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私营医院章程范本内容摘要:

行。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 行使表决权。 医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组织形式以及修改医院章程,必须经股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 12 月召开。 医院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四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他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修改医院章程,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可有效。 第二十五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八章 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 医院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五 人,设董事长一人。 第二十七条 董事长为医院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本医院第一任法定代表人由 黄金平 担任。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医院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六)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七)决定医院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解聘医院院长,根据院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医院副院长、财务负责人及其它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医院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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