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内容摘要:

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 )坚持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 )动员部署。 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所辖 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 )开展评价。 各单位应当于 201X年 10 月 25 日前,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试行 )》 (财会〔 201X〕 21 号 )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 (见附件 1 和附件 2),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体系外,各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 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 、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特别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参考格式见附件 3)中单独说明。 (三 )评价报告及其使用。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审定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 ),并以此着重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 201X 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同时,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发现不足、找出差距、查摆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 平和效果。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督促指导。 各主管部门应当在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评分表和评价报告。 各主管部门可以对所辖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进行比较,全面推进所辖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四 )总结经验。 各单位应当于 201X年 10 月 25 日前,向佳木斯市财政局 (会计管理科 )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总结材料内容包括: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报 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 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对于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省财政厅将报财政部予以推介、推广,并纳入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库,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四、有关要求 (一 )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 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所辖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为加强基础性评价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市财政局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王玉生,副主长: 乔明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具体负责日常基础性评价管理与推进工作。 (二 )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 本地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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