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xx工程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尘防湿罩,以确保随时能够调出使用。 闲置固定资产需要重新启用或调出时,必须提出 申请报告,经确认后,凭 生产中心 签发的调拨单进行办理。 项目结束后,闲置固定资产由生产中心负责保管,生产中心负责保养维修,并安排专人看管。 第二十五条 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理 生产中心至少每 3 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执行董事,经核定标价出售后,生产中心和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0 并将比价结果呈总经理审批后,办理资产出售手续。 第二十六条 闲置固定资产变价处理 收入应 上缴财务 部门 做帐务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第八章 固定 资产的报废及处理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条件: 使用时间已满效用年限,折旧已提完且丧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 属技术性淘汰机型,性能已达不到使用要求,且无法恢复性能或论证后改造价值不高的固定资产。 淘汰机型以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目录为依据。 因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价值者,或因事故造成报废,必须附有灾情和事故处理报告。 因规划变更或改造、扩建要拆除的建筑物。 第 二 十 八 条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 : 凡是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组织有经验人员参加的技术鉴定小组对 其进行技术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上报 生产中心。 生产中心对所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复查和条件评定,签署意见后 交财务部 审核。 财务部 门 签署 意见 后报 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 审批。 审批后的报废固定资产材料报 财务部 做帐务处理,并存档。 第 二十九 条 报废固定资产的保管: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1 生产装置或成套设备拆除报废时,其中可利用部分不作报废, 由生产中心确定价值, 将价值扣除另 记 帐、卡,继续使用。 固定资产报废后,各 部门 一般不得留用,确因本 部门 经营 所 需继续使用的 ,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 生产中心 进行鉴定, 生产中心总监 签字,报 总经理 审 核、执行董事审批 后,方能使用,并建帐管理。 留用单位不能自行处理。 报废资产中的设备原则上送交 生产中心 ,由 生产中心 建帐保管。 入库报废设备必须保证设施完整、齐全。 对于报废资产中的大型设备可先存放在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必须保证整机和附件的完整性,视实际情况做处理。 第三十条 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理: ,由 生产中心 提出处理意见 ,报请 总经理 审批后,按废旧物资处理。 报废固定资产的 部分 设备等,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用在低精度地方。 通用性 强 的报废固定资产,应积极向外联系处理事宜,以便以高于废旧物资处理。 处理价格报 总经理 审 核、执行董事审批。 第 三 十 一 条 报废固定资产处理的收入 应 上缴财务 部门 做帐务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第九章 总部对项目部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总部生产中心除了按照上述规定负责总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外,还需建立各项目部固定资产台帐,对各项目部固定资产的增置、保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2 调拨等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定期与各项目部对帐,并检查其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 第三十三条 各项目部每月向生产中心书面汇报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 第三十四条 各项目部之间的固定资产调拨由生产中心负责管理,具体程序参照第五章。 第十章 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 自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和安装费用计价。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 固定资产 ,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或投资各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 、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场价,或通过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因改、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价值一经确定入帐,除改建扩建、局部改 造 和特定事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3 经评估结构评估确认,以及国家政策规定需调整帐面价值外,不得自行调整其 帐面价值。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 下列资产计提折旧 1) 房子、建筑物 2) 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 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各类设备,以及经营租出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4)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手续的固定资产 下列资产不计提折旧 1)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 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 和会计准则 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 生产中心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 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 生产中心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则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财务部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果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或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财务政策需要做重大调整,则应当相应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4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 1残值率) 原值 /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 =年折旧率 /12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月 折旧率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次月开始折旧。 当月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不再计提折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再补提折旧。 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分别按 使用部门 计入 部门费用,但公司本部计提的折旧不分部门核算。 第三十八条 新增固定资产的核算 外购的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财务部根据发票、验收入库单、固定资产增加单办理帐务处理手续。 外购的需要安装设备,财务部根据发票、验收入库单、设备材料领用单等票据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发生的人工及其他费用根据相关的票据计 入“在建工程”,完工后根据总工室的验收单进行完工处理,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自建的固定资产根据建设部门的开工通知单建立在建工程帐户,根据在建工程领料单及其他费用单据,记录自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帐户。 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调拨转移时财务部要及时根据生产中心的“固定资产调拨单”把固定资产从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以便正确计算折旧。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核算的帐户设置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5 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必须按单项资产分部门建帐。 在建工程也必须按单项固定资产分部门建帐,如果同时开工的几项固定资 产无法区分支出,共同费用可以按一项工程建帐,。广西xx工程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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