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中小学校规范化支部党员活动室布置方案【精品文档-doc】内容摘要:

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党员政治生日谈 话制度 一、谈话主体。 谈话主体包括谈话人和谈话对象两个方面。 谈话人一般为党员所在支部负责人。 谈话对象则为支部所属党员,重点要突出近几年新发展的党员、不合格党员、受上级表彰或处分的党员、新提拔担任干部的党员。 二、谈话时间。 一般应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一周内进行。 三、谈话程序。 (1)党支部在党员政治生日前一周通知谈话对象,确定谈话时间和地点,做好谈话准备工作; (2)党员以书面的形式向支部提交一年来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3)由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向谈话对象祝贺“政治生日”,谈话对象重温入 党誓词;(4)正式谈话。 四、谈话内容。 (1)肯定党员在本职工作、思想品质、道德修养、生活作风、廉洁自律、团结务实、工作事业心、社会责任感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明其今后努力的方向; (2)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谈话方式。 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政治生日相同或相近的党员,也可组织集中谈话。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市直机关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 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选派比较成熟的入 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 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7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 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 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员学习制度 一、全体党员必须自觉、认真地参加政治学习。 学习时要理论联系实际,达到提高思想觉悟的目的,推动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业务知识等。 三、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每周集中学习时 间不少于 2 小时。 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对因事因病未能参加学习者,要挤时间补课。 对迟到、早退、旷学的除要补课外,还要提出严肃批评。 四、学习时要专心致志,刻苦钻研,记好学习笔记。 讨论时要积极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相互尊重,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五、及时备齐阶段学习资料,建立党员学习专用笔记本。 学习记录要有时间、内容、体会,发言要有提纲。 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六、加强学习引导。 建立党支部书记全面抓,宣传委员具体抓,支委其他成员配合抓的领导机制,及时做好阶段布置、督查、小结,使学习落到实处。 七、发扬理论联系实际 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有的放矢,学以致用,努力在提高自身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八、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讨论”、“集中辅导与自学”、“典型引路与心得交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中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促进本职工作。 年末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并纳入德能勤绩综合考核。 九、坚持督促检查。 党支部每半年自查一次,局党组每年抽查一次。 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参学率、学习时间和内容、领导带头学习的情况、学习效果等。 十、集体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大力提倡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 党费收缴制度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 为切实搞好本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8 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 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 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 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纪检小组,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一、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服务,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为党委(组)的中心工作服务。 二、严格执行每月 25 日的“电教日”制度。 每年组织党员集中收看电教片不少于 12 次,每名党员平均每月收看电教片 2 部 以上。 三、党员凭“党员电化教育收视证”参加收看电教节目,并自觉在党员电化教育收视登记薄上签字。 收看后,要将所看电教片记录在收视证上,并交支部负责人审核签字。 对重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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