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内容摘要:

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二是自发的集体土地流转市场。 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市场发展到今天,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已经步入了统一、规范、有序的轨道。 而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则很不完善,极不规范,基地还处于自发、隐形、无序的状态。 另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值无法实有化,缺乏完善的评估体系,基准价格无法确定,成为集体建设用地在镇内或镇外流转的障碍。 二、推进农村产权 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依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主线, “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发展是目的 ”,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市场化进程,充分发挥全市的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搭建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即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有形市场,发挥城市的支持、辐射带动作用。 (二)建立土地规模经营政策扶持机制。 一是鼓励引导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 坚持以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按照依法自愿有 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建立规模经营激励机制。 按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大小和投资强度等,实行资金补助支持。 对集中成片连续三年种粮在一定规模以上(如 500亩以上)的,政府按经营面积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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