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内容摘要:

支,专户管理。 各项收费、各项专款、创收和争取的资 金等,必须缴入财政所专户管理,不许私设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 对各部门的收取的款项,因不交专户,资金体外循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三、财政支出监管 乡政府各项收入、支出必须使用正规合法票据,由乡长“一支笔”签批。 集中签批票据时间定为每周一,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各工作人员报销时,票据手续必须完备,由经办人,主管领导签字后,再由乡长签批,经财政所长审核后方可支出。 各工作人员,经请示领导发生支出后,在一周之内必须。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