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议事制度内容摘要: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七项责任内容,结合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达到的主要目标、采取措施、完成具体时限等,确定目标责任人。 四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至少每年年 中 进行检查一次,年底考核一次,并定期向上级写出总结报告。 五、 根据检查考核的结果,对党风廉 政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和奖惩制度,对于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完成情况不好的,要追究责任,并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8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干部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9 二、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决议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 况;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的情况和其他重要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 ―― 批评与自我批评 ―― 团结”的方针。 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四、 镇 党委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七月底 前召开,下半年民主生活会应在次年一月底以前召开。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需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五、会议时间和议题要提前通知到应到会人员,并 要求 做好准备。 同时应提前五天报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以便上级组织派员参加,了解情况,进行指导。 10 六、民主生活会前应根据本 镇 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加强学习。 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 、 沟通情况 、 交换意见,并广泛征求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 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七 、 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或主持人 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因故缺席的 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记入会议记录。 并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八、 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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