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兑仓三方合作协议内容摘要:

5 第五条 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支付 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甲方应将足额票款存入甲方在丙方开立的保证金帐户中,作为甲方到期兑付银行承兑汇票的资金。 保证金帐户内资金只进不出,直到银行承兑汇票足额兑付为止。 第六条 违约处理 (一)当任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而甲方未能足额备付款项,且该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项下,累计金额少于银行承兑汇票总金额时,丙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相应的连带担保 责任,乙方赔偿 丙 方的损失并不限于票面金额与保证金的差额,还包括罚息等其他损失, 同时乙方有权追诉甲方对其他损失承担责任。 丙方应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后 1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书面《违约通知书》(见附件 5),乙方应在收到丙方《违约通知书》后 3个工作日内,按照丙方《违约通知书》的要求将相应款项支付至甲方在丙方的保证金帐户或丙方指定的其他帐户。 否则,丙方有权直接扣收甲方及乙方在丙方所有营业机构任何帐户中的款项。 (二)乙方保证对丙方提出的上述付款要求不以任何理由拒付,并放弃一切抗辩的权利。 乙方授权,乙方未按丙方 6 《违约通 知书》的要求将相应款项支付至甲方在丙方的保证金账户或丙方指定的其他账户的,丙方有权扣划乙方在交通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于清偿全部债务的,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低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复利及罚息。 (三)如果乙方未能按照丙方《违约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根据应支付款项数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6 个月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上加收 50%。 (四)乙方同意丙方在要求乙方承担担保责任之前不必先向甲方索偿或先对甲方采取任何法律行动或先对甲方提出破产申请。 (五)丙方将《违约通知书》送达至乙方或传真至乙方指定的传真机,即视同送达。 (六)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发货或要求支付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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