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区温泉工程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在计算百分比与得分时,均保留二 位小数) 评标内容包括投标报价、工期、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业绩及信誉,总分值为 100 分,具体计分内容及标准如下: 商务标(明标)记分(满分 72 分) 投标报价( 45 分) 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 本工程由招标人设定最高、低投标限价(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 85%作为本工程的最低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将于开标前三日公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低投标限价(控制价)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投标人如果是 35 家时,投 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如果超出 5 家时,投标报价须去掉最高、低报价后,取投标人剩余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2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1 分,最高扣 45 分。 工期(满分 2 分) 投标文件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 社会信誉、业绩(业绩时间为自开标之日起往前推一年内所取得的工程业绩。 ) (满分 16 分) 社会信誉、业绩,评标必须同时提供荣誉证书、表彰文件、施工合同原件。 否则 视为无效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原始文件的不加分。 投标企业取得了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加 4 分。 投标企业取得了 GB∕T2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加 4 分。 投标单位所承建勘察项目荣获省部级奖 ,每有一项加 分,没有的不扣分。 此项最高加 1 分。 投标所承建勘察项目荣获市级奖 ,每有一项加 分,没有的不扣分。 此项最高加 1 分。 投标企业从事过相关施工项目(具有施工合同原件)每有一项加 1分,最高加 4 分。 投标企业此项目拟任项目经理从事类似项目(具有施工合同原件),每有一项加 1 分,最高加 2 分。 机构组成人员(满分 9 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文件项目机构组成人员中配备的 安全员 、施工员属企业自有人员持岗位证,技术负责人属企业自有人员持职称证的,(以上人员以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为依据)每一个人员加 3 分。 (未提供证书原件不得分,复印件不清晰、不齐全不得分) 技术标(暗标)记分(满分 28 分) 基础分: 10 分 投标文 件中有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基础分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判断投标人是否根据工程特点和设计文件有针对性地编制符合施工需要的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分析比较,各自独立打分,且必须说明打分理由,以下项目缺项的,以 0 分计。 目标任务; — 分 工作部署及工作量; — 分 质量管理措施制度; — 分 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 — 分 水文地质概况; — 分 确保工程质量的工作内容、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措施; — 分 现场平面图及进度计划及 预期成果; — 分 资料收集与评述; — 分 主要机械和劳动力配置; — 分 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等。 — 分 (七)合同的授予 3中标 在统计评委打分时,分值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得分,总得分最高、次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同一标段在得分最高的投标文件中 ,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总分相同的 ,则由招标人从中选定一家作为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 15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 5 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 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单位。 未中标单位退回有关资料,招标单位按本须知 款的规定如数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内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 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履约担保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履约保证金。 第二章 合同及技术 合同条款 甲 方: 乙 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温泉勘测合同,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将温泉钻井工程承包给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法 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乌达区温泉井 工程地点:乌达区 工程内容: (一)地质复测 (二)物探测井 (三)钻井工程 ( 1)井深及套管系列标准 回次 开孔及钻进 下管及成井 井径 (mm) 深度 (m) 管径 (mm) 深度 (m) 一开 0~ 1200 339 0~ 1200 二开 311 1200~ 1600 339 1200~ 1600 三开 1600~ 2020 1600~ 2020 ( 2)测井 3 次 ( 3)洗井、抽水试验,成井 ( 4)水质检测报告 (地质矿产部综合岩矿测试中心检测) 4 份 (四)岩矿测试 (五)其它 ( 1)编写综合成井报告; ( 2) 作好岩芯取样及地质编录(注明岩性、层厚、孔隙度、粒度、胶结物)。 ( 3)成井结构由有关专家现场论证确定,出具报告。 ( 4)设计论证编写。 报告编写、出版。 (六)工地建筑 (七)泵及配电设备采购安装。 第二条 承包形式及范围 承包形式:总承包 承包范围: 打井设备搬迁、钻前准备、钻孔、地质录井、下套管、固井、成井、设备采购及安 装、试水、水质检验、验收交井、提交地质报告、作好岩芯取样及地质编录(注明岩性、层厚、孔隙度、粒度、胶结物)。 第三条 工程期限 工 期:自甲方完成第十条约定的施工条件之日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90 天(日历天)竣工。 2、钻井过程中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误工期除外。 第四条 成果权 钻探取得的成果权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价: 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付款方式: 自签订本合同开钻后井深达到 500 米甲 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10%, 钻井深度达到 2020 米时支付工程款 25%,钻井深度达到 2020 米,乙方出具检测报告,达到合同第 7 条关于地热资源验收相关条款要求,支付工程款 50%, 工程完工经专家联合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 10%, 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工程款的 5%,质保期为一年,乙方对温泉井终身维修,甲方在乙方交付综合成井报告之日起,一年后温泉井无质量问题,一次支付质保金给乙方。 钻井取得的成果符合《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116158《地热资源评价方法》及相关规范要求,井口出水水温达到 45℃以上 (有效区间 下限 5℃、上限不限 )水量 300 吨 /日以上,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乙方工程款。 第六条 钻井深度及目的层变更 井深:设计井深约 2020 米。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根据地质情况及工程技术指标变更钻井深度。 如未钻探到目的层即已达到第七条工程技术指标,或地质情况与原勘测情况存在差异且继续钻探无价值时,根据地质情况征得甲方同意停止钻井工程。 第七条 工程验收及交井报告 工程施工结束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依据以下标准进行验收。 井口出水水温 45℃以上,水量 300 吨 /日以上。 水质化验矿物质含量符合国家温泉标准。 按照《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116158《地热资源评价方法》及相关规范验收。 请自治区水文地质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 依据上述标准及程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该井的钻井记录、测井记录、水质检测鉴定报告、成井报告交付给甲方,视为乙方交井。 水质检测化验报告,由地质矿产综合岩矿检测中心出具。 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乙方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由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温泉成果,乙方负责 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申报成果时间不计入工程期限。 第八条 钻井后施工界面 甲控乙购: 井下水泵、电机、水管等机电设备 及泵房配电设备且乙方负责安装。 设备的规格、型号等由乙方提供。 泵房的土建工程由甲方负责,乙方给予配合指导。 第九条 保修及服务 温泉井设备系统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温泉井设备系统由乙方负责维护维修,乙方在收到甲方维修通知时起,应及时派出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保修期过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通知,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甲方承担维修人员的费用(差旅费 、食宿、维修费)。 第十条 甲方的责任 负责在开工前为乙方提供 40 米 50 米施工场地、临时道路及用水、用电,排放环保等施工条件。 负责提供施工现场邻接地 50 平方米场地给乙方,以备挖掘 2 个 20 立方米水泥槽,处理污泥工作,完工后由乙方负责恢复,恢复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负责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合法、有效的施工许可手续,并负责施工中与当地有关方面的关系协调,(包括国土资源、交通、水务、环保、噪声扰民等)工作,保证乙方的施工队伍进出场地及正常施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甲方负责办理《矿产资 源勘查许可证》。 第十一条 乙方的责任 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派遣资质达到温泉钻井要求的施工队进场施工,施工前提供钻井施工技术方案,方案经有关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施工。 乙方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为甲方严守商业秘密。 在施工过程中,有义务解答甲方人员提出有关工程的询问。 施工应严格按照地质钻探工程规范进行,做好环保、安全、消防等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因施工出现环保、安全、消防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协助甲方设计温泉泵房工 作,并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和施工。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乙方严格按合同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乙方进场后对所给予目标点进行复测,复测无误报监理同意后开始施工。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施工费,每逾期一天,应承担逾期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非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钻井任务,每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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