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工作指南内容摘要:

与 终止 培训 出现以下情况时,培训基地 可通过 心血管介入培训管理系统 向卫生部医政司项目管理办公室申请对学员 进行 取消录取或终止 培训。 培训学员不符合录取条件, 虚报个人报名信息, 不 具备顺利完成半年期或一年期培训的能力; 7 自动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者; 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其他导致无法继续完成培训的客观情况。 8 三 、 培训基地 学员管理 (一)学员报到 培训基地 应安排学员报到事宜,协助学员办理报到相关手续。 ( 二 ) 建立学员培训 档案 培训学员在 培训基地报到后,培训基地应为每 位学员建立 培训 档案 ,培训 档案 应至少包括 以下内容: 培训学员个人基本信息 培训学员报到时,培训基地应核实学员报名信息,并适时更新培训学员联系方式,方便随访调查毕业学员工作情况。 《 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大纲及手册 》 培训基地应督促学员 及导师 按学习进度填写手册内容。 在 培训结束 后 , 由培训基地统一收回 存档。 阶段性测评试卷 培训基地应按要求在培训期间对学员进行各阶段 性 考核,并将考核 结果 通 过 心血管介入培训管理系统 上报医政司 ,同时 将 试卷存档。 学员考勤情况记录 培训基地应监督 学员在 培训期间 的在岗 情况,对于无故缺勤或 请假 时间超过规定要求者,培训基地有权向 卫生部医政司项目管理办公室 申请取消该学员培训资格。 培训过程记录 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所参与的理论培训课程应记录存档。 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所参与的介入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进行网络病例上报时将学员姓名填写在第一助手或第二助手栏。 结业评定表 培训学员 培训期满,并 完成 相关 培训内容后,培训基地应组织对各培训学员进行结业评定,并将结业评定 表存档。 培训基地还须同时将学员结业评定 结果通过 心血管介入培训管理系统 上报 卫生部医政司项目管理办公室 ,评定为“符合”的学员方有资格参加卫生部组织的统一考核。 结业评定表 样式可参考表 11。 9 表 11 结业评定表 ( 三 )培训 过程 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患者全过程管理 培训学员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对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患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术前评价、诊断性检查结果解释、与其他学科共同会诊、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操作、介入诊疗操作过程记录、围手术期处理、重症监护治疗和手术后随访等。 理论 知识 培训 培训基地除应敦促学员自学卫生部统一教材及完成学员手册内容外,还应 参照卫生部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组统一制定的结业评定表 培训基地: 培训专业 : 培训时间: 培训总结 (不少于 500 字) 学员签字: 时间: 导师评语 导师签字: 时间: 结业评定 经综合 评定 ,该学员 通过培训 : ◇ 符合 ◇ 不 符合 参加全国统一考核条件。 基地负责人签字: 时间: 10 培训安排(见《 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大纲及手册》),通过组织常规授课、专业培训会、病例讨论会等多种方式,调动多方资源辅助学员掌握相关理论知识。 实践操作 培训 培训基地应结合理论知识培训与实践操作培训,并参照卫生部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专家工作组统一制定的培训安排(见《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大纲及手册》), 根据培训基地实际情况, 合理规划学员每月 参与时间操作 内容。 学员在培训期间,应完成以下 实践操作 培训要求 : 参与完成不少于 25 例诊断性心导管检查、心血管造影病例和不少于 15 例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病例;冠心病 介入培训学员须参与完成不少于 50例冠状动脉造影病例和不少于 25 例冠心病介入治疗病例;导管消融培训学员须参与完成不少于 20 例导管消融治疗病例;起搏器培训学员须参与完成不少于 10例起搏器治疗病例;先天性心脏病培训学员须参与完成不少于 15 例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病例。 11 四、培训基地学员考核 (一)培训基地内考核 培训基地应按学员培训进度,安排阶段性测评,并 通过 心血管介入培训管理系统 上报测评情况。 初期能力测评 培训学员在培训基地培训的第一个月,培训基地应 严格按照规定的测评内容对各学员进行初期 能力测评 (附件 2) ,并将测评结果通过心血管介入培训管理系统 上报 医政司。 初期能力测评仅作为培训学员的摸底测评。 培训基地可参照培训学员初期能力测评情况安排 合适 的培训, 对 确实不符合参加培训条件的学员,培训基地可给予劝退。 阶段性 培训测评 培训基地 可 按 本基地实际情况 ,对培训学员 按培训计划 进行 阶段性 培训 测评, 并将测评 内容及学员成绩 通过 心血管介入培训管理系统上报 医政司。 期末 能力 测评 培训学员在培训基地培训的最后一个月,培训基地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测评内容 对各学员进行期末能力 测评 (附件 3) ,并将测评结果通过 心血管介入培训管理系统 上报 医政司。 期末能力测评仅作为培训基地对学员进行结业评定参考的因素之一,最终学员是否符合参加全国统一考核条件,应从各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二)全国统一考核 全国统一考核由卫生部 医政司 负责 全面 组织,凡 参加 考核的学员须严格遵守《全国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考核考场纪律》,考核合格后 将由卫生部颁发《培训合格证》。 考核内容包括:实践能力评估考核、基础理论知识考核。 12 五 、 心血管介入培训管理系统 操作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培训基地学员管理,加强培训基地与卫生部医政司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实时交流,特制作此系统。 自 2020年 8 月起, 卫生部 心血管疾病介入 诊疗培训基地须登陆心血管介入培训管理系统( ,使用统一配发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相关的操作与信息上报。 培训基地在本系统中的任何操作将实时 发送到卫生部医政司项目管理办公室。 现将本系统操作说明如下: (一) 录取学员 每期培训招生 报名结束后,卫生部医政司项目管理办公室将把分配到本基地的学员信息派送到 “报名学员信息”栏下。 培训基地可查看分配到本基地的 学员信息,以及对学员进行 “ 录取 ” 或 “ 申请拒绝录取 ” 等操作。 录取: 培训基地 应在规定时间内 与 学员 确认录取 , 并 进行 “ 录取 ”的 操作。 申请拒绝录取:当出现特殊情况导致已分配到培训基地的学员无法被录取 时 ,培训基地可 进行“ 申请拒绝录取 ”的操作。 撤销拒绝录取申请:在原分配学员信息被撤除或替代之前,培训基地可 进行“ 撤销拒绝录取申请 ”的操作 ,重新录取该学员。 注:学员分配将按志愿分批进行, 若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录取 ”的操作,将可能导致无法 进行本志愿学员录取。 若 进行“申请拒绝录取”的操作 , 可在进入下一志愿录取前,对本志愿未 得到分配的其他学员进行录取。 13 (二) 分配导师 本界面下 显示 已 被 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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