 类 平 B2 类 主 支 Ⅱ交叉口 平 B1 类 平 B2 类 ; 平 A2 类 次 次 交叉口 平 A1 类 次 支Ι交叉口 平 A1 类 平 A2 类 ; 平 B2 类 次 支 Ⅱ交叉口 平 B2 类 平 B1 类 ; 平 A2 类 支Ι 支 Ι交 叉口 平 A2 类 平 B2 类 ; C 类 支Ι 支 Ⅱ交叉口 平 A2 类 平 B2 类 ; C 类 支 Ⅱ 支 Ⅱ交叉口 平 B2 平 B3 类 ; C 类 注:支Ι为交通性支路, 支 Ⅱ为生活性支路。 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范围和年限 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范围 应 符合下列规定 : 1 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范围应包括 构成该平面交叉口各条道路的相交部分及其进口道、出口道,包括进出口道展宽段及其渐变段以及公交车道与停靠站台、行人、自行车过街设施所涉及的空间 ,如 图 所示。 2 新建或改建交通工程设计中的交叉口设计,须对交叉口范围内设 计道路及相交道路 9 的进出口道各组成部分作整体设计,不得只做设计道路的进出口道组成部分的设计而不顾相交道路进出口道的设计。 3 平面交叉口如果需要作交通设施及有关管线的布设设计时, 应 根据该设施及 管线的连续性和衔接的要求, 将其包含在 设计 内容之中。 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根据该阶段所确定的远 期 规划年限的交通需求 对交叉口进行 一次性规划。 2 在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交通工程规划阶段应根据该交叉口相交道路的类型按远 期 10~ 20 年的交通需求一次性规划设计。 3 在 交通工程设计阶段,应 根据该交叉口所处地理位置、拆迁情况以及该交叉口属新建、改建还是治理等条件, 采用 一次性实施设计方案或分步实施设计方案。 设计年限取 5~10 年。 10 图 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范围及各部分的名称 11 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要素 平面交叉口 附近的建筑控制线后退红线的距离,须根据交叉口周围建筑物性质、高度及环境而定,应满足消防、地下管线、交通安全、防灾、绿化和工程施工等方面的要求,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平面交叉口红线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交叉口范围内的红 线,应根据城市规划各阶段所选定的交叉口类型进行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分区规划阶段,应根据规划交叉口相交道路规划类型选定交叉口的类型;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交通工程规划阶段,应根据选定交叉口类型的规划方案划定交叉口的红线范围。 2 交叉口进出口道部位红线规划 应根据进出口道通行能力与路段通行能力相匹配的原则,按下列规定进行拓宽: 1) 新建 交叉口进出口道部位红线宽度与长度,须根据交叉口交通组织 方式的 类别,按表 确定其比路段红线须予展宽的宽度与延伸的长度 ;改建交叉口视拆迁条件确定交叉口 可 展宽的红线宽度与长度。 2) 平 A1 类交通信号控制进口道 展宽 交叉口,进出口道部位红线宽度与长度 应 按表 的规定展宽与延长;平 A2 类交叉口宜预留进出口道红线宽度的余地,近期进、出口道用地宽度即沿用路段红线宽度。 3) 平 B1 类右转交叉口可不展宽, 宜 按表 的要求预留该类交叉口改为信号控制交叉口时所需的展宽宽度与长度;平 B3 类全无管 制 交叉口,道路路段为单向一车道时,进出口道部位应控制预留增加一条车道的展宽宽度与长度的余地。 4) C 类环形交叉口可不考虑展宽。 表 进出口道部位红线需比路段红线展宽的宽度与 长度 (m) 进出口道 道路类型 红线展宽宽度 ① ( m) 红线展宽长度 展宽段长度 ⑤ (m) 渐变段长度 (m) 进口道 主干路 ②ln3 70~ 90 ③30 次干路 ②ln3 50~ 70 25nc 支路 ②ln3 30~ 40 ③20 出口道 ~ ④sl50 60~75 注:① 相交道路路段上有较宽的分隔带时,应扣除分隔带可用于进口道展宽的宽度 ;相交道路路段上无路中分隔带时,尚应增加行人过街路中安全岛的需要宽度;设置公交港湾式停靠站时,尚应增加其需要的宽度。 ② nl—— 路段上的机动车道数。 ③ nc—— 转弯车辆驶入进口道换车道次数。 ④ ls—— 公交停靠站长度。 ⑤ 展宽段长度,同主、次干路相交的进口道取上限值,同支路相交取下限值。 3 交叉口 转角部位红线应规划成切角斜线或圆曲线,并必须满足安全停车视距的交叉口视距三角形界限要求。 视距三角形界限内,不得规划布设任何高出道路平面标高 的物体。 交叉口视距三角形示于图。 12 图 平面交叉口视距三角形 4 安全停车视距 Ss 根据交叉口直行车设计车速确定, 应符合 表 的规定。 表 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要求的安全停车视距 交叉口直行车设计车速 Vd(km/h) 50 45 40 35 30 25 20 安全停车视距 Ss(m) 60 45 40 35 30 25 20 注: 交叉口直行车设计车速 dV ,根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确定。 平面交叉口规划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干道交叉口规划间距,由道路交通专项规划所定的干道网规划密度确定。 2 支路交叉口规划间距,由小区详细规划所定小区内支路网规划确定。 3 干路交叉口的上游为支路交叉口时,其间最小间距可取 150m;干路交叉口的下游为支路交叉口时,其间最小间距可取 100m。 同时最小间距应满足表 规定的满足交通标志设置的要求。 表 交叉口最小规划间距( m) 路线 设计车速( km/h) ≤ 30 40 50 60 70 80 最小规划间距( m) 100 120 140 170 200 235 平面交叉口范围内地块及建筑物机动车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交叉口规划设计,地块 或建筑物的机动车出入口不得设在交叉口范围内,且不应设置在干路上。 地块或建筑物的集散车辆应经支路或地块内部道路与次干路相通。 2 改建、治理交叉口规划地块及建筑物机动车出入口 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主干路上,距平面交叉口停止线应不小于 100m,或设在地块离交叉口的最远端。 2) 次干路上,距平面交叉口停止线应不小于 80 m,或设在地块离交叉口的最远端。 3) 支路上,距离同干路相交的交叉口应不小于 50m,距离同支路相交的交叉口应不小于 30m,或设在地块离交叉口的最远端。 13 4) 干路上地块出入口的进出交通组织应规划成只准右进右出的方案。 设计车辆及换算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动车设计车辆外廓尺寸 应符合 表 的规定。 表 机动车设计车辆外廓尺寸( m) 车辆类型 项目 总长 总宽 总高 小型汽车 5 中型 汽车 12 铰接车 18 注:①总长为车辆前保险杠至后保险杠的距离( m)。 ②总宽为车厢宽度(不包括后视镜)( m)。 ③总高为车厢顶或装载顶至地面的高度( m)。 2 自行车设计车辆外廓参考尺寸应符合 表 的规定。 表 自行车设计车辆外廓参考尺寸( m) 车辆类型 项目 总长 总宽 总高 普通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 注:①总长为前轮前缘至后轮后缘的距离( m)。 ②总宽为车把宽度 ( m)。 ③总高为骑车人骑在车上时,头顶至地面的高度( m)。 3 机动车辆时间换算系数应符合表 的规定。 表 信号控制交叉口机动车 车 型 时间换算系数 车型 小型汽车 中型汽车 绞接汽车 时间换算系数 注:无信号 控制 交叉口车种换算系数与信号控制交叉口相同。 4 自行车时间换算系数应符合表 的规定。 表 自行车时间换算系数 车种 换算系数 自行车 1 电动车 5 机动车辆空间换算系数应符合表 的规定。 表 机动车 车辆空间换算系数 车辆类型 换算系数 小型汽车 1 中型汽车 铰接车 平面 交叉口范围内的净空界限须与其相交道路净空界限一致。 平面交叉口设计车速应符合 下 列规定: 1 平面 交叉口机动车设计速度应按交叉口设计部位而定, 应符合 表 的规定。 14 表 交叉口机动车设计车速 部位 设计车速 主线 所属路线相应等级道路的设计车速 ①dV 进口道直行车道 (验算视距时宜按 Vd 计算) 转弯车道 Vd(验算视距时宜按 Vd 计算) 注: ① Vd—— 根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确定。 2 平面 交叉口的行人过街的设计步速宜取。 3 基于自行车限速的规定,自行车设计速度 应 为 10km/h。 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交通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交叉口应参考规划预测交通量;改建及治理交叉口 须 进行流量调查后再进行预测。 2 无信号控制 平面交叉口 机动车 规划设计交通量 可用交叉口所处道路路线的规划设计交通量;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交通工程规划阶段所用规划设计交通量,应区分直行、左右转交通量。 3 信号控制平面交叉口 机动车规划 设计交通量在控制性详规或交通工程规划阶段应区分直行、左右转交通量;在确定进口道车道数等交叉口几何设计时,应采用高峰小时内信号周期平均到达量;在确定渠化及信号相位方案时,应采用信号配时时段的高峰小时内高峰 15 分钟换算的小时交通到达量或 倍高峰小时到达量。 4 自行车 规划 设计交通量的取值方法可以参照机动车或进行单独预测或调查。 5 行人过街规划设计交通量应采用高峰小时内的信号周期平均到达量。 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通行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信号控制交叉口进口道通行能力 须 按进口道各 条 车道通行能力估算,等于各 条 车道通行能力之和;进口车道的通行能力为该车道 设计 饱和流量及其所属信号相位有效绿信比的乘积。 进口道通行能力为: ei i i ii i igc a p c a p S S C       (式 ) 式中: icap -第 i 条进口车道的通行能力( pcu/h); iS -第 i 条进口车道的 设计 饱 和流量( pcu/h); i -第 i 条进口车道所属信号相位的有效绿信比; eg -该信号相位有效绿灯时间( s); C -信号周期时长( s)。 2 信号控制交叉口饱和流量 随交叉口几何因素、渠化方式及各流向交通冲突等情况而异,应采用实测数据(实测方法见附录 B) , 新建规划设计,无法取得实测数据时,可以采用表 推荐的基本饱和流量值 ;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交通工程规划阶段,须对基本饱和流量作车道宽度、坡度、重车率及左、右转弯车流的转弯半径修正(各类修正系数见附录 A)。 15 表 各类进口车道的基本饱和流量 车道 基本饱和流量 ( pcu/h) 直行车道 155016501700 左转车道 145015501600 右转车道 135014501500 注:不同规模的城市的基本饱和流量可按当地情况,在表列饱和流量范围内取值:小城市 可 取下限值;大城市与特大城市可取 上限值。 3 设计 饱和流量 应尽 量采用实测数据,新建交叉口 规划设计,无法取得实测数据时,可用以下的估算方法。 即 设计 饱和流量等于实测平均基本饱和流量乘以影响因素修正系数。 ()f b iS S f F (式 ) 式中: bS -进口车道基本饱和流量( pcu/h); ()ifF -进口车道修正系数。 4 让行标志交叉口的通行能力按通过交叉口各向车流的优先等级顺序分级估算,各向车流优先等级顺序如图 所示 ,各优 先级车流的通行能力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图 让行标志交叉口各向车流编号及优先级顺序图 1) 第②优先级车流的通行能力为高优先级车流空档被完全利用条件下的通行能力。 当高优先级为单车道单向交通车流时,第②优先级车流的通行能力 宜 采用表 的值 : 车流优先级 车流编号 ① 车流 9 ② 车流 12 ③ 车流 11 ④ 车流 10 16 表 高优先级为单车道单向车流时,第②优先级车流的通行能力 高优先级交通量 ( / )pcuh 让行方式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减速让行标志 730 615 520 440 375 315 270 225 停车让行标志 545 460 390 330 280 235 200 170 2) 当高优先级为单车道双向交通流时,第②优先级车流减速让行的通行能力, 可采用表 中所列数据 : 表 高优先级双向车流量不同组合的条件下第②优先级车流减速让行的通行能力 高优先级车流 1 ( / )pcuh 高优先级车流 2 ( / )pcuh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700 100 120 155 190 230 270 335 600 120 150 190 225 280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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