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校办企业现状分析及科技投资管理公司组建方案框架内容摘要:

作为事业法人直接创办企业,显然面临着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风险和为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风险。 这势必会影响高校教育、科研建设的稳定发展。 高校科技成果从孵化到产业化面临资金、 管理等方面的难题 当前我国的企业研发水平还比较落后,企业研发资金投入还较为有限,在企业中尚未形成技术创新中心,致使高校责无旁贷地担负起作为技术创新中心的历史使命。 高校的优势在于人才、科研的技术,但高校在资金、管理、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劣势,影响高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校办科技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2020 年 7 月,全国高校校办科技型企业会议在北京召开,在资本市场引起了很大的震动,也引起了各大媒体的密切关注。 诸多媒体纷纷对高校校办产业进行报道、评论。 从各媒体的舆论报道来看,社会各界对校办企业改制的呼声越 来越高,普遍要求规范校企关系,实现校企分开,使学校和企业之间做到产权明晰,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产权关系,在校办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自 2020 年 10 月以来,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对全国高校科技产业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先后作了五次重要批示,涉及三个方面的重要问题。 一是高科技企业必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营和管理,高校应避免为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和风险;二是要建立高校资产从企业撤出以及撤出后继续投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三是要确保在高校科技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2020 年 7 月 27 日,国家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在全国高校 科技产业工作座谈会闭幕式上的讲话中讲道,“高校撤出不是不办”,“不撤出一点用于教学、科研的话,学校就没有积极性了。 ”“撤出机制的建立是必要的,高校还是要办科技企业,不但要办,而且要办好,继续为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做出贡献。 ” 日前,国务院关于高校企业改制方案已下发到清华和北大两所试点高校。 按照教育部要求,清华、北大将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据悉,改制方案授予高校一定的资产处置权,明确应组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来代表学校统一持有学校公司的股权,按授权进行经营,并承 担对企业经营性资产保值的责任,对经营性资产的占有、使用有一定的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利,行使投资人职能;同时方案还允许企业拿出净资产的一定比例作为对管理和科技人才的奖励。 总之,政策、舆论导向以及近期出台的清华、北大校企改制方案,都指出了高校产业的发展方向,高校产业不是不办了,而是要更规范的办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明晰产权关系 首先要建立起以产权为纽带的校企关系,使学校不再以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来管理企业,而是以股东的身份来对企业行使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同时高校对企业也变 为有偿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企业也可以不再受学校人事、行政方面的干预,而完全以企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手段来参与市场竞争。 以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式规范运作 校办企业的市场化发展趋势必然要求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以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界定三会以及经理层的责任和权利,制定三会以及经理的议事规则、程序和行为准则。 根据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形成由三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各司其职,有效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并建立健全各种 规章制度,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以规范校办企业的管理体制,提高校办企业的运营效率。 实现高校科技成果孵化器的功能 高校企业有别于社会企业,社会企业的目的在于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而高校企业既要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同时还要注重将高校的科研成果进行孵化。 借鉴国外大学的办学和科研成果转化的经验,高校在承担起高质量的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责任的同时,也要积极利用校办企业的孵化器功能支持和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科技孵化器源源不断地将技术人员的科研成果转让、孵化,不仅大大鼓励了科研、技术人员积极参与高新技 术的研究与开发;而且也解决了技术人员科研成果束之高阁、不能产业化的后顾之忧;同时技术人员获得的科研成果转让资金也将进一步调动他们的科研积极性。 联合社会资源实现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 科技成果在最初的孵化成功之后,离最终的产业化尚有相当的距离,高校在资金、产业管理等方面不具备优势,因此需建立市场化主体,并在此平台上引进社会资源,借助外部投资者的资金优势、产业管理经验、资本运营能力,使科技成果进一步产业化,以充分实现科技成果的价值。 建立高校资产有效的退出机制 校办企业的规范办好,还表现在要建立一种合 理的资产退出机制和再投入机制。 高校企业不同于社会企业,高校的最终目的不是办企业,而是培养高素质人才、发展科学研究和进行技术创新。 只有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才能使高校回笼足够的资金继续进行科技孵化,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也只有这样,才能使高校有足够的资金来发展教育、科研,学校才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云南大学校办企业现状 基本情况 云南大学校办企业的发展历史较短,但发展迅速,尤其是近年来,云南大学和广大在校科技人员积极响应国家“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号召,进一步落实学校“立足边疆、服务云南、办出特色”的 办学思想,以科技成果和声誉为无形资产出资,形成了多家控股、参股的颇具规模的高科技公司。 截至目前,云南大学已形成下属校办企业有 29 家。 企业情况统计如下表: 云南大学校企对学校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继云大科技成功上市后,近两年来云南大学校办高科技公司不断涌现,对云南大学学科建设、培养人才、经济建设、品牌与声誉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促进了重点学科、新兴学科的建设 高校的高科技成果本身就是源于学校的优势学科,重点学科。 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产业化的过程,实际上是科技人员“带土移植”深度开发研究 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云大下属的各企业依靠企业再开发基金的投入和设备条件的改善,不仅带动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同时也大大改善了云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研究条件。 例如,由于云大- 120 开发成功,国家科技部批准在云大科技成立了国家“芸苔素内脂类产品技术研究推广中心”。 公司每年从销售收入中提取 5%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建立“科研开发基金和科研奖励基金”。 依托于云大化学系和其他高校的教师、研究生开展工作,大大促进了云大化学系有机合成学科的建设。 公司上市后,又决定向云南省工业微生物发酵工程重点实验室投入基金,共同申请获准国 家计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从事微生物农药产业化的研究。 云大科技还决定建设微生物农药的中试生产线,这就使云南大学在微生物领域内形成了从基础研究 — 应用开发研究 — 产业化研究的完整体系,大大增强了该学科的建设。 最近,云南省人民政府已正式批准,同意在云大科技建设“天然药物中心”。 云南大学和云大科技以此为契机,由企业投资共建了云南大学药学院,共同申报和建设“企业博士后流动站”,进一步构建“云大生物科技产业园”,真正成为云南省以天然药物为重点的现代医药产业的一个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基地。 毫无疑问,它对云南大学 的学科建设将做出重大贡献。 为学校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创造了条件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 人才是高科技企业最可贵的财富,也是学校建设发展的根本。 校办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引进、培养的科研技术、管理人才,不仅为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且为学校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创造了条件。 例如,云大科技依靠公司的经济实力,采取了一系列培养人,激励人的有效措施,为公司、同时也是为学校吸收了一批国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 他们不仅仅是公司的科学顾问,研究人员,而且同时是云南大学的教授。 他们将成为学校学科建设的带头人 ,成为学位点建设和申报的中坚力量。 另一方面,云大高科技企业还为学校、为国家锻炼培养了一批既懂专业知识,又懂管理的人才,既创新又创业的人才。 经过从事科技成果产业化实践锻炼的教师,与没有这种实践的教师相比,在思想观念、开拓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差距。 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 云大各校企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为学校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 例如,云大科工贸总公司原来兼管的十余个校办企业及项目,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各种呆帐、坏帐和亏损。 到 1999 年 6 月,依靠从云大科技所获得的收益,为学校弥补了 总计 万元的损失。 截至 2020 年 9 月,云大科工贸总公司通过工资返还等形式和直接上缴给学校的资金已达 7,565, 万元。 提高了学校的显示度和对社会的贡献率 云大校企的发展壮大,不仅为学校提供了经济支持,而且对地方经济和社会也做出了较大贡献,这些都显著提高了云南大学在海内外高校的声誉。 特别是云大科技以“科技兴农、实业报国”为己任,探索了一条以技术创新求企业发展的成功之路,并发展成为高校中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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