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地、皖西南 边陲,地理坐标东经 115176。 50′ — 116176。 33′,北纬 30176。 39′ — 31176。 11′,地跨长江、淮河两大流域,与湖北省接壤。 岳西是安徽省唯一一个集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纯山区、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区“五区”于一体的县份。 1936 年,划并潜山、霍山、太湖、舒城四个县的边界结合部设置建县。 距省会合肥 197 公里,距安庆 117 公里。 岳西县总面积 2398 平方公里,辖 24 个乡镇、 182 个行政村、 6 个社居委,总人口 万。 贫困现状与发展机遇 由于地理、自然和历史等因素,岳西一直是安徽省以及大别山区 29 个国家扶贫 开发工作重点县中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县份之一。 1985年被列为首批国家重点贫困县, 201X年被正式批准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01X 年底,国务院《大别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纲要 (201X— 2020)》将安徽、湖北、河南 3 省所辖的 36个县确定为“大别山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扶贫重点县”,我县是其中之一,这为大别山片区区域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二、工作目标 总体工作目标 根据本县贫困村、贫困户规模与分布,结合地区社会经济状况、能源资源和电源结构、交通运输条件等基本条件,根据省能源局和 省扶贫办的部署和要求,利用 6 年时间,到 2020 年,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相结合,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 一是每年建设 4M贫困户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在贫困村当中筛选符合光伏发电建设条件的贫困户 1000 多户( 201X年建设 201X 户),每户建设 3K 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二是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鼓励一般户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三是在 188 个行政村(社区)建设 60K 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 201X年 65 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 12个省首批美好乡村重点示范村和 22个省级美好乡村建设村可 以申请建设村集体光伏电站,帮助村(社区)20 至 25年内实现集体经济年均收入 6 万元左右。 四是利用全县的企事业单位屋顶(含 经济开发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五是利用我县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23 个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站,充分发挥光伏发电投资企业和社会各界在本地区光伏扶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以全面实现精准式扶贫的目标。 201X年度工作目标 一是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 201X 年度在菖蒲镇毛畈村、岩河村、毛尖山乡红旗村、石关乡东冲村、响肠镇新浒村、来榜镇枫树村、姚河乡沈桥村、头 陀镇梓树村等 8 个试点村的基础上选择 201X 户贫困户,每户建设 3k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二是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一般户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 三是 201X年计划在全县 188 个行政村、居委会, 65 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 12 个省首批美好乡村重点示范村和 22 个省级美好乡村建设村可以申请建设村集体光伏电站,每村(居委会)拟建设 60k 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每村(居委会)投入约 48 万元,在 20 至 25年内每年实现发电收入 6 万元左右,除去利息实际可年增加纯收入 23 万元。 四是企事业单位屋顶(含经济开发区) 分布式光伏电站。 五是积极有序推进 20~ 100M 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工作。 三、工作原则 在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程过程中要坚持六个原则,即: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政策扶持、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 坚持先贫困户,后一般户,再企事业单位的原则; 坚持群众自愿、符合条件,宣传到位、程序到位,不强迫、可调节的原则; 坚持严格执行政策,合理分配收益,确保贫困户利益的原则; 坚持公开招投标,确保公平公正和质量安全长效的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严加监管的原则。 四、组织实施方式 成立岳西县光伏扶贫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均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光伏扶贫工程作为乡镇和县直单位扶贫开发工作考评和县直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明确县直有关部门、中标企业及乡镇职责: 县发改委负责做好协调项目备案、地面光伏电站指标和相关政策资金争取以及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到户(含贫困户和一般户)分布式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以及相关政策资金争取工作; 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负责村集体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县经信委负责企事业(含开发区)厂房屋 顶分布式和地面集中式电站建设项目; 县财政局、金融办负责项目资金筹措、整合等融资服务工作; 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负责项目招投标组织实施工作及技术第三方(有关专家)确定工作; 县民政局、县残联配合做好贫困户实施对象审核工作; 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为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提供项目用地报批、环保等相关服务工作; 县供电公司、小水电公司负责接入及并网工作,提供并安装智能电表,并按季度抄表结算、发放补贴资金等工作; 中标企业负责发电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日常维护知识培训、设备维修更换以及项目备案、建设等工作; 乡镇 负责配合做好村集体分布式电站和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以及分布式光伏扶贫贫困户的筛选、资金筹措与收取、帮扶对象确定、帮扶措施落实、施工协调等工作。 五、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一是试点方案编制阶段( 201X 年 12月底前): 由发改委牵头,扶贫办参与,组织完成 201X 年光伏扶贫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于 12 月 5 日前将初稿上报到省能源局、扶贫办,12 月 15日前上报正式稿。 二是宣传发动阶段( 201X 年 3 月底前): 成立岳西县光伏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 乡镇、村分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各相关牵头负责部门组织做好政策宣传和调查摸底等工作。 三是资金筹集与设备采购( 201X 年 5 月底前): 由县招投标采购管理局发布招投标公告, 201X 年 5 月底前完成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采购,确定中标企业,签订安装、供货合同。 同时县财政局、金融办等相关责任部门及各乡镇、村根据要求做到资金筹措到位。 四是安装调试及并网( 201X 年 11 月底前): 户用分布式发电系统、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要选择条件较好的地区先行试点示范,发挥带动示范效益,确保全面完 成年度建设任务。 201X 年 11 月 30 日前,中标企业完成光伏发电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负责对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村集体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行、管护知识培训。 县供电公司、小水电公司与贫困户(一般户)签订并网发电合同,负责双向智能电表安装,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入电网,实现安装、调试、并网发电同步;建立设备后期维护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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