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建筑地产集团外派董事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 4) 配合 区域集团 相关部门对 成员企业 的各项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工作报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行权履职报告和研究报告,行权履职报告主要是就其工作完成情况而向 区域集团 递交的报告,研究报告主要是就所在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后向 区域集团 递交的报告。 外派董事 的专项研究报告分为对股东(大)会议案材料的建议意见报告、外派董事管理制度 5 在股东(大)会上的行权报告、其他重要事项报告。 第二十二条 外派董事 对股东(大)会议案材料的建议意见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 1) 对会议议案的简要分析,包括与以前年度或同行业指标的比较分析。 (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 3) 建议意见。 第二十三条 在股东(大)会上的行权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 1) 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 2) 会议议案的内容。 ( 3) 会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 4) 区域 集团 股权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 其他重要事项报告 包括 : ( 1) 企业需要进行重大人事变动,包括总经理班子、财务负责人的变动; ( 2) 企业采用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需要重新修订; ( 3) 企业资金调度及筹融资计划、费用开支计划、年度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或重大调整; ( 4) 企业或其投资企业需要进行资产重组意向; ( 5) 企业或其投资企业需要进行合并、分立、转让、关闭、破产和变更; ( 6) 企业或其投资企业需要发行债券; ( 7) 企业或其投资企业需要对外提供贷款担保或资产抵押; ( 8) 企业对 外投资新办企业或参股其他企业; ( 9) 企业年度预算外的投资项目。 第二十五条 其他重要事项报告的内容包括: ( 1) 重要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 2) 对重要事项的分析和评价。 ( 3) 处理意见或建议等。 第五章 考核与薪酬 第二十六条 区域集团规划发展部门 对 外派董事 实施定期 考核 ,绩效考核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外派董事管理制度 6 ( 1) 区域集团规划发展部门 收集 成员企业 业绩信息; ( 2) 区域集团规划发展部门 统计、分析 成员企业 业绩信息,计算考核结果; ( 3) 区域集团总经办 公会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第二十七条 区域集团 外派董事 绩效考核周期为年度。 兼职董事 的考核可以将其 兼任的其他职务 的考核内容结合起来 进行。 第二十八条 年度考核是对 区域集团 外派董事 在上财年内的业绩进行考核,考核时间是财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完成,即 1 月 1 日- 1 月 31 日完成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 区域集团 外派董事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考核指标和绩效考核指标。 ( 1) 德能考核包括诚信品德和工作能力两方面内容; ( 2) 绩效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两方面内容。 第三十条 区域集团 外派董事 的诚信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考核办法参见《 区域集团 外派董事 考核标准》、《 区域集团 外派董事 工作业绩指标量化方法》。 第三十一条 被考核者德能考核得 分等于各项德能考核指标得分乘以指标权重的加权累加值,其计算公式为“德能考核得分=∑(德能指标考核结果得分指标权重)”。 第三十二条 被考核者绩效考核得分等于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得分乘以指标权重的加权累加值,其计算公式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指标考核结果得分指标权重)”。 第三十三条 根据绩效考核得分和德能考核得分计算出被考核者综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得分 70%+德能考核得分30%”; 第三十四条 根据综合考核得分,将 区域集团 外派董事 的考核结果划分为胜任和不胜任两个等级,等级的评价标准如下: ( 1) 胜任级: 75<年度考核得分≤ 100; ( 2) 不胜任级: 0<年度考核得分≤ 75。 外派董事管理制度 7 第三十五条 区域集团 外派董事 年度 考核 达到胜任级, 区域集团 可继续外派其担任该 成员企业 的 外派董事 ,并全额发放当期奖金。 第三十六条 区域集团 外派董事 年度考核未达到胜任级, 区域集团 应免去其在该 成员企业 的 外派董事 任职资格,并扣发当期奖金。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十七条 区域集团 实施 外派董事 薪酬与奖金制度,薪酬与奖金由 区域集团发放,在 区域集团 管理费用列支。 第三十八条 外派董事 月度薪酬为 _________元,年度奖金标准为 _________元, 外派董事 补贴在任期满整年时以现金形 式发放。 第三十九条 任期不满整年的 外派董事 如果是正常离任,补贴标准按任期月度进行折算;如果是非正常离任,取消当期的补贴。 第六章 解聘、辞职与离任 第四十条 外派董事 实行任期制,具体任期由其所任职的 成员企业 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四十一条 外派董事 如果不能胜任工作, 区域集团 应该及时予以解聘。 第四十二条 外派董事 辞职应向 区域集团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 区域集团 决策层同意后才能申请辞职。 在获准辞职申请后, 外派董事 需向所任职公司的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才能辞职离任。 第四十三条 外派董事 的非正常离任是指被解聘或者任期内主动辞职而离任,其他情况均为正常离任。 第四十四条 外派董事 离任时,由 区域集团 审计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第四十五条 外派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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