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最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内容摘要:

政府性基金预 算拨款 ”等科目。 下年初,中小学校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 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科目,贷 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中小学校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 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科目, 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 支付)。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 额度。 1212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因开展业务活动对外提供服务等而应 收取的款项。 中小学校收到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或发生预付账款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15 三、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应收账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 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 “经营收入 ”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 额,贷记 “应缴税费 ——应缴增值税 ”科目。 (二)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银行存 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 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 “已核销应 收账款备查簿 ”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臵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 “待处臵资产损溢 ”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 “其他支出 ”科目,贷记 “待 处臵资产损溢 ”科目。 (三)已核销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 额,借记 “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 “其他收入 ”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1215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以外的 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 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 行存款 ”、 “库存现金 ”等科目。 (二)收回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中小学校内部实行备用金制度的,有关部门使用备用金 以后应当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并补足备用金。 财务部门核定并发放 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备用金),贷记 “库存现金 ”等科目。 根 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 “库存现 金 ”等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 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 “已核 销其他应收款备查簿 ”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臵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其 他应收款金额,借 记 “待处臵资产损溢 ”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 “其他支出 ”科目,贷记 “待 处臵资产损溢 ”科目。 (三)已核销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 金额,借记 “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 “其他收入 ”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 款。 17 1301 存 货 一、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存货的实际成本。 存货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 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中小学校 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 出,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货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存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 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使得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 支出。 购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 行存款 ”、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政 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应付账款 ”等科目。 、无 偿调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 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 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 凭据、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存货按照 名义金额(即人民币 1 元,下同)入账。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 本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贷记 “银行存款 ”等科 目,按照其差额,贷记 “其他收入 ”科目。 18 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的情况下,按照名义金额,借记本科目,贷 记 “其他收入 ”科目; 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 “其 他支出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等科目。 (二)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 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计价方法一经 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于领用时一次摊销。 、发出存货,按照领用、发出 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 “事业支出 ”、 “经营支出 ”等科目,贷记 本科目。 、无偿调出存货,转入待处臵资产时,按照存货的 账面余额,借记 “待处臵资产损溢 ”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捐出、调出存 货时,按照 “待处臵资产损溢 ”科目的相应 余额,借记 “其他支出 ”科目,贷记 “待处臵资产损溢 ”科目。 四、中小学校的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至少每年盘点一 次。 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 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 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市场价格均无法可 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 “其他 收入 ”科目。 (二)盘亏或者报废、毁损的存货, 转入待处臵资产时,按照 待处臵存货的账面余额,借记 “待处臵资产损溢 ”科目,贷记本科 目。 报经批准予以处臵时,按照 “待处臵资产损溢 ”科目的相应余 额,借记 “其他支出 ”科目,贷记 “待处臵资产损溢 ”科目。 处臵存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费用,以及处臵收入扣 除相关处臵费用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 “待处臵资产损溢 ” 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学校存货的实际成本。 1401 长期投资 △ 一、本科目核算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期投资的实际成本。 长期投资是指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依法取得的、 持有时间 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各种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二、中小学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关于对外投资的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对外投资。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长期投资的种类和被投资单位等进行明细 核算。 四、长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 ,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 1)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 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 借记 “事业基金 ”科目,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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